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透视 检痞焉尔 最高检:领导过问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可追刑责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过问案件”历时10年杀人灭口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亲自“过问案件”:历时10年杀人灭口这个案件历时10余年动用国家力量:对当事人三次抓审二次判刑.跨省抓人"追诉"又“减刑释放”. 这个案件办案人张艳深夜从家中拿走6万元现金存单,强夺30万现金:又索要密码:事隔半年"补欠条"办案人张艳自己事先参于匿名举报后.再深夜抓人刑讯要供: 这个案件"案中案"的医院领导贪污数万却视而不见。挾私为何人?又替何人消灾?杀人灭口为那般?!能操控检察权者,即操纵于当今中央反腐形势所迫下的官权利益 西宁城西检察对知情人自2012年3月,2006年4月到2012年1月;三次抓审二次判刑,甚之跨省抓人"追诉"?2014年11月突就被“减刑释放”。 这绝非张艳个人行为初衷就能终身负的了责任的循私舞弊执法犯法。 张艳自己“举报”自己办案的“政治搅局”:触犯了青海官场多层纵横交错的利益链,于是;2014年9月中纪委巡视组到青海后,他们怕败漏……,只有“减刑”放人,跟中纪委打起“太极拳”。 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充当着青海官场团伙腐败的“保护伞”指挥中枢,以他为核心的内部“抺案子”钮带是有官场利益下历史渊源的,因为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就是原西宁城西检察长……。 李保国成为青海省反贪局长后的非常特殊又非常强大的“保护伞”下,不科自己人内部争斗引端倪: 西宁城西检察院反贪局张艳为“铁哥们”报私仇,竞以自己参于“举报”自己办案的挾私报复列出了一系列“政治搅局”,也恰恰引出了李保国“保护伞”下青海官场许多腐败官员的多人历史尘封的贪污腐败。 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亲自出来显身“替人消灾”,以手中权力将这些许多的腐败官员迅速保护起来,以检察权“一体化”结构“明指挥暗指示”,对知情人数次抓捕判刑杀人灭口历时长达10年。 以欺下瞒上对抗王歧山,从而暗渡陈仓地保护着青海官场许多腐败官员。 李保国在权力体制形响力作用下,自然成为官权腐败集团马前卒,以历时10年这么一个长期过程去杀人灭口:因此注定了这个“追责”将会渉及面多么地大多么地深。且如此触不可及、法不动众。 李保国保护伞下的青海官场内外部从上到下抗反腐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最高检:领导过问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可追刑责 2014年9月中纪委巡视组到青海,形势所迫下:检察机关无奈“放人”, 青海“省部级大员”陈资全62岁提前“辞呈”的背后,张艳注定要当这个替死鬼了……,无路可逃。 常言说的好:河里淹死的,多是会游泳的。 因为;2014年9月中纪委巡视组到青海。 检察机关突然为杨薇办理了“减刑释放”。 对这个"减刑",青海检察机关自圆其说为:"没有半点人为因素,只是楊薇在狱中表现不错。” 随后,2015年“两会”之后3月17日,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陈资全“辞职”。 人的良知若存,应却不以为然这类“假象”非偶然。 2012年10月 有电话威胁: ?你告呀!我们搞你老婆孩子,让你生不如死。 