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疑就让DNA检测,合适吗?
来源:法露心雨 作者:法露心雨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9
摘要:晓民之声 近日,一则“四肢残疾在贵州街头卖唱女子被疑是15年前山东一失踪女儿”的消息刷爆了网络,引起媒体、网民和官方的高度关注。警方介入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同意,对视频中的残疾人聂某采集DNA样本,与山东牟某家属进行亲缘关系比对,确认双方无亲
晓民之声 近日,一则“四肢残疾在贵州街头卖唱女子被疑是15年前山东一失踪女儿”的消息刷爆了网络,引起媒体、网民和官方的高度关注。警方介入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同意,对视频中的残疾人聂某采集DNA样本,与山东牟某家属进行亲缘关系比对,确认双方无亲缘关系。当初看到这则新闻时,多少有点疑惑:相关户口信息、邻居等人证言,应该足以证实,夏某与牟家并无亲缘关系。此时,再检测人家DNA,难道不是对隐私权的一种侵犯?不过,仔细想想,这里其实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治安)案件被害人信息确认。牟家怀疑街头卖唱残疾女子系失踪女儿,这背后可能涉及“采生折割”刑事犯罪。报警之后,作为警方,当然首先就要确认视频中的女子,是不是就是牟家失踪的女儿。而确认被害人身份,DNA检测作为现有技术手段下,最为科学的方式,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是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四肢残疾在贵州街头卖唱女子被疑是15年前山东一失踪女儿”,已经成为一起公共事件。为满足公众知情权,保障社会公益,陷入公共事件中的当事人应当让渡自己的部分隐私权。当然,这个隐私权让渡到哪种程度,需要平衡。在“四肢残疾在贵州街头卖唱女子被疑是15年前山东一失踪女儿”事件中,显然,如果只是通过相关户口信息、邻居等人证言,并不足以打消公众的质疑。原因很简单,比起DNA检测这种客观证据,户口信息、邻居证言等证据因为时间、人情等因素,更容易让人对其客观、真实性产生怀疑。何况,警方在做DNA检测时还征得了双方的同意。这也意味着,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相关隐私权。这就更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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