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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过程中的董家堰村社会调查与思考

来源:原生的法 作者:原生的法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1
摘要:消失过程中的董家堰村社会调查与思考 徐晓光 徐 斌 张 婷*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摘要:董家堰村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是传统的布依族村寨,地处2011年贵阳孔学堂及十里河滩整体规划范围区内。由于影响整体景观,其拆迁问题一直备受
消失过程中的董家堰村社会调查与思考 徐晓光 徐 斌 张 婷*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摘要:董家堰村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是传统的布依族村寨,地处2011年贵阳孔学堂及十里河滩整体规划范围区内。由于影响整体景观,其拆迁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截止2014年12月,董家堰村全村已完成整体搬迁和拆迁工作,政府的补助和安置工作也已经完成,这就意味着董家堰全村在现实中已经彻底消亡。董家堰村村民作为失去家园和土地的一代,他们在拆迁前和拆迁后的感受及生活状况、民族文化传承、未来规划的改变是值得关注、研究和反思的。关键词:董家堰;土地拆迁 ;安置;调查 一、调查目的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自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城市化对于每个城市的扩展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①]贵阳孔学堂及十里河滩国家湿地公园,一个是贵州省以推崇孔学、弘扬国学、致力于传统文化传承的教育基地;一个是贵阳市生态旅游的美丽名片,两者都为贵州省的文化推广和旅游发展作出贡献。董家堰作为其规划区里的自然村落,其拆迁是规划中的重要一步,但这却导致布依族世居于此的董家堰村的消失。为了让人们记住董家堰村的民族史,社会史,生活史,经济史和发展史,本文通过田野调查的方式,对以上内容进行整理和归纳,希望能为以后类似村寨消失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帮助。本文收集材料素材时采用了文献法、访谈法、参与观察法进行综合研究,结合花溪高校图书馆资源、民族学和人类学相关网站以及文献资料:包括史志、专著、期刊论文等;同时笔者几次走访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和董家堰村委会查阅相关文献,也借鉴了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就拆迁前后董家堰村民生活情况和感受、对未来的计划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二、董家堰的历史沿革(一)董家堰的建置由来 董家堰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溪北服务区,隶属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布依族(紧连)苗族乡。地处贵阳城与花溪城之间,距贵阳城10公里,离花溪主城区3公里左右,高等级公路---花溪大道贯穿其间。董家堰这一名称来由最早可追溯到清代。当时此地为沼泽地带,花溪河从泽地蜿蜒经过,后开垦成良田,有董姓人家于此修筑堰塘,故取名为“董家堰”, 清代属贵筑县捕属里。有史可考的最早年代为康熙二十六年(1687),即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之年。“同年六月二十二,……以贵州卫、贵州前卫地置贵筑县辖通遇、……喇平等九里;……贵筑、修文二县皆隶于贵阳府”[②],实际年代可能还要更早,因为村寨是早于文字记载而存在的。文献中的“辖”字暗示,捕属里很可能在贵筑县设置之前就已经存在,至少它所辖的寨可能存在。贵州卫、贵州前卫的建置分别可追溯到明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和二十六年(1393年),二卫均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前者还外加十三长官司),且分别在贵阳城西和西北。范围和位置均能涵盖到麦翁与麦达两寨,因此,如果麦翁与麦达当时已成寨,则应该在二卫的统辖之下。说明董家堰村作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历史较短,[③]但其下的麦翁、麦达两寨则有较长的历史。《贵阳志·建置志》在记述清代的贵阳府时,就记载有麦翁与麦达两寨,现引述如下:“从乾隆至宣统百余年间,贵阳知府亲辖地及贵筑县所辖乡镇如下:贵筑县辖十七里。……又南日捕属里,场一:罗吏目;管寨八十四:阿苗寨、补笼寨、麦兆寨、老马堰、小马堰、补苗寨、大猪寨、小猪寨、花小寨、四方河、甘阴塘、曹家寨、高视寨、窝者寨、罗保寨、麦翁寨、河边寨、遗兰呈、杨高寨、杨中寨、葫芦苗、朱家堰、王四寨、苏家寨、龙家寨、马家寨、阿西寨、摆架寨、王后寨、王高寨、上水边、下水边、大阿窝、猴场边、麦乃寨、南竹林、班成寨、上谷纵、夏家寨、新庄寨、小关寨、佗佬寨、凤凰寨、东门小河沟、集麟、新庄、竹林寨、贺禄寨、木头寨、杨柳塘、葛家庄、狗场新寨、胖水牛、高车寨、管家寨、小阿窝寨、小王武、二戈寨、罗受寨、城庄坝、石坡寨、胡桃湾、下新庄、小翁岩、马棚街、花石头。”[④] 有关董家堰和新寨的文史记载比麦翁、麦达要稍晚一些。五个小组中有三个小组的名称由布依语音译而来:即董家堰、麦翁和麦达。布依族村寨名多以ta(打、达、大)、dongh/ton (董、铜、洞、桐)、hon(翁、孔)等布依语命名,其中ta意为河流、dongh/ton意为田坝/坝子、hon意为山谷/山冲,与布依族依山傍水的民居习俗和稻作文化相关。而“麦”的布依语意是“……边”。因此,麦翁和麦达分别意为山谷边和河边的寨子,董家堰则意为一大片的黄稻谷。[⑤]如当时,董家堰称“董家院”。与麦翁、荒寨、养牛坡等寨一起属贵阳县第一区麦翁乡(1953年改为新民乡)。1983年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后,划为五个村民小组,即一组新寨,二组董家堰,三组麦翁,四组麦达,五组塘边。1982年8月,贵阳市撤销公社制,董家堰大队改为行政村,隶属花溪镇,仍辖上述五寨,至今未变。2005年8月29日,花溪区撤销花溪镇、花溪布依族苗族乡,设立贵筑、清溪、溪北三个街道。10月30日3个街道正式成立。董家堰行政村属溪北街道办事处。董家堰的地理位置,主要是位于花溪国家湿地公园中段,距离花溪镇中心3.5千米,东抵小河区王宽村,西界养牛居委会,最南端于大寨居委会相连。 (二)董家堰的族姓与人口 董家堰村的布依族属于布依族的青仲支系(东北支系),内部通用布依语的第二土语。与其他布依村寨一样,董家堰村依山傍水,村民利用滨水坝区土地发展水田稻作生计,进而形成稻作农耕的文化,现在湿地公园中还保留一块传统稻田。董家堰村原先有三大家族:王、罗、潘。后来潘家衰落,据说是中了瘟疫。笔者在采访中,该村罗坤支书介绍说:“这个地方以前就是王、罗、潘三个姓。王家最多,罗家第二。王、罗、潘至今仍是当地的大姓。2005年辖区总面积1.31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058人。到2015年末全村有总人口4624人,相较于2011年的4006人来说,4年来一共增长了618人。总人口中,第一季度出生33人,其中一孩24人,二孩9人,多孩0人。男孩13人,女孩20人。总人口中,以布依族为主,约占67%。汉族、苗族约占33%。有租赁户987户,其中本地房东563户,异地房东424户。[⑥] (三)董家堰的土地现状 董家堰村村民主要从事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包括花溪河沿岸成片的水田、山坳里的小块田、缓坡上开垦出来的旱地、放牧的山林及排灌沟渠和田地间的道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董家堰村的土地逐渐被占用征收。