电话;13997267678 2011年11月 西宁城西检察院数人突至家中。 来人出示的是一张盖有西宁城西检察院公章的空白"询问通知书"。 并在家中当场架设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同步音视频"询问"。 1.他们是西宁城是西检察院办案人员。 2.以2006年案中楊薇"供述",对其再重新立案侦查。 3.楊薇若不到案,将施实网上追逃严惩。 4.你们认为手里有医院领导贪污的"东西",举报是另外一回事。 即然是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询问",何由所持一纸无字文书? 即不填写规定内容,又不依法律规定交由被询问人签字并留存?! 2013年2月21日下午 有女人上门:你只要停止举报,我们就立刻放杨薇。 2013年2月22日上午: 该女人说;“你老婆不还押在监獄吗?” “我负责任地通知你,我就是中间人,专门处理解决你举报省政协主席陈资全的事情,我己向领导汇报了,现在可以通知你,要想解决你老婆关在监獄里的问题,你必须写个纸质的申请交给我,我来办理检察院法院的亊。 我这几天就可以直接去监狱提你爱人……对陈主席网上举报必需停了。” 上述内容均有同步视頻彔音为证。 2014年8月、9月,中央巡视组到青海。 中巡组刚走,你们10月就报"减刑"放人了? 中巡组9月到青海省。 青海省委10月专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指名要供女书记宋怡为什么却在案卷中查不到相关内容,谁在暗中作祟,和中纪委打太极拳? 案件所有同步音视频"询问"为什么不敢摆上桌面?? 溯源追源,办案人张艳的“匿名”举报为什么不敢见阳光?而同是"案中案"的医院领导贪污腐败1600多万却视而不见? 纵观十余年,张艳一个人就对历时10余年的案件,参与人数众多的循私枉法负得了法律责任吗? 城西检察三次抓审二次判刑,甚之跨省抓人"追诉"又突被“减刑释放”的所有办案环节和公诉中隐藏了指名要供医院女书记宋怡替人报复张艳个人的循私儛蔽,张艳终身负的了这个责任吗? 习近平强调,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检察官要有审案判案的权力,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制约,把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法官、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中办国办发文要求:领导干预造成冤假错案追刑责《规定》明确司法人员要全程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令这些违法干预有据可查。同时,建立每个季度的报送制度,使通报成为常态。而那些违法干预司法的领导干部,将会受到党纪、政纪、军纪等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孟建柱指出,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落实办案责任,确保干警依法办案、办好案。要强化制约监督,把宪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制度落实好,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忠于事实和法律,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造成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现象发生。 