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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是最高的法律,质疑斯伟江法律普及说

来源:边缘漫步 作者:边缘漫步 发布时间:2017-06-07
摘要:朱祖飞写于2009年11月15日,改于2014年6月17日不少人认为,法律需要刻意宣传普及。鄙人倒认为这样的观点大有问题所在。今天早上看博文,刚好看到斯伟江律师一篇文章,他想致力于普及法律常识。斯律师,一表人才,口才极佳。他常在央视露脸,给我们广大律师长长
朱祖飞写于2009年11月15日,改于2014年6月17日不少人认为,法律需要刻意宣传普及。鄙人倒认为这样的观点大有问题所在。今天早上看博文,刚好看到斯伟江律师一篇文章,他想致力于普及法律常识。斯律师,一表人才,口才极佳。他常在央视露脸,给我们广大律师长长脸,提升了律师档次。但是,欣赏归欣赏,该批评的时候还是要批评。第一,想我中华,960万平方公里,人口无数,个体律师想普及法律,这可能吗?一个律师,撇下专业,跟司法部门的普法科室争饭吃,干吗呢?一个律师不务正业,其实就是对法律职业的不忠,是对法治的损害,也就是对法治普及的损害。第二,什么是法律常识?如果说“杀人者偿命”是法律常识的话,这需要你律师普及吗,谁不知道呢?真正的法律,本身就是从生活常识中提炼出来的,老百姓就是法律常识的普及者,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老百姓代代相传,法律工作者不可能凭空制造法律出来的。所以当年道家以及后来亚当·斯密提出 “无为而治”的观点,本身就是对法治尊重。法律来自生活,我们还需要普及哪门子的法律呢?公民之间发生争议,不是他们不懂法律的原因,往往是一方违背诚信的原则或者记忆有误,这个时候才需要专业律师帮他们的忙,去尽可能去恢复原状或者戳穿谎言。如果说公民之间发生争议是因为不懂法律的话,那么就坏了,普天下公民就不要干活了,天天要去法学院了。何况,就是天天去法学院,哪也学不完啊,专业多如牛毛,即使你斯伟江律师也可能是被普及的对象。第三,刻意宣传普及出来的法律,在我看来,不是真正的法律,要么是纸上的,要么是坏的法律。对话出来的法律,不需要宣传大家也会在生活中体会出来。如果是单边制定的法律,大家不清楚是这部法律的本意是什么?所以才需要刻意宣传普及。但是这样的法律,即使天天普及,广大公民也不领情,左耳进去右耳出来,净当耳边风。这十几年来,违法乱纪遍地开花,充分说明了法律普及的失败,原因就在于,宣传出来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如果你斯伟江律师在电视里拼命去宣传(见斯的文章:央视露面就定下了庞杂的形象。由此也慢慢走上对普及法律常识的路),不是违背了初衷吗? 法律是善的事业,是良心的事业。真正的法律,它是来自多数民众的良知共识。任何在良知之外寻找法律,都是误入歧途。在陪审团制度的国家里,任何权威学说,任何机构制定的法条,都要经过陪审团的良知审查,该废则废,该改则该。所以,才有“民决团的不法是法律在其实际运作中的最伟大的矫正器”之说。如此,在俗世的社会里,良知就是最高的法律。在当今中国,法律的普及对象,应当是法律人甚至多数的法学院老师,是他们将法律教条化、机械化,将法律异化成为格式,人民反而成了纸上法律的奴隶。每当我看到一些法律人,自我优越感良好,训斥民众不懂法律的时候,一种悲哀之感油然而生,他或者她已经成为法律寡头,应当接受民众法律良知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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