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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事评介一则

来源:警界浪人zfe 作者:警界浪人zfe 发布时间:2017-08-10
摘要:浙江从警 家属网络申诉 一、亡者信息: 姓名:袁xx性别:男年龄:35岁 户口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县长乐乡花江村袁家组x号 身份证号码:4305231982111xxxx 二、工作信息:袁xx自2014年4月至2017年7月在景发鞋业担任冲料一职。 用人单位名称:浙江xx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从警  家属网络申诉 一、亡者信息:  姓名:袁xx性别:男年龄:35岁  户口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县长乐乡花江村袁家组x号  身份证号码:4305231982111xxxx  二、工作信息:袁xx自2014年4月至2017年7月在景发鞋业担任冲料一职。  用人单位名称:浙江xx鞋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  单位法人:朱xx 单位电话:0577-5880600x   三、死亡过程与厂方处理事故过程(厂方说法):1、袁xx在2017年7月18日21:02从厂内骑摩托车外出(目的地不明),于2017年7月18日22:32从外面骑摩托车回到厂区,在22:34倒地不起(宿舍楼与办公楼过道之间),倒地十分钟左右被途经的工友发现,工友发现后通知保安,保安及时拔打120急救与110报警电话,半小时左右120与110赶到现场,经法医鉴定为死亡(初步诊断为 )xx鞋业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经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厂方已经将遗体运往当地殡仪馆。2、xx企业在员工发生事故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且厂方知道亡故者有亲属在旁边不远处开店(门店有联系方式),但依然没有电话通知家属,家属是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2017年7月19日)听上班的同乡说起,才知道袁xx已亡故。  四、双方商议理赔过程及引发事件1、直系家属通过旁系家属收到这个悲痛的消息后,在2017年7月19日即刻从湖南老家来到景发鞋业(2017年7月20日04:00到达),直系家属在7月20日上午前往xx鞋业商议如何处理亡故者后事,但xx鞋业无人接待。xx法人朱xx至今没有出面慰问家属,下午也只安排了一位退休管城区的协警前来商议理赔,厂方对于我们的理赔方案没有明确表态(不肯定也不否认)。双方约定7月21日在厂方会议室再次商议理赔方案,厂方依旧没有明确答复,家属要求7月21日21:00厂方给出明确答复,但厂方代表以赶飞机为由,拒绝当天答复但承诺在7月22日8:30会给家属一个明确态度。7月22日8:30家属前往xx鞋业坐等理赔答复,厂方代表在8:50左右才到达会议室,到10:30左右厂方还是没有答复。事故已经发生4天,但厂方毫不重视(企业负责人至今未出面慰问家属),家属对于厂方这种不尊重死者、怠慢死者家属的行为和态度深感愤怒和悲痛(死者姐姐在短短一上午昏死几次)。2、引发事件:厂方的不重视、不处理,让家属的悲痛和愤怒再次升级,导致家属有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拉横幅、摆花圈、堵门口)。事发当时厂方报警,出警人员(10人左右)以非常恶劣蛮横的态度要求家属在10分钟内马上撤掉横幅与花圈;因为这种蛮横的态度,家属情绪更加难以自控,就有了出警人员抢横幅家属护横幅的冲突,双方僵持但并无肢体冲撞。此次冲突僵持不到半小时,又来了约50位身着制服手持盾牌与警棍的执法人员,这几十人集合完毕,直接冲向家属群洒辣椒水(类似)同时用警棍暴打家属人群(陈述人有视频为证)。?  家属人群只是讨要说法,手无寸铁、毫无危害,可是这些手持盾牌与警棍的执法人员见人就打,不分男女,甚至还暴打围观看热闹的人群。这次执法,家属及同乡共有七到八人受伤(有两人需缝合伤口),并在当天抓了14人(其中两人只是围观),现已拘留七人(两人10天、四人8天、还有一位围观者在看守所,说是要判3至6个月刑期)。3、亡者家庭情况:袁建庆是家中唯一的儿子,一直都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也一直是父母的骄傲,他上有一位60多岁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老父亲(二等残疾,有证),还有一位早年有精神病史现无劳动能力的老母亲,更有2个年幼的女儿,大女儿不到11岁(前妻所生,出生到现在都是袁建庆个人抚养),小女儿不满3岁,袁建庆的离世对这个原本很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因为两位老人身体不好,至今不敢把袁建庆离世的消息告诉两人老人。4、双方再次商议理赔:7月23日上午家属前往厂方想要再次商议理赔事宜,但厂方不给家属进厂门,有十几个特勤在门口轮换站岗并阻止家属进厂门。双方代表于7月23日下午在莘塍司法所调解商议理赔,厂方代表答复:“员工在厂内亡故不是工亡,企业没有责任,出于人道愿意拿出8万元人道补助金”,厂方这种逃避责任的态度让此次调解无果。  五、家属疑问:1、具体亡故原因(是否为长期劳累过死,厂方能否提供考勤记录)?2、厂方基于什么原因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3、企业法人基于什么原因至今没有出面慰问家属?4、厂方为什么不能提供入职档案信息?5、厂方与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签名不是亡者本人签名)?6、厂方为什么没有依法为劳动者参加五险一金(只参了工伤,如果本人不愿意参其它险种,是否能提供劳动者放弃参加其它四险一金的声明)?  六、家属诉求:袁xx是2014年4月加入到景发鞋业,在xx鞋业已经工作3年有余,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希望企业不要冷了一直为企业努力工作的劳动者的心。我们希望厂方不要再回避袁xx在厂亡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希望得到厂方友善和合理的对待。