人类应该或必须按照纯粹的程序正义观念来设计社会系统,以便它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正义的。 这种纯粹的程序正义的特征是:不存在任何有关结果正当性的独立标准,但是存在着有关形成结果的过程或者程序正当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标准,因此只要这种正当的程序得到人们恰当的遵守和实际的执行,由它所产生的结果就应被视为是正确和正当的,无论它们可能会是什么样的结果。(美.罗尔斯)2006年4月24日夜10点,西宁城西检察院张艳等四人深夜到家中以“询问通知书”将我妻子杨薇带走。直接关进反贪局审问室突审。 在城西检察院办公室,持续关押审问了四天四亱到4月28日晚8点。 这还不是他们办案历史上最长时间的"讯问"。西宁城西检察院张艳 张艳深夜拿走6万元现金存单,索要了密码。 事隔半年"补欠条" 张艳等人4月24日深更半夜到家中抓人有二 A 检察长赵一平去北京办理美国莶证走了。她们动的手,孟祥涛说了,就是要防赵一平给医院当官的通风报信:“他们关系非一般”。 B 抓杨薇必须要先搞到手女书记宋怡贪污的问题事实,必须证据到手。 办案人张艳与闺蜜梁挺共为“匿名举报人”。但并不掌握任何实际内容。 抓楊薇审问又己临近"五·一",此时宋怡己提前"长假"去了外地,张艳怕打草惊蛇。抓楊审问要供,静等宋长假后返回,为防走漏风声。 抓杨薇显然是"意在沛公"指名要供女书记宋怡。 杨薇在医院药械科工作。在药供室工作中曾一度经手医院领导(包括宋怡、陈资全)提取回扣现金。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 1. ? 本案中5月1日上午: 梁挺(本案举报人)到反贪局张艳办公室问: 你们不搞宋怡了?弄了半天把XX搞了,叫我以后怎么做事见人啊? 本案中2006年5月27日梁挺来电话说: “我动用了省上的一个关系,指示让省检察院安排我直接见了城西办案人,是个女的叫张艳,人真不错、肯帮忙。张艳都告诉我了:你们这次事大了:是中纪委吴官正亲自批的,贾春旺直接交办的。”梁挺全套上手了。 梁挺一漏再漏: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常识错误。 闻一言便知其人。 楊薇即非党员,又无级别,何劳中纪委。 2. ?本案中5月1日下午: 梁挺(本案举报人)到家中称: "你们这次事大了,案子是吳官正交省院的"。 "陈厅长委托我全程关注......"。 "我在省院有熟人,你先拿20万我去活动活动......"。 2007年6月,经市公安局纪委调查证明,2006年5月4日,市局女干警陈永莉冒充看守所长与梁挺一同到我家中的事实。尽管陈永莉矢口否认梁挺到我家以案捞人敲诈现金,至少证明了两点: 1.梁挺身为匿名举报人身份到我家中的事实。 2.陈永莉冒充看守所长身份到我家中的事实。 足矣。 (上述内容有录音为证) 张艳; 我就吃检察这碗饭的:指名要供女书记宋怡 4月24日深夜,张艳等深夜到家中抓走杨薇当晚便投入审讯,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审问人员吃喝休息,讨论方案,接着再审。直到晚上又是通宵达旦的审问,从4月24日深夜至4月28日四天四夜持续关押在检察院连续审问:刑讯逼供,指名医院女书记宋怡要供。 这里需要说明:张艳指名要供女书记宋怡 关于持续关押审问四天四夜刑讯逼供的内容,检察机关没有4月24日至4月28日过程中每审必录的"全程录音录像。除了当事人事后叙述外,还有省检李勇及城西检察院办案人员描述印证。(有录音) 下面这些内容是这样发生的。 青海四月,高原气候,时有雨雪,日夜温差特别大,省委每年供暖至五月,抓楊薇从家中带走时,杨只穿一身单衣裤。 深夜审讯中张艳身着羽绒服,其他数名检察人员全穿冬棉服,被审人员坐在审讯室地面固定的一个铁板椅。 1.