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的宪法学漫谈
来源:葡萄 作者:葡萄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30
摘要:浅吟未名 于欢案被微信朋友圈刷屏了,很多刑法学界专家都发表了意见,几乎都是支持于欢轻判或无罪,但我觉得我们也许更应该从宪法角度深入反思。 一起案件之所以受关注,往往不是个案司法技术问题,而是立法和司法价值导向的偏差,与压抑良久的民众感情相违。
浅吟未名 于欢案被微信朋友圈刷屏了,很多刑法学界专家都发表了意见,几乎都是支持于欢轻判或无罪,但我觉得我们也许更应该从宪法角度深入反思。 一起案件之所以受关注,往往不是个案司法技术问题,而是立法和司法价值导向的偏差,与压抑良久的民众感情相违。宪法规定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具体法中却鲜有落实,刑法中的侮辱罪量刑很轻,行政治安执法如果没有身体伤害都不理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少且很难得到支持。 可能有文化上的因素,一者,一旦人被认定是坏人、或犯了错,他也就丧失了人格尊严,人人可去欺辱,如文革中的批斗,以前对待犯罪嫌疑人的种种,本案中欠债不还的母子,加害人之所以肆无忌惮,就是有道理上制高点;再者,强者对弱者的有天然人格上的优势,宫廷剧中一品大员动不动被当众打屁股,养好伤继续为皇帝卖命,父母对子女的侮辱,家暴只要没受伤,也被默许;三者,对于恶霸流氓的欺凌,只能告官,如同对待校园坏孩子凌霸,只能告老师,如果奋起反抗,就是打架斗殴,你也沦为恶霸、坏孩子。 可是,当国家卸下了公民抵抗的权力,又能及时提供救济吗?警察还是那句话:只要人没打伤,他们管不了… 另外,全民讨论案件,自由思想在言论市场碰撞,价值观会越来越清晰,好过把立法司法捂在盒子里,这正是司法公开的真谛。法官是应该保持中立,不受媒体牵制,欧美陪审团审案期间也会被屏蔽外界言论。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民众表达的价值,而且经多次全民讨论的训练,民众法律素养也会越来越好,发言越来越讲依据,正是很好的法治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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