首先是201国道自北向南划过,在它的基础上几经扩建而成的花溪大道,划走了花溪河西岸的大半耕地,另外,东西横穿而过的湘黔铁路及其高架桥、村际公路,亦占用了不少土地与山林。随后,在新寨和董家堰北面和西面的的土地上耸立起一些教育和科研性建筑群,与这两个寨子犬牙交错。如贵州民族大学、贵州省第一测绘院、贵阳市民族中学、民族医药研究所(与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体的)等。[⑦]最后,孔学堂的入驻和十里河滩公园的规划,彻底将董家堰村完全分解,村民大多数都搬迁至花溪区腾龙湾和贵州民族大学附近的“小吃街”,原来的董家堰村已经被夷为平地,这才有了本文开始所介绍的,拆迁和搬迁结束之后,董家堰村在实际意义上已经消失了。 三、董家堰村现今生活状况调查 (一)调查方法 口述法是田野调查中进行材料收集最直接和最便捷的调查方法之一,它能够最直观地反映口述者最真实情感和最明了的意思表示,也是获得第一手材料最简便的方法之一。18世纪英国学者约翰逊说:“所有的历史最初都是以口述的形式存在的。”[⑧]对于已经消失的董家堰来说通过口述的方式记录和保留其民族史,社会史,生活史,经济史和发展史显得尤为重要,甚至有人认为口述史料比文字史料的真实性更强。通过对董家堰村民的口述记录能够较为真实全面地还原董家堰的社会历史,更好的反映董家堰村民的心声。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董家堰村的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为以后的研究提供帮助。所以我们多次到董家堰村村民和村委,通过口述的方式,听取村民对于董家堰的拆迁和搬迁的看法,了解他们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 笔者初到董家堰田野调查时村子已经被彻底夷为平地,只有村委办公楼还孤零零的立在原董家堰村村口(见下图一)。在董家堰村村民、长期在贵州民族大学做电工的罗师傅的指引下,笔者走访了两处目前村民的主要聚居地:高岗坡和腾龙湾小区以及目前暂时还在办公的村委办公楼和孔学堂旁边的村委指挥部。通过多次走访和调查(2015年11月3次,12月2次),按照年性别、年龄段和工作情况等分类,共收集到30人的口述材料;在2015年12月11日进行第四次实地走访时,董家堰村民正在高岗坡举办传统侗族婚礼(下图二为调查婚礼现场),笔者也借这一时机随机采访了20人。在本次调查共采访50人中,按身份,村民46,村委工作人员4人;按组别,董家堰村一组32人,董家堰村二组18人。按年龄,20-30岁的15人,占采访总人数的30%;31-50岁30人,约占采访总人数的60%;50岁以上5人;占采访总人数的10%。这些材料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董家堰村民对于拆迁前后生活等各方面的变化。 (图一为百度地图上的董家堰村和拆迁后破败凋零的董家堰村委会) (图二为进行调查时当时正在举办有布依族特色的婚礼,婚礼现场在贵州民族大学旁的高岗坡,俗称“小吃街”)(二)村民口述材料 1、口述者:王梁伟,男22岁,布依族,董家堰人,高中文化,摄像师。采访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晴。采访地点:高岗坡。问:“董家堰拆迁前你从事什么工作?生活情况怎么样?当时有什么感受?”答:“从我小时候一直到董家堰拆迁前我家里面都是以务农为生,董家堰拆迁时感觉心里‘很不爽’,因为那段时间我不在家,所以没有其他感受了。”问:“董家堰拆迁后你住在哪里?目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过的如何?董家堰的拆迁给你带来哪些影响?”答:“我们是2014年12月份的时候搬离董家堰的。现在搬迁至花溪腾龙湾居住,而且我周围的大部分同乡也是搬迁到花溪腾龙湾居住。政府给了我们房子和补贴,而且补贴款也已经到位了,但是现在董家堰拆了,离开了从小生活的地方搬到新居感到很不自在,但是条件和设施都还比较满意,还会时不时的回想到在董家堰的生活,搬迁后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还是有点影响的。”问:“目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对将来有什么打算?”答:“现在我用拆迁款学了摄像技术,获得了从事摄影的资格证书,从事于摄影摄像有关的工作。以后的生活还是可以通过摄像维持的,目前对将来还没有太多的打算。” 2、口述者:潘淼,男,21岁,布依族,董家堰人,高中文化,重庆打工回来的90后农民工。采访时间:2015年11月14日,周六,晴。采访地点:高岗坡。问:“首先,请简单谈谈你这次回来的感受吧。”答:“我刚刚从重庆回来参加婚礼,已经好久没有和儿时的小伙伴交流了。回来发现变化很大,可能是因为拆迁吧,大家都比较富裕了。”问:“董家堰拆迁前你有什么印象?董家堰的拆迁时你有什么感受?政府怎么样安置你们的?搬迁给你们年轻一代带来哪些影响?”答:“拆迁前大家都还是在原来的老房子里住,现在都搬到城里住了,我虽然没有目睹这个变化,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大家还是比较能接受的。我对原来的董家堰感情一般吧,可能是没有一直住在这里吧。家里选择了要一套房屋和补贴征地款的补偿方式进行赔偿,搬迁后的生活还能适应,可能比较年轻吧,接受能力比较好。现在在外打工还不错,长了见识,认识了新的朋友。我周围儿时的伙伴有几个都没有出去找事做,整天待在家里,可能是没有好好学习吧,现在工作压力大,工作也难找。但是他们用征地款买了高档轿车,感觉很牛。只是我担心时间长了玩过头了,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未来感觉还是比较迷茫。” 3、口述者:曾宪安,男,55岁,布依族,董家堰人,初中文化,高校图书馆保安。采访时间:2015年11月14日。周六,晴。采访地点:民大图书馆。问:“董家堰拆迁后你住在哪里?目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过的如何?”答:“董家堰拆迁对我影响不是很大。在董家堰拆迁前,我已经到民大图书馆工作了,对现在的工作还比较满意,只是居住地比较远,上下班不太方便。目前已经搬迁到花溪腾龙湾居住。”问:“请问董家堰的拆迁对你们年纪稍长的村民带来哪些影响?”答:“对于想我这样有工作的村民,影响还不算大,但是那些60多岁及以上的长辈们,他们就比较有意见了,他们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还是有很多埋怨的。有空的时候他们还会经常回董家堰看看,即使现在房屋都已经夷为平地了,但是那毕竟使是他们的‘根’啊。”问:“政府给你们的赔偿有相应的方案和配套的制度吗?有没有进行赔偿后的就业指导和跟踪调查?”答:“方案是有的,只是赔偿后的就业指导比较模糊,大部分都是我们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就业。至于拆迁款发放后的使用指导以及跟踪调查好像是没有的。”问:“您获得的赔偿方式是?对将来有什么打算?”答:“现在政府赔付的方式是住房加补贴,一平方换一平方,或者按市价的价格赔付现金,或者房子和现金相结合赔偿方式,随便选择,都是可以的。至于我对将来的打算就是现在好好干好工作,然后在以后过点平淡安逸的生活就可以了。” 4、口述者:陈英,女,46岁,布依族,董家堰人,初中文化,无业。问:“您能够给我大致介绍一下您家人和朋友拆迁前的基本情况吗?”答:“我们寨子很大,有100多户人家,每户少的4、5口人,多的十几口,对于他们的情况我也不是全都清楚,不能一一的详细介绍,和我同一年龄段的朋友些多半都都是在外个人家打工,卖菜,清洁工,各行各业,什么都有,至于我嘛,年龄比较大,也没用固定的工作可做。闲居在家。”问:“董家堰的拆迁时您有什么感受?政府是怎么赔偿你们的损失的?董家堰拆迁后你住在哪里?”答:“刚搬出董家堰多半是不愿意的,但是这是支持国家建设,再不愿意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那里,房子宽宽的,住起来是安逸的,但是也有些考量,政府的压力是有的,作为村民也要支持国家建设,国家也做了补贴,也是按照平方数按照1:1的比例补贴,也可以以现金的方式赔付,形式是多样的,要看你怎么选择了。在保到房子资本的前提下也能勉强接受,目前我们大多住在腾龙湾,民大和小吃街也有。”问:“村民目前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答:“现在政府的赔付都到位了,所以大家都有钱了,有的买门面,有的买小车,有的做生意,什么都有,也有无所事事的,赌博啊,什么都有。”问:“董家堰作为一个传统的布依族村落,它的消失对你们传承你们布依族文化有什么影响?