在4月24日至4月28日整个过程中,审问人员不能提供给杨薇吃过任何食物的事实证据。 2.在4月24日至4月28日整个过程中,审问人员不能提供让杨薇去过一次卫生间的事实证明。 3.在4月24日至4月28日整个过程中,审问人员不能提供让杨薇正常睡眠的事实证明。 上述内容,空口无凭。在省检控申部门召开面对面会议上,检方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对楊薇审问四天四夜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因为全程根本没有同步录音录像。本案关于审问楊薇的所谓"同步录音录像",是改变案情后4月28日下午3点摄制的。 张艳指名要供,目的太明显。 医院女书记宋怡经常派人到药供室提取现金。 1998年12月4日上午,宋书记打来电话,派人事科陈静,宣教科长马赋到药供室提取7万元现金。 俩人来提款时,杨薇坚持让两个人写收据才交钱。 这原本很正常一件事。 来人回去后,宋书记雷霆大怒,斥责楊薇:你究竟想干什么?我用钱是院长办公会决定,你算老几?弄个收条想干啥? 医院女书记宋怡张艳指名要供的书证 1. 宋怡,原医院团委书记,年轻能干,颇受院长李金福欣赏下,"升"为党委副书记兼人事科长:女色淫权,一人之下,,重权双握,万人之上。 2. ?90年代,医院药品采购领导一把抓,他们亲自与药商开价谈回扣,药商将回扣现金如数交到药品采供室,院领导们再派专人如数提走,这样贪了钱也根本不留痕迹。 杨薇这样做,实再迫不得己,如此下去,出了问题自己扯不清。 杨薇这样做,当然让女书记非常不高兴,于是乎,告了恶状,院长动怒,大骂之下,让杨薇把收据退给宋书记。杨薇害怕出事,留了复印件,这个内容而恰恰只告诉了梁挺一个人。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长.党组书记陈资全 陈资全一手给梁挺安排了当上了医院人事科长,可梁挺还想将宋怡取而代之当女书记,张艳弄宋怡,逼陈资全出手,李保国出面操纵,楊薇只不过一个经办人,被杀人灭口,当了替罪羊。 宋书记因为霸道,气势汹汹把这件事弄的很声张,这件事进了梁挺耳朵,又掌握楊薇有复印件,梁挺心存杀机,要扳倒宋怡,埋下了导火索,楊薇也就此惹上了杀身之祸。 陈资全这一生只做两件事:当官,发财。不择手段狂贪暴敛,跑官买官,爬呀爬,几十年好容易爬上副省级,却让一个女人给坏了事,梁挺让陈资全玩火上身。 如今,这火最终烧到了陈资全自己身上,梁挺搞宋怡不择手段,这样一个不知轻重、高调招摇的女人,最终导致宋怡贪污腐败的事曝光天下,当然也包括陈资全的"发家史",又赶在了当下青海的大贪官苏荣、蒋洁敏、毛小兵倒台的这种时候,对陈资全网上的公开举报,陈资全正恼怒地花了不少钱,删也删不完......。 张艳自2002年起至2012年,为这女书记,为什么对杨薇三次被抓,二次判刑,这是后话。深亱审问最终不仅搞出了一个宋怡;搞出了一大帮贪污的领导,但全案却以扬某个人获罪终结?这么一个大黑幕就永远不被揭穿? 若不是这些原因,这年头,不是逼急了,谁没事想着去"举报"? 医院贪污成风,这些领导背景复杂,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一般人,根本惹不起。但是这世界很多事,由不得我们自己。 给宋书记取钱7万元的马赋死了,陈静活着,她说:钱交给了宋怡。 (上述内容有录音为证) 张艳要供宋怡,恰是专指这个七万元内容来的。 按常态分析,只有梁挺知道杨薇手里有宋怡的复印件。 但是张艳此时并不知道,她和孟虽然避开了赵一平,事情却不她们掌握之中。 面对三天三夜刑讯的要供逼供,楊薇据实而言,讲到了医院领导提取每一笔现金,自己都留有原始记录,这也便是张艳认为的"帐本"。 这个"帐本"即可帮梁挺扳倒女书记,又是一个可立功的大案,惊天动地弄出医院整个一个领导班子大窝案,又替孟祥涛铺垫升迁之路:(此时赵一平己升市副检察长,组织考察之中)可是一箭三雕,千载难逢。 