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表可以看出,2012至2014年,Z市13家基层法院审监法官年人均审结再审案件普遍不足10件,其中约有三分之一的法院审监法官年人均结案不足5件。人均结案数最高的为F区法院,2014年该院一名审监法官审结36件再审案件,其次为I区法院,2012年该院三名审监法官审结58件再审案件,人均结案19.3件。在当前法官每年办案二三百件已是普遍现象的大背景下,审监法官的资源闲置和浪费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二、基层法院审监庭案源不足是全国普遍现象 视角一: 表四 :2007年民诉法修改后江苏全省基层法院民事审监案件受理情况表(2)
江苏基层法院总数为111家,2007至2011年该省年度审结民事再审案件数量在450件至650件之间,平均每家基层法院年审结民事再审案件4至6件。由于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民事再审一般占再审案件总数的85%以上,据此江苏平均每家基层法院年审结各类再审案件5至7件左右。2012年7月,江苏全省基层法院审监庭有469人(含66个与审监庭合署办公的审管办的编制在内),平其每家基层法院审监庭配备4名干警。2008至2011年,浙江省全省基层法院审理再审案件550件至750件之间,平均每个基层法院每年不到10件。(3)江苏省、浙江省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基层法院再审案源尚且如此,其他省份更加可想而知了。 视角二: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是全国年审结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2013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2473件,审(执)结92423件,同比分别上升8.4%和8.2%。2013年该院全年审结再审案件20件。(4)这样一个“巨无霸”法院年审结再审案件尚且仅有20件,其他基层法院的再审案件数量更加可想而知了。 视角三: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201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刑事和行政申诉、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25273件,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3662件。根据江苏省高院的一篇调研报告(5),基层法院承担了全省约40%的再审案件任务。以此推算,目前全国2850家左右基层法院2014年审结再审案件数量约13500件,平均每家基层法院每年审结再审案件5件。 视角四: 笔者通过网络查询了全国十几家年审执结案件两万件以上基层法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审结再审案件最多的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该院2013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4810件,同比上升2.3%。当年该院共对52件生效裁判依法启动再审程序。(6)其余基层法院每年审结再审案件一般不超过20件。 三、基层法院审监庭处于尴尬运行状态 (一)审判监督庭的设置背景 审判监督工作创立之初为告诉申诉庭,主要以三大诉讼法为依据,其核心价值在于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错案。(7)上世纪末,最高人民法院推行“三个分立”,即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所谓审监分立,就是设立专门的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的、部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民事再审案件,使一、二审和再审程序分离,其目的是有效解决原审判庭有关人员先入为主和主观上有错故意不纠的问题,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1997年,全国就有29个高级法院,364个中级法院和2812个基层法院成立了审判监督机构,基本上实现了审监分立。(8) (二)基层法院审监庭面临的双重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