作为中年一代,你对现在的生活环境满意吗?对将来有什么计划没有呢?”答:“至于对我们布依族的民族文化,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大多数我们都记在心里的,忘不了。作为我们中年一辈,我觉得80%的人都不喜欢搬到城里来住,但是下面年轻的这一辈就不一定了,他们多半还是喜欢城市生活的,至于对将来的打算也就是平平淡淡的按照以前的方式继续下去吧。” 5、口述者:王长霞,女,50岁,布依族,董家堰人,初中毕业,房东老板。王长松,男,48岁,布依族,董家堰人,初中毕业,房东老板。采访时间:2015年11月19日,周四,晴采访地点:董家堰村委办公室门口。问:“请问你们现在住在哪儿?董家堰拆迁对你们有什么影响?”答:“和其他人一样的,我也是搬到腾龙湾去住了的,以前对董家堰感情比较深,但是没得办法,要跟到大家一起走嘛。现在的生活比拆迁一起要困难一些,因为以前住自己家的房子是不要物业管理费的,我们现在一个月都要交好几百的管理费,以前自己家有地有土,可以种些蔬菜瓜果,自给自足是不成问题的,现在没有土地了,什么都有要钱买。”问:“您目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过的如何?”答:“我们本来也仅靠学生租房获得收入为生,现在只有倒贴老本。以前住的是老辈留下来的老房子,感觉还是比现在好得多,有家的感觉,比现在的电梯房好很多。拆迁后也没有想过再找什么其他方式增加收入,再加上现在我们年纪也比较大了,没有知识文化,别人也不要我们打工,以后再说吧,多半是把补贴的房子装修好再租出去收点费用维持生活。”问:“请您对政府赔偿的征拨款及其使用情况简单介绍一下吧。”答:“政府的征拨款已经到位了,我们邻居多的有1000多万,少的也有几十万,做什么的有,有些买豪车,门面,有的去旅游,跑黑车,有的去赌博,游手好闲,这种情况还比较多,有的现在都把赔付款花的差不多了。”问:“目前最让你们对担心的问题是什么?”答:“我们比较担心的20多岁这一辈,如果他们有出息就自己去挣钱养家糊口,那还好,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游手好闲,打麻将,不务正业。我们的地大部分都用去规划十里河滩,建孔学堂。说实话,现在租房情况比较糟糕,偷盗情况比较多,治安不是太好。” 6、口述者:罗坤,男,46岁,布依族,董家堰人,大专毕业,董家堰村委书记。采访时间:2015年11月28日,周一,阴采访地点:孔学堂旁边村委指挥部 问:“罗书记,您好。将贵州民族大学董家堰校区校园周边环境纳入孔学堂及十里河滩整体规划您怎么看?”答:“将贵州民族大学董家堰校区校园周边环境纳入孔学堂及十里河滩整体规划,这很好啊。这对整个花溪的发展布局都好啊。董家堰处于十里河滩优越的地理位置,会给全村带来经济发展,带动全村文化旅游以及娱乐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但是与传统稻耕农作的传统生产方式之间会产生矛盾。”问:“董家堰处于十里河滩优越的地理位置,会给全村带来经济发展,带动全村文化旅游以及娱乐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于与传统稻耕农作的传统生产方式之间会产生矛盾,您怎么看待?”答:“现在就目前董家堰村来说,土地也没有了,基本上全部被十里河滩,也就是那个孔学堂,全部征用了。全部征用,那老百姓他们就全部上高楼就是腾龙湾。是个好事。你看拆房子下来,他还要拿到两套房子,还有剩几百万的资金在家里,老百姓是得了利益。还有门面呐这些。我认为是个好事,他们富了嘛。你看他们现在这个房子,租也租不出去,最多是租给学生用一下,很少的。现在拆了房子,大概还会剩几百万的资金嘛。老年人上高楼嘛,还是不方便、不习惯。”问:“对于董家堰传统布依文化汉化这种事,您如何看待?”答:“城市化和布依族传统的生活习惯之间有矛盾……基本上汉化了。这是国家的要求啊,是吧?要适应嘛,没办法。村民针对目前这种城市化的生活,慢慢就适应了。”问:“还有就是之前董家堰那边比较乱,治安也比较乱,乱搭乱建、餐馆也很多,您认为这些方面给城市管理与发展带来的不便利,拆迁后针对这些方面,您怎么看?”答:“之前董家堰那边比较乱,治安也比较乱,乱搭乱建、餐馆也很多,城市管理和发展,现在是根据这个规划要求是必须要走这一步的,毫无疑问的。因为我们要提升这个孔学堂,或者这个十里河滩的旅游文化中心,现在我们都在逐渐拆,马上又要拆笆墙这里,花溪现在依赖这个城镇化的发展,那么我们18天就拆下来了,老百姓意见不大。高岗坡片区也一样,因为那里属于民大那边,因为要配合校区的建设……那里是属于贵州民族大学的红线,也全要拆掉。那里也是政府规划的一部分,要用地,要建学校用。针对这个帮助村民发展城市化、现代化的新农村、带动全村经济发展,我认为我们要搬得出,住得下,现在我们就是说按那个10%的经济适用房给他,一百个平方有十多个平方的门面,每年大多数这个……还是有点收入的,还是可以的。”问:“那您能谈一下您或者您家里针对这次拆迁给生活带来的不便或者……?”答:“没有不便。我家也拆了,搬到腾龙湾。你就像拿我来说,我现在就是拆了600个平方,我要了两套房子,还拿了几百万,就是我房子也有了,钱也有了。我再拿这个钱再去用到什么地方,投入经济什么的,都可以。”问:“村里的老人有保障吗?”答:“原来靠种地生活的老人,他们很好啊,他们每年的医保都是我们给他们交嘛,都是村里给他们交。”问:“您知道村民对于拆迁款的使用有什么计划吗?”答:“这个不是太清楚,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多半是没有计划来安排拆迁款的使用的,好像有些村民的拆迁款已经快用完了。” 以上内容是笔者选取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些口述者进行阐述,下面表一能够直观明了的体现出董家堰村民对于拆迁的态度及看法。调查记录口述人数共50人,其中男性26人,女性24,20-30岁年龄段15人,30-50岁年龄段30人,50岁以上年龄段5人(由于许多村老人对这个调查的内容比较敏感,会勾起他们的伤心回忆,所以只有很少一部分老人愿意接受采访,其中大多数是男性),按照年龄段来划分,他们的搬迁态度大概分为“完全赞同、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不是太赞同,不赞同”等四种态度。 表一:董家堰村民对于拆迁的态度 完全赞同在一定程度上赞同不是太赞同不赞同20-30岁(人)0 11 3 130-50岁(人) 0 9 16 550岁以上(人) 0 1 0 4人数总计:(人) 0 21 19 10 从上表中我们不难看出,在50名受访者中,对于拆迁持完全赞同的村民为0%,从这一项就可以说明无论是那个年龄段的村民对于拆迁的态度都是都不赞同,因为拆迁会使他们流离失所,背井离乡;42%的村民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表示赞同(已是既成事实的因素)。笔者从村民的交谈中可以听出村民们对于国家的拆迁政策还是比较支持的,其中村民陈阿姨表述的最为清楚:“房屋被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要支持国家建设嘛,我们的能力有限,既然事情落在我们头上我们就应该出力,更何况国家的补助啊,拆迁款都没有让我们吃亏。”然而48%的村民,特别是50岁以上的村民大多都对拆迁持不是太赞同、反对或者不赞同的态度。虽然村民有不少抱怨之声,但在村委干部的努力之下,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地村民的负面情绪,村委也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董家堰村2014年年度工作计划”中第六条:“配合上级的规划,做好急需建房户的思想工作,保证社会的稳定。同时切实抓好宅基地管理,加强土地管理力度。”也体现出村委将拆迁及村民民心的安抚和疏导作为2014年工作的重点,这也是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四、拆迁后村民的生活现状分析(一)拆迁前后村民的生活态度 在实际调查中笔者将调查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按年龄阶段划分,一类按村委和村民划分。这是为了能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村民的想法。拆迁前,董家堰村村民主要从事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包括花溪河沿岸成片的水田、山坳里的小块田、缓坡上开垦出来的旱地、放牧的山林及排灌沟渠和田地间的道路。