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辱母伤害案的大恶与小恶 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有底线、守底线! 该案判决书中,仅认定被害人杜志浩实施了暴露生殖器的侮辱行为,但未认定杜用生殖器羞辱于欢母亲的具体情节,与网上曝光的情节大相径庭。真实情况如何?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准确查明。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在于有底线、守底线! 如果杜志浩确实实施了如网传突破人之底线的行为,则无异于禽兽,令人不齿!从一审判决披露的信息来看,杜志浩为人子、为人父,且为三女之人父。由已及人,杜以生命洗涮了其罪恶,死有余辜! 山东本为孔孟之乡,本案被告人、被害人均属孔孟子嗣。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本案个别代理人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欢极刑,无异于宣示:恶小非恶! 母亲的含义,对于任何一个思维正常、行为正常的人来说均不言而喻!面对任何一个儿子、一个男人都难以忍受的施加于母亲的凌辱,尤其是当面施加的凌辱,母亲的尊严须加捍卫,以暴制辱或许为不二选择!此情此景,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应无动于衷,包括一审法官,甚至于每一个审委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