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孩子知道,检察院里有一群“魔法师”,他们用神圣法律和暖心关爱,弥合受伤的心灵,指引迷途的少年,守护孩子的笑颜——他们共同的名字,叫做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官(以下简称未检检察官)。
“莎姐”“大手拉小手”“小橘灯”“冬梅姐姐”“亮晶晶”,这些未检检察官团队中的闪光品牌带给人们一个个情法交融的故事……
打击校园欺凌
“惩治+预防”守护校园阳光
重庆少年小崔,初中毕业后弃学当学徒,凭借自己身高体壮,当起了“校园霸王”。他不仅威胁、辱骂、殴打在校学生,还逼迫女生小珍和自己谈恋爱。
最终,经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小崔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
2016年,重庆“莎姐”未检团队和媒体策划制作《莎姐讲故事》系列萌漫口袋书,小崔出现在新一季的故事中。重庆市检察机关还专门针对“预防校园暴力”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用真实的案例警示青少年把握好自己的人生道路。
数据小贴士: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180人,批准逮捕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同年11月,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大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力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严惩犯罪惩处
“恶魔”治愈“受伤的花朵”
2016年8月,年仅7岁的小萌被同小区青年伍某诱骗与胁迫,不幸遭受两次性侵。
四川省成都市“亮晶晶”未检团队介入该案后,让小萌在其监护人陪伴下接受了专业心理师的心理抚慰与疏导。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心理评估报告,成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伍某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最终,伍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当年11月,小萌的监护人代小萌领到了司法救助金。
2013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向5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疏导244人次,协调解决生活实际困难65人次。
数据小贴士: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猥亵儿童、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引诱幼女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嫌疑人3445人,起诉4127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最坚实的司法保护。
附条件不起诉
给犯错的孩子一次重生机会
2008年1月,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成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工作原则,融情于法,倾爱尽责。
在办理张某等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抢劫案中,检察官们发现:三人都是在读高中生,均系初次犯罪。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她们依法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对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发出适用非监禁刑处罚的量刑建议。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在重返校园后努力学习,最终有两人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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