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东宝检察查办三起案件促进绿色发展
来源:东宝区检察院 作者:东宝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6-21
摘要:东检动态 (通讯员刘于宏)今年以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以“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为契机,整合检察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将保护森林资源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查办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犯罪,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在绿水青山中创新
东检动态 (通讯员刘于宏)今年以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以“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为契机,整合检察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将保护森林资源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查办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犯罪,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在绿水青山中创新发展。 2017年1月,东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批准逮捕了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的嫌疑人杨某全,在审查该案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全对“8.30曹家沟林木被滥伐案”供认不讳,但称“7.6曹家沟林木被滥伐案”系李某德所为。随后,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核实李某德证言、反复比对本案中伐木工人朱某华等人证言及案件勘验检查笔录、要求公安机关补正等手段推翻了杨某全的部分无罪供述,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全系两起滥伐林木案件的实施者的犯罪事实,并就办案中发现的一起涉嫌伪证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经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同年3月中旬,该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走访摸排发现东宝区四坪鑫煜石料厂长期以来越界非法开采灰岩矿产品3万余吨,案值2万余元,涉嫌非法采矿。因该案对案发地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直接阻碍了全市的绿色发展。东宝区检察院经过调取行政案件卷宗和实地勘察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并于2017年3月9日向该区公安分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目前,公安机关已主动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年3月底,东宝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牌楼镇林业站副站长尹某华涉嫌贪污罪线索,经查发现尹某华利用负责申报国家低产林改造补贴的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申领补贴款5万余元,目前已对尹某华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东宝区院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作用,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东宝区检察院分管此项工作的副检察长罗红锐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办案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平安东宝”“美丽东宝”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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