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7为(2013)京方正内经证字第13815号《公证书》。证据内容为:2011年3月16日,和讯科技发布名为“奇虎360申请在美上市 将与腾讯百度激烈竞争”,文中指出,奇虎公司在线广告2010年第四季度约为1400万美元,占整体收入71.3%。3Q大战不仅没让360用户减少,反而突破3亿,很可能是360为上市精心策划好的一场公关战。2012年9月10日,总裁学习网发布名为“360与Q·B的战争祸起企业上市”,文中指出,360依靠3Q大战变得全球知名还轻松上市。以证明:上诉人一方面自己采用“免费服务+广告及增值服务”的商业模式,一方面又提供扣扣保镖诱导用户屏蔽QQ软件的广告及增值服务,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主观恶意。另外,此份证据也充分说明,上诉人通过3Q大战为企业上市造势,故意以不正当手段提高知名度,对如此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给予严惩。 证据8为(2013)京方正内经证字第13840号《公证书》,证据内容为:2013年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公布,北京市工商局对上诉人利用360安全卫士诱导用户使用360浏览器,并通过不兼容、难卸载等方式阻止网民安装其他安全软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以证明:上诉人经常利用其国内安全软件最大厂商的身份,以保护用户安全为名,通过360安全卫士对用户进行恐吓、诱导,打压竞争对手产品。本案侵权赔偿额的认定应充分考虑上诉人多次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压竞争对手的恶劣行为对同业竞争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及对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危害。 上诉人对证据6、证据7、证据8质证意见均为:仅认可该证据的合法性和形式上的真实性,不认可该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也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由于前述证据仅为相关网络评述,并无其他证据支持其相关评论内容的真实性,因此本院对该三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内容真实性均不予认可。 证据9为(2013)深证字第158347号《公证书》,证据内容为:2012年9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手机毒霸拦截展示广告遭非议”一文,文中指出,手机毒霸拦截安卓应用内广告,已遭到行业内的群体反对。就此,手机毒霸的负责人也表示,手机毒霸旨在拦截恶意广告,将与业界共同界定恶意广告的标准。以证明对非恶意广告的拦截是违反互联网行业公约和惯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证据,上诉人质证意见为:仅认可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形式上的真实性,不认可该证据内容的真实性。本院认为,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手机毒霸此软件,但仅凭该证据并不能证明恶意广告的标准,故对该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不予认可。 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一审证据及二审证据,本院另查明:2010年10月29日,上诉人奇虎公司经营的发布的扣扣保镖简介记载“360扣扣保镖是一款小巧的安全工具,可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防止隐私泄露、防止木马盗取QQ帐号以及给QQ加速等功能,目前支持QQ2009、QQ2010官方文本。扣扣保镖提供了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的功能,这是对360隐私保护器功能的进一步完善,用户开启这个隐私保护功能后,就能自动阻止QQ聊天程序对电脑硬盘隐私的强制扫描查看。扣扣保镖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给QQ加速,通过提供灵活的禁用和开启各种插件的功能,可以让QQ启动程序变小,让QQ聊天加速”,同时该网站还用醒目字体标注扣扣保镖保护隐私让QQ安全、快速、好用并提供了立即下载选项及相关软件的下载链接。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2010)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2021号《公证书》记载的电脑截屏页面显示,在安装了QQ软件的电脑上安装运行扣扣保镖软件后,弹出页面显示该软件自动对QQ软件进行体检,体检后以红色字体醒目显示“体检得分4分,QQ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共检查了40项,其中31项有问题,建议立即修复!”以绿色字体提示有“一键修复”、“重新体检”。同时显示“危险项目(3)这些项目可能被病毒木马利用,请尽快修复!”及“没有安装360安全卫士,电脑处于危险之中、升级QQ安全中心、阻止QQ扫描我的文件”等提示,并分别在该提示后设有“立即安装”、“立即开启”等键。除红色危险项目外,该页面还以蓝色字体标注“优化项目(28)推荐修复这些项目”及相关“立即清理”键。在该页面右侧以红色字体显示“隐私保护功能尚未开启”,以黑体显示“强烈建议您开启”并设有“开启”键。该对话框下设“帮QQ加速”“清QQ垃圾”“杀QQ木马”“保QQ安全”键。点击“一键修复”键后,页面提示“共有31个QQ插件,已禁用其中11个插件”,禁用了“腾讯搜搜”、“QQ书签”、“企业QQ”、“SOSO搜吧”、“游戏人生”、“QQ网站”、“QQ宠物”、“腾讯对战游戏”等11个插件,对话框上部显示 “禁用掉您平时不需要使用的插件,让您的QQ运行如飞”,下部设有“一键优化”键。点击该“一键优化”功能或手动模式禁用相关插件后,腾讯QQ软件界面上相应的功能按钮则无法使用。“清QQ垃圾”列出了腾讯QQ软件运行过程中生成的缓存文件、临时文件、日志文件,显示“建议经常清理QQ等软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文件”。点击“去QQ广告”键后显示“开启广告过滤功能,远离牛皮癣的骚扰”,QQ聊天窗口加载的广告和QQ四类新闻资讯业务被统称为“广告”,并均显示“已过滤”。点击“保QQ安全”键后,显示“聊天工具保护,传输文件不中毒”、“检测QQ完整性,避免QQ文件被感染”、“升级QQ安全中心”,其中升级安全中心下设“点击QQ主面板的安全中心时打开扣扣保镖并显示‘已开启’。点击‘隐私保护’键后,显示“阻止QQ扫描我的文件:已阻止”。点击“杀QQ木马键”后,显示“点击安装360安全卫士”绿色键,并载明“如果您不安装360安全卫士,将无法使用木马查杀功能”。经过一键修复,扣扣保镖将升级QQ安全中心功能启用,相应的电脑界面由QQ软件的安全界面变成扣扣保镖界面。重新体检后,页面对话框左侧显示“上次体检得分为100分,QQ很健康”,右侧显示“扣扣保镖正在保护QQ,您的隐私保护功能已经开启”。 2011年12月7日,工信部公布了《若干规定》,该规定已于2012年3月15日施行。2011年8月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了《自律公约》并公布了该公约的首批签约单位名单,本案当事人腾讯计算机公司、奇虎公司为该公约首批签约单位。 本院认为,综合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并结合相关证据和事实,本案主要有五个争议焦点问题。分述如下: 一、关于上诉人专门针对QQ软件开发、经营的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该行为是否符合互联网行业商业惯例,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1、关于上诉人专门针对QQ软件开发、经营的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