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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客:法律人的精神家园

来源:边缘漫步 作者:边缘漫步 发布时间:2017-06-02
摘要:法制日报记者 谢庆?? “今天,我们诗意地栖居博客。”这是一位法律博客的博友发自心底的声音。 博客,被称为网络私人日志,正风行于不再神秘的网络之中。拥有自己的博客已经成为人们推崇的时尚生活。法律博客网站(www.fyfz.cn)正是在各类博客风起云涌的大潮
法制日报记者 谢庆?? “今天,我们诗意地栖居博客。”这是一位法律博客的博友发自心底的声音。  博客,被称为网络私人日志,正风行于不再神秘的网络之中。拥有自己的博客已经成为人们推崇的时尚生活。法律博客网站(www.fyfz.cn)正是在各类博客风起云涌的大潮中悄然问世的。2005年元月1日,正义网旗下的“法律写作社区”正式更名为法律博客。 “博客在对各行各业的介入上也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并以自己的方式给我们赖以栖身的专业带来新的变化与刺激。”法律博客的创办者之一,《方圆法治》杂志社社长赵志刚谈到创办法律博客的初衷,“对博客与法律的结合,我们并未预见出一个清晰的未来。我们以参与和期待的心情创办这个网站,而我们的想法并不仅仅只是见证。”  不仅仅是见证,当然,更意味着所有参与者的建设和创新。  2005年,人称“中国的博客年”,法律博客在没有推广的低调运行中平稳走过。2006年新春伊始,仿佛积蓄的所有力量突然间爆发,各个领域的法律人纷纷进驻法律博客。特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的“鹤之天空”、成都大学教师王怡的“王怡的麦克风”相继亮相,给众多博友带来不小的惊喜;加之早已备受追捧的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的“梵夫俗子”、章剑生的“一介书生”,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的“边缘学者”依然熠熠生辉,法律博客水起风生,人气大增。  是什么让法律博客激情荡漾,充满魅力?栖身于法律博客的博友们说出了他们最切身的体会以及喜爱和感激之情。 这是一个诗与思的世界 “在传统的世界里,我们只能被代表,失去了思想和言说的资格。我们蜗居于书斋,双手管袖,冷眼旁观。但是,今天,一切因博客而改变。”张海斌,法学博士,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师,注册法律博客“法律的异邦”。习惯于书斋生活的他,将阅读和思考作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法律博客给了张海斌自由表达的空间,让他在博客的世界,感受着审美的情趣与思维的快乐。  他说:“博客的世界,是一个诗与思的世界。我们一厢情愿并乐此不疲地写作,很大程度上并非为了论证,而仅仅在于表达。博客的表达很大程度上就是诗的表达。它可以是主观的、随意的,可以是率性的、感性的,甚至是性感的。它可以不加雕琢,不事推敲,直抒胸臆,素面朝天,随心所欲。书写博客,不在于言说真理,而仅仅在于言说本身。因此,博客的言说是自由的、自然的和偶然的,也由此是诗意的。”  放眼望去,在法律博客中诗意栖居的又何止张海斌一人。  徐昕,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博客创办之初,他就引领潮流,注册法律博客“诗性正义”。“正义的事业,沉重而艰巨;诗性的生活,轻快而浪漫;人生需时轻时重,适时转换角色和心情。既追求正义,也懂得生活;既理性分析,也偶发诗性;既勤奋努力,也情怀浪漫;既充满劳绩,也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好一个令人神往的精神家园。从此,“诗性正义”让人过目难忘。  鲜明的风格,丰富的内容,让“诗性正义”的点击率始终遥遥领先,日前已经达到35万次之多。在徐昕看来,“最令我自鸣得意的,其实不是点击率,而是本博客的取名、定位以及所追求的‘诗性+正义’的风格。虽然博客是不追求点击率的私人日志,不过在中国,它基本上变成了个人网站。原本的私人日志,为什么不可以成为信息传递的网络电子平台呢?也许它还可以在弘扬法治理念、促进言论自由、推动宪政前行等等方面作出贡献呢。”  正是借助法律博客这一平台,徐昕成功地组织了《影像中的司法》一书,今年将继续实施《文学中的司法》、《纠纷解决的实证研究》两个项目。  “新的一年,将退出某些公共事项,而更多地走向私人化,定位于‘徐昕个人的博客’———发表我的论文、随笔、翻译、记事、摄影,师友和学生有分量的作品以及个人的精品收藏。”  如此多姿多彩,未来,“诗性正义”仍将独领风骚。 愿随法律博客一起成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来到法律博客。当时的感觉就好似老鼠见到一盆没有盖盖子的香油———先是好奇与疑惑,接着就只剩下兴奋与贪婪了。”刘凯,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法律博客“羽林郎”。生活因法律博客而变得充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知道了‘诗性正义’是谁;知道了‘边缘学者’是谁……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自己是谁。因为我发现别人谈论的问题很多是自己没有听说过的;我发现别人看过的书很多是自己没有看过的;我发现别人看问题的角度很独特,别人看问题看得很深入……当初,这种感觉很朦胧。直至有一天,一个匿名博友的评论,让这种感觉清晰了起来。她说,‘你的阅读,决定你的视野。’”  博友的话一语中的。“参加工作之前,看书几乎是自己业余生活的全部。工作之后,这几乎成为遥远的回忆。”于是,刘凯重新开始阅读。当他回归原有业余生活的状态时,“重新生成的是一种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只是生活更加充实。”  