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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2017年第4期(诉讼法学部分)

来源:啄木法੨ 作者:啄木 发布时间:2017-07-09
摘要:与友交流 论文信息 《法学论坛》2017年第4期(诉讼法学部分)1、公民代理民事诉讼的法理反思及制度完善许尚豪(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摘要:从法理上讲,民事诉讼中的委托代理是民事代理与诉讼程序的结合,其既具有民事代理所要求的合意性,也具有诉讼程序所
与友交流 论文信息 《法学论坛》2017年第4期(诉讼法学部分)1、公民代理民事诉讼的法理反思及制度完善许尚豪(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摘要:从法理上讲,民事诉讼中的委托代理是民事代理与诉讼程序的结合,其既具有民事代理所要求的合意性,也具有诉讼程序所要求的司法性。公民可否作为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考量的核心因素在于司法性对合意性的规制。从普遍性的合意自由代理到限制性的公民代理,实质上是将代理关系从当事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私法关系上升至国家诉讼程序的司法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民代理人的规定,纯粹以身份划范围,以专业性等同司法性,与诉讼程序司法性的要求并不契合,应当予以改进。关键词:公民代理;合意性;司法性;律师强制代理2、我国瑕疵证据补正证明的实证分析与理论再构吕泽华(青岛大学 法学院) 摘要:选取我国东部地区公安司法系统开展瑕疵证据补正证明的实证分析,发现存在瑕疵证据范畴认识不清、瑕疵情形多样、瑕疵发现主体多元、处理方式随意、规范要求混乱、处理程序失范、去瑕疵机会无限、补证不能处理失范等问题。这与我国瑕疵证据规范体系逻辑性弱、理论界学说的多样性、司法实践经验性认识的顽疾、行政审批式的办案经验、诉讼职能混淆、立法与司法理念错位以及三机关冲突解释有关。应明确消弭证据瑕疵的立法目的、回归诉讼职能本质、协调瑕疵证据立法模式、统一证据资格标准,构建简明规范的筛选机制,整合和再构瑕疵证据制度体系。关键词:瑕疵证据;补正证明;定案的根据;诉讼职能;补正责任3、ODR——多元化解决电子商务版权纠纷新机制方旭辉(南昌大学 法学院)摘要:在“互联网+”时代,共享型经济电子商务新模式的蓬勃发展以及农村和跨境电商新政策的大力实施,必将在新的行业、新的地区带来大量的电商版权纠纷;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必然增加盗版的机会。面对这些挑战,我国应该加快探索ODR机制,多元化解决电商版权纠纷:加强“网上法庭”对电商版权侵权的“审查”责任;借鉴国外的“网上法院”经验,完善我国的电商网上法庭;采取“众包式 ODR”,防止电商版权侵权活动的蔓延;建立涉外ODR机制,解决跨境电商版权纠纷。关键词:网上争端解决机制;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版权纠纷
责任编辑: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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