可惜了,张艳此时昏了头,忘记了赵一平在城西经营这么久,手里能没有自己的人? 但张艳慢了一步 因为做事目的性不纯,她们不敢大白天押着杨薇进进出出,她们怕惊了医院那些人。只有晚上趁夜色行事,但第二天晚张艳等人押楊薇又回到家搜查"帐本"时,早有人先一步取走了有关医院领导从药品回扣款中提取1600多万的各类原始票据......。 张艳十分恼羞成怒,对楊薇说,我就吃检察这碗饭的:你这次死定了,这次你就当替罪羊吧,我说弄你几年,就一定做到。 (上述内容有录音为证) 是谁在这种时刻抢先一步转移了"帐本"?他是我亲兄弟,家中排行第五,刘建雄 用市局主管刑侦副局长张海民的话说: 在青海,刘建雄是非常狡猾的"老江湖",黑白两道通吃。 刘建雄是如何搅进本案?原因很简单:张艳并不知道,省院下基层煅炼在城西的、也是办案人之一的李勇,恰恰又是刘建雄的"铁哥们",说来话长,简述一下,李勇曾出过重大车祸,一死三伤。刘建雄碰巧在现场,开车送李勇去医院,保了一命。 刘建雄从李勇处自然第一时间便知道他楊薇被抓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李勇当报刘建雄昔日救命之恩。也是人之常情。 但对刘建雄而言,机会来了天赐良机,"捞人"诈钱......。 刘建雄调来两个人: 市检察院退休处长张建国、张建京哥俩。 哥哥张建国与赵一平称兄道弟的交情。 弟弟张建京与叶海生"亲戚"关系。再加上"内线"李勇,一场大戏紧锣密鼓开场了。"捞人"赚钱---管他娘谁的钱。 也就是这种关系下,他们分工明确,快马加鞭。在张艳要供审问中得知杨薇手里竟然有"帐本"时,4月25日上午9点,城西反贪局有人已经赶在张艳之前电话打给刘建雄,帐本必须"消失"。 接下来,刘、李里应外合,开始他们一步步计划。 首先,第一步,刘建雄将宋怡取7万现金的复印件交李勇,李勇很快电话联系了宋怡,当天晚上,宋书记丈夫张抗军(省厅保卫处处长)见了李勇:信封里装了6万现金,张艳、尼于、李勇三个办案人每人2万,这叫"封口费"。 第二步,赵一平很快要陪市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去美国考察,急需美国钱,刘建雄用人民币高价11:1兑换了5000美金,专人递交赵一平。 用刘建雄假惺惺说: "这些都是医院当官贪钱的原始证据,落到检察院手里还不杀人灭口? 这些东西找医院那些当官的,至少也换个500万吧? 我让李勇拿复印件给宋怡看,就是让他们知道我手里有东西。" 然而,事后我认为,正是这个举动,刘建雄帮宋怡确定了杨薇对经手的所有事都留了原始依据,导致整个医院领导恐慌--更使卫生厅长陈资全内心不安,他是从医院发家起步的,弄了宋怡,接下来必定弄到他身上,一揪一大串。 就此,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始运动起来了,最终导致对楊薇杀人灭口。深亱审问最终不仅搞出了一个宋怡;搞出了一大帮贪污的领导,但全案却以扬某个人获罪终结?这么一个大黑幕就永远不被揭穿? 注明: 刘建雄与女书记宋怡姐姐宋云娜(市局出入境处)、姐夫王建国(城中分局)有特定关系,非指一般,所以,刘建雄长年拉人去境外赌博,这个关口必须稳定。刘建雄的存在,自有催生的土壤,这个问题倒是值得反思。 (上述内容有视频录音为证) 调转船头的"替罪羊" "张艳梁挺商量好举报,由张艳拿到城西,找孟祥涛,孟祥涛认为只有等赵一平走了动手比较合适"。 "赵一平是李保国的人,李保国原来就是城西检察长,他们与医院领导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基本上没副手什么事,多少年了就这样,这在城西并不是什么秘密,张艳要供宋怡,她根本不知道已经捅了马蜂窝。那是她根本无法控制的。" "张艳不知深浅",只是利用赵与孟的隔阂,替哥们梁挺扳倒宋怡,但她知道赵一平与医院领导的关系,她并不知道的是,社会官场中利益是纵横交错的。 