有点技术的村民就近找了临时的工作,比如像带领笔者进行采访的罗师傅在贵州民族大学从事水电工,虽然是临时工,但已工作20年了,其弟弟从事印刷工工作;有些村民从事保洁、保安(比如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的曾宪安)、食堂阿姨等工作。正如王长霞、王长松姐弟所说:“拆迁后,大部分以前从事务农的村民因为失去土地,无法耕作,基本上都待业在家。”而从事有些专业技术的村民,基本没有受到影响,还在继续工作,如村民曾师傅和从事摄影工作的王梁伟。在村中20-30岁年龄段的年轻村民大多对现在的生活还算满意,住房、交通等相比拆迁前方便很多,能很好地适应现在的生活,占到20-30年龄段总人数的70%年轻人更接受现代生活;而大多数50岁以上的村民却持不同的态度,他们多半不喜欢现在的住宿条件、交通和生活。他们早已习惯拆迁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几十年如一日生活。现在住宿条件虽然比以前好很多,交通也方便,但是他们觉得很不习惯。整天关在这些水泥钢筋的格子里,没有以前绿树环绕的红砖青瓦房舒服自在,房屋都是一家挨着一家的,感情联络是日常的必须,现在邻里见面机会少了,很少走动,感觉有了生疏感,占到50岁以上年龄段总人数的80%。正如陈英阿姨所述:“30-50岁村民的态度多数都则介于年轻一代和老一辈的村民之间,但更偏向于老一辈的想法。”占其总人数的60%。由此可见,老一辈村民对拆迁前的生活还是十分怀念的,要适应现在的生活还需要一段时间,他们不仅仅要在身体上要学会适应,心理上更需要得到关爱和照顾。中年一代由于受到工作和生活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更换的新环境对其工作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便利,但在他们打心眼里还是觉得以前村里住着舒服,毕竟董家堰的消失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他们的“根”。(下图三、四、五为董家堰村拆迁前、中、后的对比图) (图三为拆迁前的董家堰村) (图四为拆迁中的董家堰村) (图五为拆迁后的董家堰村,已经修建好进入孔学堂的公路,以及拆迁董家堰村后修建孔学堂和十里河滩。) (二)拆迁前后村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方式 拆迁前,如21岁的村民潘淼所说:“20-30岁年龄段的村民还比较小,有的还在读书,对未来的打算大概就是毕业后找份工作,继承家里的土地,安安稳稳的日子。”大部分90后村民认为:“拆迁后,搬迁到城市里来了,见识、阅历等各方面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虽然没有土地了,但是现在有了政府征地的一大笔赔偿款,这对于他们以后的生活和计划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他们可以好好利用这笔钱学习自己喜欢的技术(比如从事摄影技术的村民王梁伟),为以后的生活做准备。”31-50岁的村民认为拆迁前他们的生活虽然比现在辛苦,但是可以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在世世代代祖先居住的土地上,可以得到心灵的慰藉。 相比之下,拆迁后可以利用这笔钱来装修一下房子,然后将它出租出去,赚些生活费,也可以利用这笔钱去开个小餐馆或去买个门面做点小生意;但是他们对年轻一代表示了担心。据王长霞、王长松兄妹透露:“现在年轻一代大部分都游手好闲,只有很少部分学了些技术赚钱养活自己。他们坐吃山空,而且出手大方,随便乱花这些钱。有的甚至养成了攀比的心里。”王长松还表示:“现在有很多人家现在购买了价格昂贵的豪车,对赔偿金的支出没有计划。赌博现象还十分严重,有的人家现在甚至已经将补偿款花光了,所以他们对年轻一代的前途和将来表示担忧和怀疑。” 正如55岁的曾宪安所述:“相比50岁以上的老人,拆迁前他们已经完全适应了平淡闲适安逸的农村生活,对未来的打算也仅仅只是安安静静的度过平淡的一生。”但是突然的拆迁是他们始料未及的,他们已经将自己的心与故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迫不得已的离开让他们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来抚平心灵的伤痛,适应新的环境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至于将来的打算和规划,他们并没有作过多的打算。详细数据参见下表二、三、四。 表二:拆迁前董家堰村民对未来的计划 没有打算还没有想好正在实施中已经完成计划20-30岁(人)3 8 2 230-50岁(人) 0 2 18 1050岁以上(人) 0 0 1 4人数总计:(人) 3 10 21 11 表三:拆迁后董家堰村民对未来的计划 没有打算还没有想好正在实施中已经完成计划20-30岁(人)1 6 5 330-50岁(人) 0 1 16 1350岁以上(人) 0 0 1 4人数总计:(人) 1 7 22 20 表四:拆迁后董家堰村民拆迁款使用情况 已经用完快用完投资于工作中还没有使用20-30岁(人)1 6 2 630-50岁(人) 0 0 18 1250岁以上(人) 0 0 0 5人数总计:(人) 1 6 20 23 通过对这50名村民的采访及口述材料的整理,从董家堰村民拆迁前后的计划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拆迁前后董家堰村民对未来的计划发生了改变:“没有打算、还没有想好”的村民人数减少了,“正在实施、完成计划”的村民人数有所增加;影响其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拆迁款。对于董家堰许多失地村民来说拆迁补偿款可能就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像董家堰村罗坤书记所反映的那样:“对于拆迁款的使用及规划,村民们似乎没有一个合理有效的分配。”通过调查笔者了解到负责赔偿的部门都是将拆迁款一次性足额的发放给村民,但是没有进行发放后的跟踪调查,而且没有对其拆迁款的使用进行指导和安排,所以才像王长霞、王长松兄妹所担忧的:“年轻一代大部分都游手好闲,只有很少部分学了些技术赚钱养活自己。他们坐吃山空,而且出手大方,随便乱花这些钱。有的甚至养成了攀比的心里。有很多人家现在购买了价格昂贵的豪车,对赔偿金的支出没有计划。赌博现象还十分严重,有的人家现在甚至已经将补偿款花光了”等等对于村民不利的现象。毕竟拆迁过后,他们失去了家园,没有了收入来源和依靠,未来的生活及一切花销都不得不依靠这笔拆迁款过活,因而政府部门对村民的引导和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图六为2014年第四季度董家堰村委“拆迁项目及征地款的管理款的明细收支财务公布表”)。从图六中我们可以看到拆迁工作费和湿地公园项目费占到村委财务总收入和支出的80%以上,可见拆迁的补偿和征地款成为失地村民最重要的经济支柱,对于拆迁后的董家堰失地大多数村民来说可能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与他们今后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再次佐证了拆迁补偿款和征地款对于董家堰村民来说是今后的生活保障钱。因为这不仅仅关系到他们失地以后的生产生活,更关系到他们将来的出路和下一辈生活的延续。所以,政府部门对村民拆迁款和征地补偿款使用的引导和规划对其今后的发展更显重要。 (三)拆迁后民族文化的继续传承 董家堰村作为贵阳市花溪区布依族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和布依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地之一,它的全部拆迁也带来关于布依族传统文化如何传承的问题。伴随着董家堰村的消亡,布依族的村民也被分散到贵阳市的其他地方,多与汉族人口混杂居住,很难再形成之前的村民聚景象,某种程度上会破坏了布依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路径,冲击了传统的布依族自身发展模式。传统村落是人类文明的根脉,我们对这些这些财富的保护,同时也是保护人类的历史创造与文明成果。董家堰是贵州布依族世居的传统少数民族村寨,它更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活化石”,凝聚着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元素,传承保持着贵州布依族最本源的民族文化形态。