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学法。同样是第十条,“(三)人工检查分手持探测器检查和手工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人工检查的具体顺序是:略……进行手持探测器检查时,略……” 如果语文不是体育老师教的话,这一项的内涵也应该毫无异议,人工检查,可以有两种形式,择一而行,绝对不是人工检查必须两手都要上。既用手持探测器,就不应该再用“手工”。那么滨湖法院,又何以对不论同性还是异性,探测器和咸猪手齐飞?这是错!错!错! 综上所述,滨湖法院对本人实施的出庭安检,于法无据,属于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如果再有下次,我将拒绝受检,因此造成不能出庭的后果,你们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