办案人员尼、张等人指名点姓要供医院女书记宋怡贪污受贿事实之后,5月13日下午3点,将刚从外地旅游回来的女书记宋怡从医院办公楼直接押到反贪局审讯室。 反贪局押走宋怡,惊动了青海官场许多人 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直接公开干预; 亲自打电话下令给城西检察长赵一平: “立即放宋怡”! 市检X副检亲自开车赶来,坐在反贪局:要亲自看着立刻放人! 之后,女书记声嘶力竭大闹反贪局,扬长而去。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女书记宋怡涉嫌贪污医院药品回扣款87万元:有事实有证据,被西宁城西区检察院依法传唤,青海省地方反贪最高领导局长李保国公开出来直接干预立即放人:并且毋须理由。这也是事实。立即放掉一个贪污药品回扣近百万的女书记,却以牺牲国家利益、践踏党纪国法为代价,确实做到了祸国殃民,又是那么地道貌岸然的事情。如此地方政治人物的一言一行,也确实有着一手遮天的功范效应,或者叫做政治定力影响,往往其行动本身就是一种声明,他们就是要打着红旗反红旗。地方检察院依法传讯一个涉嫌贪污药品回扣近百万元的仅仅是一个“副处级”医院女书记,地方最高反贪领导李保国毫无掩饰亲自出面开脱阻止,立即放人,这便是在青海地方为何腐败问题官员难以得到处理,贪腐官员难以得到严惩的原因之一。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如今,李保国必须给共产党、给中纪委一个交待。最高检:领导过问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可追刑责。陈资全、李保国这些人贪污腐败不以为耻反为荣,他们在一个地方一定要显出自己权力的重要性。女书记宋怡是地方官员利益集团眼中"自己人",是绝对不允许冒犯的,所以,用女书记自己的话说;一个小小的区反贪局,竟然敢动我?!得势尽猖狂。你看看她:母老虎的狂妄到了何等程度。女书记宋怡非一般女人,她狂妄自有她的道理。90年代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年购药品己高达1亿元人民币。己是一块发财风水宝地,每年大量的药品采购、医疗器械及敷料等采购中都有巨额利益夾在中间源流不止,于是医院领导非常精明广开财路,有富共享,有财大家发,有意招揽、吸引官场各层面参于"掘金",有省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纪委、有物价工商审计、有名有权有势的人物蜂涌而来,如此形成纵横交错"关系网"、"利益输送链",医院出问题,四面八方救援,无所不能,天下无敌。宋怡被传讯就产生这种局面,这种局势暗流涌动气势磅礴,张艳肯定控制不了了,孟祥涛也扛不住,地方检察机关省市两级领导压下来"放人",他们也只能看着女书记昂首挺胸干瞪眼。所以有时候,反腐到了一定程度,在青海这个地方就很难反下去;原因是诸如这种女书记背后利益集团触及到的是地方大人物,触及到了地方“大人物”官场霸道下,犬牙交错的庞大的利益集团各层面,于是,自然就开始权衡利害关系,自然产生对抗中央的明一套暗一套,阴奉阳违躲避反腐的强势风头,风头过后贪腐依旧,而且更是狡猾、隐蔽、猖狂。赵一平随后从北京办完莶证赶回来。上班第一天,早上9点便给批捕科打电话:"什么够不够条件?杨薇必须捕了,先捕掉再说"。批捕科认为:办案人张艳个人拿来的"举报线索"存疑,并且要供后的内容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不予"批准逮捕"。办案人张艳声称:你们只管先批掉,出了事我担着,我给检察长打电话。批捕科不同意。城西检察长赵一平城西检察长赵一平说:“省检(李保国)、市检领导天天打电话过问这个案,态度很明确:杨薇,人绝对不能再放出去,知道的太多。无论如何也必须要判掉!”