但是它的拆迁和消亡,使得这一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不复存在,这一村落的布依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就得受到阻断,需另寻其他出路了。对于传统村落,首要目的是尊重和传承传统文化,保护是第一位,其次才是开发利用。传统村落保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展开,这样才能够使发展与传承和谐共处,保护与开发有机并存。在当今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我们虽不然能够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竭尽所能用我们力所能及的方式去尽可能保留和挽救它们的一切有价值的事物。作为学者,我们可以从其生活状况、民族文化传承、未来规划等多个方面对这些自然村落进行调查,让人们记住这些村落的社会史,生活史,经济史和发展史,希望能为以后类似村落消亡的发生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1、居住文化 布依族喜欢在沿河坝区依山傍水聚族而居,这是人所共知的特征了,董家堰的五个自然村寨,有四个依山傍水,有一个在山坳中,但寨子边也有水塘。布依族的建筑风格,以“干栏”式为总特征,主要有楼房、吊脚楼、平房三种形式。从建筑材料来看,有木结构、木石结构和石板房。花溪农村的传统民居建筑一般是石板房,这种建筑在贵阳地区及安顺、镇宁一带的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结合了布依族的“干栏”式风格后,便形成了所谓的“石板干栏式”建筑。然而,在董家堰这样的村落,石板建筑现已不多,董家堰的民居基本实现了“现代化”。随着村落拆迁,村民搬入高层,布依族传统的居住习惯可以说无法再做到保留,摆脱了传统的部落建筑风格,住进楼房,这些居住习惯的变化虽然破坏了传统布依族的居住文化,但对人们的生活却是起到了极大的方便,现代化的居住环境给村民带来的居住享受是值得推广的,虽然部分上了年纪的村民可能不习惯,但在安全保障、方便居住等方面却是传统居住环境所达不到的。鼓励布依族村民进入现代居住设施中与保护传统布依族居住文化也并不矛盾,可以再拆迁过程中适当保留有民族特色的布依族村落和建筑,加以修缮保护,形成布依族文化居住特色的保护区,在对少数民族居住环境做出保护的同时,不妨碍布依族村民现代化居住环境的改善。 2、饮食文化 董家堰布依族的人们依据周边的自然地理环境从事稻作农耕。稳定的农耕文明的影响,就产生了具有自身特点的饮食文化。1.黏米的食用。除了用甄子蒸活用鼎罐煮吃外,还加工制作成白甜粑和米豆腐,用糯米制成的食品主要有糯米饭和糯米粑。2.布依族菜肴以其酸食独具特色。酸食品主要有酸汤、酸菜、酸辣椒、酸萝卜等。3.布依族对肉食的加工主要是制作腌肉,血豆腐和香肠,味道香醇。饮食文化是人类发展史上最具代表性和地域特色的方面之一,它便于传承和弘扬,也难以磨灭和消除。作为最容易延续的文化,饮食习惯和烹饪习惯在每个家庭长期养成,不需要过多的保护和刻意保护,就能深入到每一个布依族人民的生活习惯中,得以发展和延续。所以董家堰村的消亡和没落,并不能使布依族的传统饮食文化消灭,每个布依族家庭依旧保持固有的饮食习惯和饮食文化,世代相传。 3、服饰文化 布依族的传统服饰式样较多,奋发复杂,总体特点是“男朴女繁”。董家堰地区布依族男装较简单,服饰样式大致与汉族相同,一般穿对襟或大襟短上衣,大阔腿长裤。妇女的服饰则变化多样,衣裙皆用蜡染,刺绣和织锦图案做装饰。妇女上身多穿大襟衣,下多着长裤。但是现在,董家堰布依族的男性由于民族服饰与汉服大致相同,也就自然而然地穿汉服;董家堰布依族的妇女,一般青年也被汉服同化,而经常穿着民族服饰的是老年人。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传统的少数民族服饰早已被纷繁复杂的时尚潮流冲击,在少数民族的村落中虽然可见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服饰,但在城市中很难看到少数民族服饰,这是因为少数民族服饰制作工艺复杂、穿戴不便,而且样式单一枯燥,年轻人已不再拘泥于老旧的民族服饰,而更多得选择现代化的服装装扮自己。传统的布依族服饰仅在老年人身上和重大节日时才常见,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文化消亡,但布依族人民可以通过自己的方法使民族文化得以传承,也可以通过与时尚元素的结合发扬传统服饰的特色,使传统服装的色彩和设计融入到现代服装的设计中,既不落俗又可以使本民族的服饰不至于消失不见。 4、节日文化 与贵州其他民族一样,布依族有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贵阳市布依族的传统节日有跳地戏、歌节/三月三、六月六、牛打场、斗牛、“吃新节”,其他的有春节、四月八、端午节和中秋节等。其中,端午节和中秋节是全国共庆的日子,“吃新节”是贵州世居民族共庆的节日,只是各个民族过节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不同,四月八原来是苗族的传统节日,如今已发展成贵阳及附近苗、布依、侗、壮、水、仡佬、汉等民族共同欢庆的节日,成为展示民族传统文化的盛典。这些节日里,以三月三和六月六最为隆重。三月三原称“祭地蚕”,俗称“地蚕会”,即祭地蚕以祈求庄家丰收,节日期间,贵阳及邻县的布依族群众便云集乌当区新堡乡,赛歌、赛舞、吹木叶、赶表等。六月六是贵阳布依族传统的重要节日,贵阳及邻县成千上万的布依族群众便要集于风景秀丽的花溪河畔,穿密林、绕花间、乘游船、吹木叶、唱山歌,尽情欢度佳节。此外还有吹唢呐、铜鼓、礼仪表演,刷把舞、竹竿舞等民族节日。少数民族的节日本就是少数民族内部的庆祝活动,如果随着搬迁等活动造成少数民族分散居住,那么在传统节日时聚集在一起庆祝就很难实现,随着董家堰村落的消亡,布依族的居民有的搬至腾龙湾的楼房,有的留在高岗坡附近的平房,原有的民族居住格局已被打破,在民族节日到来时如果没有固定的活动地点和方式,没有相关人员组织,这些民族节日也会相继消失。除了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布依族的相关组织可以联系族民通过自己的方式庆祝,也可以使布依族的文化得以继续传承和发展,形成自己的民族特色和庆祝形式,也不失为一个有效保护本民族文化的方式。 五、拆迁后问题分析及相关建议(一)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过程是不可逾越的阶段,因为城市化会产生巨大的需求,而工业化又能创造出供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需求拉动供给。然而,城市化过程需要大量的土地,因此,必然出现失地农民。[⑨]董家堰村民就是失地农民中的其中一部分。然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的征用拆迁毫无疑问是需要做出牺牲的。在全国每年很多少数民族村落和历史遗迹在消失,它们都是一段时间或者一个地方的见证者,但是也免不了消失的命运。土地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是经过政府反复规划研究讨论做出来的决定。虽然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的配套补助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点。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以下突出问题可能是所有村落拆迁中的普遍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注意。 1.对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跟踪调查不够 以董家堰为例,村民的拆迁款都是一次性全部发放给村民,但是没有进行发放后生活等方面的跟踪调查,而且没有对其拆迁款的使用进行指导和安排和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任其随意使用,这往往会造成村民资金的随意挥霍,没有达到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最终目的。