如今,进入法律博客,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已经成为刘凯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赵德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学系教师,注册法律博客“小卒评论”。“从来没有想到能与我的学生有如此深的交流;没有想到能与众多像我一样的小卒谈古论今;也没有想到能与专家、学者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更没有想到能如此酣畅淋漓地论述国家‘治道’。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法律博客。”赵德成体会到交流和对话的快乐。  “网友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是思想的自由表达、人与人真诚的关怀以及真正的为国而富的进言。”赵德成道出了法律博客的真正魅力。  “在法律博客呆了半年,发现已经无法离开这里了。”刘争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注册法律博客“法网柔情”。无论生活平静还是有一些波澜,法律博客都是他最喜欢的倾诉对象。让他最有感触的是,“有那么多意气相投的朋友,大家天南海北,却有幸坐在一起,在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地盘上随意地交流和沟通。那份感觉,于忙碌的工作之外,于觥筹交错的应酬之外,竟是那样的宁静而平和。浮躁之于自己,开始远遁。”  生命中的这段经历,对于刘争远来说,显得分外珍贵。  的确,法律博客让博友们在了解更多的法律信息、法律思想和精彩文字的同时,有更多的思想和精神上的沟通和交流。他们走到一起,互相关注、激励,让彼此觉得这个世界并不是一个人的孤单。他们在交流中进步,他们的生活也因此变得神奇。  当然,这种影响并非外在的,而是潜移默化的,是置身于法律博客这种文化中耳濡目染的必然结果。  每一个人都在积蓄力量。 唱响法治理想的主旋律 在注册的法律博客用户中,从学者到律师,从法官、检察官到警官,从法律媒体人到法律爱好者,从法律专业人士到非法律专业人士,几乎都已覆盖,新注册博客的数量仍然在持续上扬。这里汇集了职业类别多样、学历层次不同的法律人,他们在建设和提升自己的过程中,也使更多浏览者受益。  “网络让我享受到写作的乐趣,观点的交锋和思想的互动远远超出了发表一篇文章的意义。”夏敏,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法官,注册法律博客“一二观点”。他更喜欢交流的过程。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夏敏就以网名“一二”活跃于几个著名法律论坛。在法律博客创办后的第一时间,夏敏便将贴在“法律写作区”的二百余篇原创文章“搬迁”了过来。  现在,他每在报刊上发表一篇文章,都会及时贴到博客上来,期待博友的观点碰撞。“在网上,表达才是硬道理,也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读者的存在,尤其可以平等地交流,听到最真实的批评。”  纵览法律博客的内容,天地宽广,五光十色。心情记录、读书笔记、影视观感、法律时评,一应俱全;甚至,一首小诗、一张购书单、一幅春天的风景,都别具特色。然而,在这个特殊群体中,这种特殊的氛围下,法律人心中的法治理想无疑是法律博客中最嘹亮的声音。今春,汇集了优秀原创文章的《法律博客周刊》(网络版)诞生,还将一次又一次把这些声音凝聚在一起。   “网络带来了写作领域中空前的民主,与此同时,它又完全可以成为民主以及法治建设的巨大推进力量。”贺卫方教授写给《法律博客周刊》的这段话意味深长。众多法律人正在用他们微薄的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呐喊、进言。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教师,注册法律博客“土生阿耿”。研习民商法的他始终不回避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他的法治夜话系列网文受到许多博友的关注。  “法律博客就是一个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律精神的思想阵地。从许多法律博客的名称就可以读出权利、正义、诚信、责任等法治的灵魂。”李绍章认为,能够把特定的法律人相对聚集起来并且为每一个人开辟一个畅所欲言的独立空间,正是法律博客的力量。“在这里,信息的闸门可以打开,思想的火花可以碰撞,智慧的光芒可以放射。在推进中国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多方力量,需要多样化的形式,需要媒体持续性的关注。法制新闻、法律事件、法律思想、法学思维,一旦在法律人群体中聚集起来,通过个性化的设计加以记载、传播、回顾和反思,将形成一种合力。毋庸置疑,法律博客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  “法律博客发育还很不完善,私人化的博客日志大多数仍被作为公众写作在使用。”法律博客的创办者之一,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方圆法治》杂志主笔王琳在谈到法律博客时显得更加理性。他把目光放得更加长远,将法律博客建设成“一个令人尊敬的、独立的法律传播媒体”。   相信,这个目标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 转自2006年4月6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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