全案改变案情,调转船头。以杨薇自证其罪的口供侦查个人受贿,提起公诉。赵在检委会上要求;全案提速办理,集中力量,楊薇受贿尽快交公诉。赵一平甚至亲自开车送办案人张艳提审,提速办理.........。在起诉书中认定杨某受贿的所谓"证据确凿"的事实却是办案人员伪造,篡改的虚假内容。从立案、审查、公诉一路畅通。?这里做个说明:青海检察系统人人知晓:"赵一平、叶海生......都是省反贪局长李保国的人,跟医院领导关系非常好,经常一起吃吃喝喝,己经多少年了,李原来就是城西检察长,后来到市院,又到省院,郑孝先(省公安厅长)女婿嘛......"西宁城西检察院是李保国的"一亩三分自留地。"?(上述内容有录音为证)孟祥涛决定以询问通知书深夜到家中秘密抓了杨某。连夜车轮战突审指名点姓要供了;医院副书记宋怡从药品让利款中派人取七万现金的详细内容;因宋并不止一次派人拿钱,就此引出了医院领导们的贪污问题。其实,检察院内部人心里都明白,孟祥涛此举中剑走偏锋,拿下了医院领导班子的贪污腐败事实,便己直指了赵一平。孟张等认为杨某手中有“东西”,于是避开众人,第二天又是深夜趁夜幕,押着杨某回家突击搜查。结果,孟祥涛见众人押着杨某败兴而回。孟、张、尼、李几人商量拿不到证据,宋怡这一帮人啃不了,杨某以“讯问”己关押超限再搞不出东西只能放人,但事情弄到这个地步已经收不了场了,孟张另有主意。孟祥涛搞侦查的,早有替补方案。那么,他们究竟做了些什么?为什么这样做?引用他们内部人事后的讲述,骇人听闻,是损人命的勾当。“我们给扬设了个“套”;讲了汽配城有个老板我们抓了之后是50万的事,我们特意讲给杨说,人家这个老板很干脆,说自己有个50万存折,讲完我们就让他回家了,杨某肯定在听。”“我们为了诱惑杨某,答应说你只要讲50万就可以回家了,当时商量方案的有孟、叶、尼、张几个人,关了扬某己经三天三夜,再关下去很麻烦。第三天亱里九点开始,分配人员、每两人一班每班继续轮番审,一直不间断搞到凌晨5点多后;扬某终于熬不住了开始说了……”“ 一个女的搞成这样连续几天几夜也看着挺惨。”“我们一再讲汽配城老板50万的事强化杨某的印象,只说是经济问题人家老板讲了50万,我们检察机关会调查哪些是正常收入哪些是非法收入,人当时就直接放了。”“张艳说,前两天你们医院也有人在这里,讲完了我们就放人。我们不会说出去医院根本没人知道。扬某几天折腾下耒没吃没喝又不能睡觉肯定招架不住顺着这个话题便入了“套”说,我交待50万。“我们早强调了就讲50万,也别70万80万,那样太大不真实。因为张艳哥们举报交了底,她知道宋怡拿钱时扬某是经办人,而且张艳这个哥们与扬某关系特别好,最后还跑到反贪局质问张艳;谈好了弄宋怡!你把杨给弄了我以后还怎么见人?但张艳弄不了宋怡,事情搞到这种地步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了,她顾不了那么多。”“扬某一个女人几天几夜折腾又软硬兼施、一点喘息都没有只能按我们说的讲了50万。扬某以为能回家。”“张艳兴奋的不得了,说;一分钟也不能停,继续审,必须让她凑够50万;一个一个讲!但怎么审,怎么弄也根本湊不出;杨的神情状态也根本讲不清什么了,颠三倒四只湊了30万,根本没有头绪。”“张艳说;你这个乂!我就不信湊不够50万!但确确实实搞不出更多什么了。只有整理完后,一个一个找人调查落实。”(上述内容有录音为证)深更半夜被人突然从家中抓耒持续几天几夜这么长一个“讯问”过程,仅仅凭孟祥涛主管侦查权下的一纸“询问通知书!”这种抓人方法和审讯手段一般的人连续搞几天几夜都根本受不了,何况一个身患多种疾病又刚做了手术后年愈50的女人!这对她是一种残忍的折磨--精神的、女性肉体的折磨。可以想像,如果一个女人肉体上遭受这样孤立无助、生理需求的上厕所都被禁锢,任由七八个人采用各种方式不间断关押审问并不留痕迹的摧残,确实可以达到让她交代什么她都能交代的地步了。搞不出杨某有罪供述、宋怡又唯恐啃不动(事实证明孟张确实啃了宋怡却招耒省检市检的怒斥)这样深夜秘密抓人审讯一定收不了场。