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前半生》收官之后,靳东主演的新电视剧《我们的爱》紧接着在几大电视台热播,在这部剧中,靳东变身为“凤凰男”许光明,与童蕾扮演的丁雪演绎了一部夫妻相爱相杀的都市生活情感剧。许光明出生于贫寒的农村家庭,与音乐学院毕业的校花丁雪结婚,并生育一女许婷婷,许光明为人憨厚老实,正直上进,丁雪则娇生惯养、脾气暴躁,虽偶有争吵,但由于许光明一直忍让有加,加上丈母娘里外劝和,基本还算家庭和睦。为了获得学区房,方便女儿许婷婷入学,许光明与丁雪不顾丈母娘阻挠,偷偷办了假离婚。但因投资方玩阴谋,学区房一事落空,许光明的学生在他们办理假离婚后顺势插足了二人的婚姻,最终弄假成真,广东风泽律师团婚姻家事律师将以此为背景,对假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近几年,假离婚买房这一话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北上广深的房价不断上升,再加上限购限贷政策的出台,购买非首套房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及房税,导致许多民众购房能力减弱或失去购房资格,甚至使离婚率在短期内暴涨,许多夫妻还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一些地区还出现了“离婚限号”的情形。虽然解除婚姻关系后,没有房产的一方可以享受购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假离婚是存在着诸多风险的: 1.离婚不存在真假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便合法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事实已成就,不存在真假之分。现实生活中也多存在最终弄假成真的事例,本来夫妻之间约定一旦目的达成便复婚,然而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一方见异思迁,拒绝复婚,由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不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也只能悔不当初。正如许光明的丈母娘所说的:“婚姻是杯子,感情是杯中的水,感情再好,没有了杯子,杯中的水也会洒了。”深圳婚姻律师提醒,真作假时假亦真,婚姻不容儿戏,不要妄图亵渎法律,否则终会自食其果。 2.共同财产变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时,需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进行约定,而假离婚买房的情形则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正如许光明与丁雪的离婚协议所约定的房产及女儿抚养权均归许光明,丁雪无异于净身出户。若房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那这样的条款就等同于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一方所有,即使双方后来复婚,房产已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另一方难以主张共同所有。假设夫妻双方二次离婚,很难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假离婚往往会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令人追悔莫及。 3.丧失继承权 日前也有新闻报道过夫妻双方假离婚后一方遭遇意外死亡,另一方无权继承其遗产的事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定继承优先继承遗产。而在办理假离婚后,婚姻关系不存在,继承人资格亦随之丧失。在离婚协议将共同财产约定为一方所有之后,若该方死亡,则另一方不能法定继承其遗产,对原本应是共同所有的财产,就只能失之交臂了。 假离婚是对婚姻的玷污,对法律的亵渎,这一现象的增多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反思。或许,当有的人将婚姻作为利益的筹码交换时,尊严早已不复存在,家庭之舟触礁也是应有之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