拆迁款虽然是属于村民自己所有的,但是我们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为失地农民以后的生活负责,完善拆迁款及其他补偿部分相应的实施计划,细化到每一村民头上,做到人人兼顾,并且对失地农民制定专门的管理档案,安排专人专管,时时了解村民生活生产、就业、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多方面的动向,定期去搬迁地进行慰问和回访,对失地村民的不满情绪进行疏导和排解,特别是60岁以上对于拆迁比较不满的老年村民的心理安慰和疏导工作;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村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活动、文艺演出活动等,增强村民之间联系,这样也可以增进村民之间的感情联络,做到“村失,情不失”的作用。我相信通过以上这些方式就能够达到政府和失地农民双方的和谐。 2.失地以后农民的就业问题关注不够 虽然政府部门对失地农民进行了数额较大的经济补偿,如董家堰村委罗书记所说:“你就像拿我来说,我现在就是拆了600个平方,我要了两套房子,还拿了几百万,就是我房子也有了,钱也有了。”但是王阿姨姐弟俩的担心却值得我们深思,简单来说就是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对于像村民王梁伟和曾师傅那样有一技之长的村民来说可以靠自己学到技术来养活自己,但是他们毕竟是少数。对于大多数像陈阿姨那样的失地村民来说,他们并没有一技之长,而且有一相当部分村民年龄偏大,就业就难上加难了。在调查中笔者还发现,可能是迫于就业压力,村民从事跑黑车,赌博等不良现象还比较多,这对于他们以后的生活来说存在较大的威胁,政府部门应当加以关注和指导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失地村民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因素是直接制约董家堰村民就业的主要因素。在就业市场中由于失地农民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并缺乏一定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加之农村就业信息落后,交通闭塞,也阻碍了失地农民流入城市后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即便有的地方实现了失地农民的就业专移,但企业合同期满或重新修订时,失地农民又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就业信息指导,导致村民失业。因此,对失地村民就业问题的关注是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样不仅仅是对失地村民的负责,更是对村民将来的生存和发展负责,这样可以稳定村民不安的情绪和心情,也可以解决部分闲置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3.失地以后少数民族农民的文化传承问题注意不够 笔者作为学生在花溪生活多年,平时经常看到路边等在那里找零活做的妇女(贵州称“背篼”)手里都在绣花。根据《旧唐书·西南蛮》记载:“男子左枉、露发、徒跌。妇女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通裙”。布依族的传统服饰是男着衣衫,女穿衣裙,妇女衣、裙均有蜡染、挑衣、刺绣图案装饰。但是经过仔细观察和询问了解,笔者发现现在她们手里绣的只有部分是布依族传统的绣品,其余的都是汉族的花纹图案,而且是帮别人做的绣品,这可能是出于生计或者是拆迁的缘故,同时也折射出村民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面渐渐被“汉化”的问题。村落的拆迁和消失必然会对村落的文化传承带来阻断和失传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少数民族村寨来说更是如此。其抢救和保护其文化遗产的工作迫在眉睫。失去了特有的少数民族文化环境的保护,其文化的汉化的程度就会在无形中慢慢加快,直至最后彻底汉化。以世居在董家堰的布依族村民为例:“布依族服饰作为独特的自生文化系统,较少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已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式规范,只有不同的操作技艺与程序。布依族服饰形制并不局限于固有的模式,往往在构图、造型及材料的选择上,都极大地发挥了创作主体的自由个性,张扬艺术的生命力,表现自己对客观世界独特的生命感情和体验,充分展示了布依族人民独特的文化内涵。”但是拆迁却对这一文化瑰宝的传承带来了一定的阻力。我们应该在拆迁后鼓励和发扬布依族传统的刺绣和手工艺品,为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更好的传承搭建一个展示的平台,使这门技艺得以继续传播下去。 4.失地农民补偿方式可供选择的形式太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有三种:一是传统的“以土地换就业”方式,即由征地单位积极吸纳,满足失地农民就业。二是被征地农民所在村集体负责安置方式。三是对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货比补偿方式。由于以上两种安置方式执行程序相对复杂,第三种方式成为目前拆迁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方式,即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失地农民本人。由于我国有关土地征用的立法滞后,至今都没有制定出一部土地征用法,对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补偿标准、安置办法以及土地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都缺乏明确具体合理的规定。所以若要在征地补偿中使用的话,只能依照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予以失地农民相应补偿。[⑩]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拆迁补偿前应该先做下村民关于拆迁补偿方式的民意调查,根据村民的意见和反馈来制定相应的补偿赔付措施,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尽量的满足村民的要求,以此来安抚和平衡村民的不满情绪。 (二)对布依族文化传承及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的建议1、增强再就业的培训 由于董家堰的拆迁和搬迁,导致了拆迁后不少村民失去生活来源,村民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对后续生活来源没有自己的规划和想法,政府和企业应开展对这些农民的再就业的培训,接受过培训的农民不仅可以谋求到一份正式的工作,还可以解决社会上的无业人员流窜问题。在贵阳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背篼”散工,由于贵州地处高原,道路是“地无三尺平”,在崎岖的山路上有时只能通过人力运输,交通工具也难以发挥作用,所以“背篼”作为一种便于爬坡的运输方式开始兴起,一些贫穷的贵州人开始以此谋生,通过出卖力气赚取微薄的生活费。虽然“背篼”产业的兴起解决了部分农村人的生计问题,也为贵州的经济发展带来财富和税收,但这样的一个群体在体制框架外的发展,形成了一种性质特殊、流动性强、处境尴尬的“边缘”群体。必须要通过政府建立相应的就业政策,解决“背篼”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从以上采访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由于农村地区教育落后,失地农民普遍学历低,很难从事科技含量高的工作,没有劳动技术的农民在劳动生产实践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失地后只能找一些出卖劳动力、技术含量不高的体力劳动。