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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律师姜建高法律博客 作者:宁波律师姜建高法律博 发布时间:2017-06-09
摘要:法律服务动态 冤假错案 王惠平 浙江宁波 王惠平写给江北区领导的一封信江北区各位领导:您好!我是王惠平,2003年到区城管局,06年到建设局,09年到区公建中心,在江北区工作的13年期间,自认为在工作中是认真负责的,对所有的工程项目都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法律服务动态 冤假错案 王惠平 浙江宁波 王惠平写给江北区领导的一封信江北区各位领导:您好!我是王惠平,2003年到区城管局,06年到建设局,09年到区公建中心,在江北区工作的13年期间,自认为在工作中是认真负责的,对所有的工程项目都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为人忠厚老实,从不争权夺利,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项目招标中从没有掺杂我自己的个人意愿,也从没有收过别人的钱,现在却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这太荒唐、太没有天理了。我的案子,实际上是姚祺等少数人滥用职权、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他们不实事求是地给各级领导汇报真实情况,打着组织的旗号以反腐败为借口,绑架了越来越多的领导,一错再错,一错到底。今天给您写这封信,唯一的目的只是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您,不管是您信也好、不信也罢,希望您不要偏听偏信,能够自行判断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的!一、本案的真实经过。由于我喜欢平时喜欢理财和炒股,很多亲戚朋友同事的资金都放在我这儿统一打理,我和几个要好的工作对象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区纪委监察局和检察院从2015年5月左右,就开始查我的银行帐户、购房付款记录和通话记录。在没有任何与本案有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情况下,以我违规违纪为理由,2016年4月26日对我“双规”,把我带到福明路上的纪委办案点,进行了长达十九天的变相刑讯逼供。通过体罚、虐待、侮辱、威胁、恐吓,加上欺骗、忽悠等手段逼迫我自证其罪,甚至拿我父母、妻子女儿做司法人质要挟我。我没有办法,只能按他们的要求在工程项目老板名单里挑(要现金,人数不仅要123、还要456,必须要有人两次,相同金额的次数不能太多),逐步编造了根本不存在的八次收钱行为。然后检察院拿着我编的口供内容,以供求证,逼迫六位证人按照我编的内容做笔录,加上一堆工程招投标资料就人为地制造了这个冤案。二、我从没有收过别人的钱,所以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可以用人格和生命做保证,也可以对国徽、对老天发誓的!而且事实的真相是可以查清楚的。第一,从2016年4月26号开始,我全程处于监控之下,只要调取4月26日到5月14日这十九天的监控录像,就能看清我是如何在姚祺等人长时间的刑讯逼供之下,按他们要求编造这八起收钱的事的详细过程;第二,因为这八起收钱的事就从来没有发生过,就是打死这六个证人,他们也讲不出我编的时间、地点、金额、包装等要素。只要调取每个证人从接触到办案人员起,到做出一个笔录的监控录像,就能看出一定是有人把我的口供内容告知证人或者诱导证人的,这不是无端猜测,绝对是事实。第三,我们都知道一个谎言要用一堆的谎言来掩盖。收钱的事只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只要证人能来当庭对质谎言一定会被揭穿的,虽然我多次强烈要求法院调取这两部分录像,以及要求证人出庭来当面对质,查明事实真相。可奇怪的是关于我的十九天监控录像,1月17日开庭时法官说已经去调取,但纪委还没给。3月22日开庭时却改口说纪委监察局调查期间的,是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范围,不予调取。关于证人的前期监控,以我说的都是猜测,没有证据为由不予调取;关于证人出庭对质的事,法庭说都已通知每个证人,并已告知每个证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是证人自己不来出庭就不了了之了。我从来没有收过别人的钱,就因为被逼迫编造的假口供和证人的假口供两者假的一样,就可以把客观事实上从没有发生过的事认定为事实的,还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真的太可笑、太荒唐、太不负责任了!如果您有认识这六个证人(郑雄、黄权、林军、陈宏祺、林海方、冯明昌),或者您的亲朋好友有认识这六个人的,希望您能亲自问一下他们,王惠平到底有没有收过他们一分钱。我相信他们在没有压力的环境下一定会说实话的,这是人的本性。另外公建中心一共实施了二十九个工程项目,以及数百项材料、设备、服务类的招标(电梯、空调、太阳能、变配电、外墙涂料、设计、监理等等),也都是我分管的,和公建中心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多达数百个,您也可以问问一下其中任何一个单位或任何一个人,我有没有收过他们一分钱或者是贵重物品;还可以问一下,我有没有在工作中刁难过他们或者有没有以权谋私的行为。我说的您可以不信,他们说的您总应该相信是吧,公道自在人心啊!还有一些问题,您可以思考一下,如果这八起收钱的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那么:为什么一直以来我敢坚定地说不可能会有任何客观证据?为什么开庭时不敢组织公建中心的同事们来旁听?这六个证人他们都认识,这八个项目他们都有参与过的。为什么八起收钱的时间、地点、金额、包装、面值、封条都整齐有规律?为什么赃款的来源和赃款的去向都是来无影去无踪?为什么收钱送钱的过程都是神不知鬼不觉?为什么我敢一直断定双规我的理由和最后起诉我的8个项目37万没有一毛钱关系?为什么不敢拿出4月26号到5月14日我的十九天监控录像,看看我是如何主动交代的?为什么不敢拿出证人的前期监控录像,看看证人是如何说出我编的时间,地点,金额、包装┄等内容的?为什么证人去检察院做口供,每次都会乖乖的去,法院通知出庭对质时却没有一个证人敢来?为什么在庭上不敢正面回答我们提的一些问题,只会用一些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以偏概全、强词夺理的诡辩和歪理来混淆视听?为什么不敢查清事实真相,仅仅通过文字游戏来把从来没有收过钱的我,做成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罪犯,这和“文字狱”有什么区别?类似的为什么在法庭上我已经列举了很多很多。所有的问题都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那就是这八次收钱的行为就从来没有真的发生过,只是个谎言而已!其实通过两天的庭审,我确信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包括法官们在内,内心都清楚这是个冤假错案,只是因为这个案子是纪委移交的、有市纪委参与的,法官和法院的领导都像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衣》里的大臣们一样,被所谓的“组织”以反腐败的名义绑架了,最后变成了我必须拿钱了,我必须犯罪了,否则这场闹剧就无法收场了的。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是个高级知识分子,不管做人做事都应该讲道理的。以前有听说过纪委和反贪局办案有点黑,但绝没想到会这么的黑!不是自己亲身经历,我也不会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从小父母老师教育的、以及书上学到的、报纸上看的、电视上播的,五十多年来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被彻底颠覆了!不久以后,我将去监狱服刑,为了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罪名去接受改造,但是我的内心是坦荡的。我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是客观事实,真相在人们的心里!人为制造冤案的姚祺虽然被提拔了,但他的内心是肮脏的,他的这种行径是人们所不齿的,我相信迟早他会为今天的胡作非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的!谢谢您能看完我的信,唯一的希望是您能了解事实真相,了解王惠平的真正为人,用自己的思维来判断一下,我的案子是不是真实的。我不奢求您能为我说什么或做些什么,只要您能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在内心对我的事有个正确的判断,足矣! 王惠平 2017年4月9日该信于2017年4月15日寄出,分别寄给:江北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宣传部长、组织部长、人大主任、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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