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费了很大的劲,终于把这个博客的账户找回来了。 七年前还在企业中做法务,而今终于行走在了专职律师的人生路。虽然不如企业法务的稳定,但是这其中有我理想与人生,更有我希望的自由。这自由并非悠闲自在,而是我内心的自由,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的自由。来郑州是重新开始,与之前的工作并无联系。之前的工作,对现在的工作并无太大帮助。在南阳虽做了一段时间,但是,郑州又是另外一个城市。律师职业与地域多少有些关系,一个新的地方,所有你以前所熟悉的法院和流程都需要重新去熟悉。而你的当事人关系,也需要再重新建立。这一切并不算什么,因为我在做我想做的事,这短时的障碍或即使其他的大的困难,于我都不算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