政府和企业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就业培训基金,帮助失地农民开展创业活动,学习职业技能知识,并有针对性和专项性得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使失地农民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结束无业待业的状态,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建立系统的农民就业职能技术培训体系,这样就可以增加失地农民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就业的压力。 2.养老保障应全面覆盖 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失去了作为生活唯一来源的土地,政府应该扶持和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养老保险这一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医疗保障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种,其中前者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而后者主要是针对农民,其在缴纳保险金与享受报销待遇方面存在很大差别。政府一方面要降低入保门槛提高保障标准,另一方面要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采用灵活的参保形式。[1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工作方针,并提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12]要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得利用各种管理资源。努力实现为城乡所有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其中失地农民的参保范围一定要给出相应的界定,有利于失地农民的利益受到应有的保护。 3.提高少数民族自治组织化程度 对于被分散了的董家堰村的布依族群众,可以建立合法正规的布依族互助协会,使其成为真正为布依族群众代言、维权的组织。国家应该为民族代表协会立法,并对布依族协会的法律地位、性质、活动原则、机构设置等做详细规定,为布依族协会的成立和运行提供法律依据。农民利益的表达机制必须要有规范化、制度化的形式,否则就会成为阻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政府应该多为布依族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一定的组织和帮助,帮助其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让布依族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将诉求表达出来,从而使政府和国家了解少数民族的需求和愿望,可以行之有效的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民族矛盾、社会矛盾。其次,国家应该扩大少数民族村落的保护力度,将传统村落保护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定。目前,我国已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该条例,这样不仅可以从法律的层面对村落加以保护,而且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村落不受到损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约束各种不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切实保障村落(紧接)传承和发展的合法权益。 4.加大布依族特色的文化教育 针对贵阳部分逐渐被汉化的布依族文化,可以从民族文化教育的角度来考虑其传承和发展,从中小学民族特色教育的角度来说,学校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布依族学生进行民族特色的教育,按照区域划分将布依族学生组织起来,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建立有特色的布依族特色学校或布依族班级,使布依族学生找到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开展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课程和活动,帮助布依族学生继续传承自己民族的文化和特色,不至于对自己的民族文化感到陌生和茫然。政府和学校也可以在布依族节日时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仅使布依族学生熟悉和传承自己的文化,也可以使其他民族的学生了解和认识布依族文化特色,在学习汉族先进文化的同时也可以不失本民族的文化传承和发扬,这样可以使不同的民族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可以做到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六、结语 中国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是国家的财富、世界的瑰宝。但是,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13]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存在大拆大建的现象,传统村落的存在与发展岌岌可危。由于传统村落大都分布在贫困且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当地居民的居住条件需要改善,需要依靠旅游开发或者牺牲生态环境等方式来拉动经济发展,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如何才能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防止传统村落在改建与开发过程中消失的难题一直困扰着政府部门。首先,少数民族村落的保护意识淡漠,外出上学、务工,使大量年轻人和文化人流向城市,以致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的“老龄化、空心化”,越来越多的乡村逐步走向衰落凋敝,更加严重的是由于拆迁给传统村落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就是传统村落的消失。而传统村落的消失,传统风俗的消亡,民俗的淡漠,让少数民族的传统没有了寄寓之处,他们的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其次,工业化的发展,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许多手工制作已普遍被机器制作所代替,民间刺绣、服饰制作等手工制作面临着濒危趋势,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作品越来越脱离民俗性、特色性,成为一种缺乏文化内涵的低俗商品而这种传承方式实际上削弱了地方基层传统文化(如笔者所看到的董家堰村布依族妇女刺绣的汉化现象)。第三,伴随着城镇化,现代文明不断涌人,乡村乡土生产生活传统方式发生改变,作为文化载体的传统村落,并未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不断遭到毁坏,甚至消失殆尽,如董家堰村。最后,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的教育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关注,我国的乡村的教育远远不能满足村落文化传承的需要,村落教育的缺失,加速了村落文化生态的瓦解。