我们只是要求合理的丧葬费、能够赡养老人善终和抚养幼女至18岁的赡养抚养费。我们不愿意事件再次升级,我们只是希望早日把被拘留的家属放出来,让他们尽快回到工作岗位。我们只是希望能够让这缕异乡亡魂早日归家安息!  以上为xx员工袁xx厂内亡故(过程、事故处理、双方商议、双方初步商议理赔结果……)基本材料。  陈述人电话;135749327xx  陈述人:袁x玉   陈述日期:2017年7月25日分享 | 邀请回答 |警界浪人的答复警界浪人 2017-07-29 09:37:20  首先,对亡者表示尊重,对家属表示同情.  我认为,你们家属的想法与做法甚为不妥.  第一,这死亡在法律上的属性要搞清楚弄明白.法律属性不同,赔偿(补偿)的标准和金额会有天攘之别的.如果是工伤死亡(含患职业病和视同工亡,具体情形已由<<社会保险法>>和<<工伤认定办法>>明确规定了的)家属初步预算可获得100万左右的赔偿,如果不是工伤死亡(含不属职业病,或不是枧同工亡)按国家规定只有不足2万元的赔偿.2万元和100万元对任何一个企业和家庭都属重大的利益关联.没有一个企业会不明不白地承担近百万元的支出,也没有一个家庭会不明不白地愿意放弃近百万的利益期待.在上述法律属性不明了或存在分歧时,家属和厂方一般不可能和解.要解决这一分歧,只有通过工伤认定和职业病鉴定了.企业可申请上述认定或鉴定,家属也可申请认定或鉴定.  第二,維权方法要合法理性.出现分歧或争议是正常的.但要合法理性地去解决分歧或争议.你们可以通过下列三种途径维权1自行协商,2人民调解3仲裁或诉讼.应注意的是:自行协商,首先要双方愿自行协商,再者协商的结果应是出于平等自愿的,不得威胁或胁迫.即双方都不得釆取软暴力或硬暴力,否则可能要被治安处罚(如治安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从你们家属反映的情况看,你们釆取拉横幅、摆花圈、堵门口(你们的原话)等方式维权,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你们驱散并拘留并无不妥.你们认为仅仅是家属的行为不理智,其实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当然我不了解当的发生冲突的具体情况,你们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不当,也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家赔偿的.  第三,你们最后提出的六点质疑,也是值得商確的.1具体亡故原因和是否过劳死,你家属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你们不主动申请,是无法得知真相的.2厂方为什么没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这倒是厂方应解释说明的.但这一点是死亡后的事,与死亡的法律属性是没有关系的.不能说及时通知了家属就算"非因工死亡",厂方可以少赔;没及时的通知家属就算"因工死亡",厂方就应多赔的.3法定代表人不出面慰问的问题,这仅是礼仪方面的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定代表人是否出面慰问,一般企业可据情自行安排,不涉及死亡的法律属性及赔偿金额的增减.4`5入职信息和劳动合同问题,主要是证明该工人与厂方有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厂方承认或认可死者是厂里工人,它们就要依据非因工死亡或因工死亡的法律属性承担责任的.6,只参加工伤保险没参加其他"四险一金"问题,只参加工伤保险没参加其他"四险一金"问题,厂方是不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应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但罚款是上缴囯库的不是发给工人的.交了相关的社会保险,企业就把应支付的保险待遇转给了国家的社保基金支付,企业没交了相关的社会保险,相关的保险待遇就由企业支付.交与不交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人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只是支付的责任主体或说渠道不同而已.  另据你们家属反映:厂方已为死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那你们家属就不用担心企业会赖帐了.因为如果死者是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话,高额的赔偿金都是由国家社保基金支付的,企业支付的零星费用不多的.你们可以怀疑厂方无力支付这高额赔偿金,但不应该怀疑国家社会保险基金对个案的支付能力.  总而言之,如果死者是因工死亡或患职业病死亡,家属视被抚养人(也叫被供养人)的情况不同可以得70万至100万左右的赔偿的(含预期的利益).如果不是因工死亡或患职业病死亡,那就属于因自身疾病死亡(也叫非因工死亡)了.如前所述,非因工死亡家属只能得到不足2万元的赔偿.但你们可以再要求厂方给予人道主义帮助.人道主义帮助没有法律強制性,也没有具体数额标准的.家属不宜強求多少.它就象小舅子结婚姐夫一定要给红包一样,红包是应该给的,但不宜強求大小.  当然,你们这个事件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不具有相当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是无法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的.建议家属多方咨询律师,民事法官,劳动保障或劳动仲裁的专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数了维权时才有底气的.  最后,愿生者维权成功顺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以上意见,仅供迷茫而无助的家属参考.2017-08-04 07:29:27 编辑更新 | 编辑答案 | 举报 | 收藏 | 评论
责任编辑:警界浪人z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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