我是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我十分有幸参加了由法院组织的一系列活动。通过参加这些活动,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多新的了解和认知,也有很多的感慨和感动,也让我与法院人走的更近了!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有个故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我对此仍记忆犹新。在德州市德城区法院一起持刀抢劫案中,五名被告人中三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两人作案时刚满十八周岁,五人中两人系在校学生,两人生活在单亲家庭。五人通过网吧、奶茶屋认识仅几天,只因其中一人想“借”一辆船式摩托车去表姐的婚礼上风光风光,五人便实施了持刀抢劫。在类似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德城区法院的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突出教育感化,积极挽救失足少年,通过庭前专访、庭后回访、圆桌审判、亲情陪护、前科消灭等方式,促使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在该案中,承办法官一次次找到对被告人已经伤透了心、扬言早已断绝亲子关系的父母,不厌其烦地向其讲解法律,演绎亲情,争取其配合法官一起对失足孩子进行教育感化,也让家长们认识到为人父母却对子女教育缺失的过错。该案审结后,四五年来都没有交流过的侯某与其父亲第一次面对面地流泪了;张某的父亲特意从东北给法官打来电话,表示虽然儿子被判刑,但仍要谢谢法官,今后将多关心孩子,督促孩子好好改造……法官如此有爱的行为,让我感受到了法官履职过程中的正义感、责任感,这种有温度的处理方式,让社会充满了和谐正能量。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这是和谐社会的一种体现,因为只有每个小家和谐了,社会这个大家才会和谐,也为推进和谐社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件事情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每每想起我依然感触很深,真诚地为这样的法官点赞!让我这个基层代表深深地感受到在刚性法律的背后,法院工作融入了对当事人的暖暖深情。 用心查明案件事实,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情,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尽力用和谐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干警素质高,队伍过硬,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充满了信心,也充满了期待! (焦文玉: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德州市宝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