一些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一些村民并不懂得老宅的文化内涵,为改善条件翻建私房,破坏了民族村寨的和谐画面,影响了村落的整体风貌,这些影响传统村落传承和发展的不良因素都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TheSocial Investigation and Reflection of the Disappearing Dongjiayan VillageXU Xiao- guang1, XU Bin Zhang Ting(1.GuizhouNormal University , Guiyang, 556000,China, 2.Guizhou MinZu University , Guiyang, 550025,China, )Abstract: DongJiayanvillage is located in Huaxi District of Guiyang City. It is a traditional Buyivillage that is in the planning program of Guiyang Kongxuetang and Shili Beachin 2011.Because of the overall landscape, the demolition issue has been apopular concern among public .Until December 2014, DongJiayan village hascompleted finished the whole relocation and demolition work.The subsidies andresettlement work has been completed.This means that DongJiayan village hasbeen completely die out in the real world. As a generation of villagers wholost their homes and land, what they feel before and after the demolition ofdemolition, their living condition, the national cultural herie and thechange of their planning in the future, are all worthy of attention, researchand reflection.Key words:Dongjiayan;Landdemolition;Resettlement;survey 参考文献:[1] 吴定川:《布依族地名初探》,载《布依学研究之四》,贵州省布依学会[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5.[2] 贵阳志编纂委员会编:《贵阳志·建置志》[M].1983年版第14、20 页。[3] 黄椿雨:布依族的土地与文化变迁[D].贵州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4][美]唐纳德·里奇著,王芝芝、姚力译:《大家来做口述史》[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5]王国勇:村级治理及其模式—以董家堰村为个案研究[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109.[6] 王桂新:中国城市化的问题及对策人[J].人口研究, 2013年第6期,第43页。[7] 王海晨、杜国庆:影响口述史真实性的几个因素——以张学良口述历史为例[J].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2期,第61页。[8]张爱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为例[D].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第1页。[9] 王利军、龚文海:《河南省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条件及对策分析,《人才资源开发》2010。[10] 程凤林、李乐、孙素华:《如何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J].《科技信息》,2012年18期。[11] 孙晓璐、吕俐:莫让传统村落消失殆尽—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谈传统村落保护[J].中国勘察设计2013年第11期,第14页。[12] 杨瑞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3月,第11页。[13] 程晓旭、黄世岩:留住“乡愁”保护日渐消失的传统村落文化,艺术品评,2016年第2期,第386页。 * 作者简介:徐晓光(1958—),男,辽宁盘锦人,贵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法学博士,贵州省核心专家,博导。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民族民间法。本文为2014年周世中主持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第三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促进西南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之子课题“西南民族地区治理体系中的民族法和民族习惯法研究”(项目号14DZC026)的部分成果;徐斌(1991—)男,贵州大方县人,贵州民族大学2015级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张婷(1991—)女,山东东营人,贵州民族大学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①] 王桂新:《中国城市化的问题及对策》,载于《人口研究》,2013年第6期,第43页。[②]贵阳志编纂委员会编:《贵阳志·建置志》,1983:14,第14页。[③]黄椿雨:布依族的土地与文化变迁,[D].贵州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④]贵阳志编纂委员会编:《贵阳志·建置志》,1983:14,第20页。[⑤] 吴定川:《布依族地名初探》,载《布依学研究之四》,贵州省布依学会,贵州民族出版社,1995年。[⑥]资料来源:董家堰村第四季度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栏。[⑦]黄椿雨.布依族的土地与文化变迁[D].贵州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页[⑧] [美]唐纳德·里奇著,王芝芝、姚力译:《大家来做口述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⑨]张爱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为例,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第1页。[⑩] 杨瑞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研究》,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3月,第11页。[11] 王利军、龚文海:《河南省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条件及对策分析,《人才资源开发》2010.[12] 程凤林、李乐、孙素华:《如何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科技信息》,2012年18期。[13] 孙晓璐、吕俐:《莫让传统村落消失殆尽—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谈传统村落保护》,《中国勘察设计》,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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