从检察机关内部的透露己经证明了这一点;张艳主笔的起诉意见书中明确:4月27日“依法”立案,却屏弃了之前三天三夜的关押在检察院中的审间,溯本追源恰就证明仅凭张艳参于的匿名举报根本没有其它证据事实深夜密捕的检察法西斯。我们都在一个依法治国为方略的民主法治国家,我们可以想像出;这种审讯一个女人精神会不会崩溃,至少到了崩溃边缘。她的肉体己经受不了、肯定受不了。张艳也是女人、也是妻子、也是母亲;从这一意义上说,如何让痛苦造成一个女人精神上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程度后,“任人摆布”也就很自然形成;刑讯逼供能够获得刑讯者审问者想要获得的任何口供内容,这一点不可否认。在这里所要探讨的是孟祥涛张艳等人为什么要在杨某己经在审问中首先讲出医院领导班子贪污药品让利回扣款的腐败集团内容后,使用威胁、引诱等非法手段刑讯逼供扬某自己必须讲出50万这样一种办案目地为什么?在这种逼迫下的“供述”中孟张等人选取了李成龙、王云、侯西和三个人做为证人。而且在王云即有“证言”又有杨某借条为书证的本案主要证据上大做文章、竞然创西宁城西院办案史纪录的6遍笔录固为“铁证”却是虚假证言。王云出示的“借条”只有12月29月并没有年份。在案卷笔录中侯西和的“证言事实在1999和2000年”,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批捕科认定“不符合条件,不予批捕!”。但在孟祥涛批准的起诉意见书中全部改变成为:2001年3月至2003年8月扬某任受聘副主任的“期间”;这样使形成了:“职务犯罪”。其实即便如此;按照高检院相关规定;杨某讲的医院领导贪污集团以及巨大数额也是重大举报案情。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顾永忠教授讲;刑讯逼供在中国己经几千年历史、而中国禁止刑讯逼供也有几千年历史。从汉文帝废除肉刑两千年过去了;不但我们废除不了,也解决不了。看孟张手法便显矛盾点.;这二人绕开检察长赵一平去北京走后抓人审问就是非要搞出副书记宋怡的事、深亱审问最终不仅搞出了一个宋怡;搞出了一大帮贪污的领导,但全案却以扬某个人获罪终结?这么一个大黑幕就永远不被揭穿?为了继续掩盖,在有人授意指使下,2012年春节,西宁城西检察院对杨薇第三次抓捕,这一次采取了跨省秘捕,立案原由依然是2006年本案中楊薇的"口供交待",检察机关追诉查清的余罪。西宁城西检于2002年3月,2006年4月,2012年2月总共三次抓楊薇审问,前两次均为要供"医院领导的贪污问题"。2006年最终以楊薇受贿结案公诉判刑。动用国家力量跨时7年,动用国家机器第二次追诉第二次判刑,是余罪吗?显然不是。因为依旧以2006年杨薇自证其罪的"口供"定罪。就第二次追诉的内容,显而易见是:国家公诉机关动用如此的国家力量当初并非查不清追不到,而却在7年之后大动干戈,不惜跨省追捕,如此耗时费力浪费国家资源?而同是"案中案"的医院领导贪污腐败1600多万却视而不见?讯问女书记宋怡引来反贪局长李保国"保驾"。今天,我们摆上桌面讲反腐败,讲法律,讲证据,讲事实,讲政治,但别耍流氓。最高检:领导过问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可追刑责。其实问题一目了然:因为当事人杨薇手中掌握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污药品回扣1600多万元的"帐本",在2010年起,我将其中部分证据照片在互联网公开举报。举报循私妄法,掩盖贪污腐败的一群人。西宁城西检察院立案侦查中:对青大附院领导班子及女书记的1600多万贪污受贿压案不查,反复抓审经办知情人以历时10年"追诉":三次抓捕两次判刑,就是杀人灭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