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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交流群纳新,推荐18个精品法律群

来源:笑傲法坛 作者:笑傲法坛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2
摘要:为网络学术呐喊! 法学,社群,公益,学术 法学学术交流群纳新,推荐18个精品法律群法学学术交流群公告一、宗旨:本群为法治社群联盟的高端群,供以下人员交流:高校法学院教师,司法考试培训老师,学者型法律人(学者型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人中的业务专
为网络学术呐喊! 法学,社群,公益,学术 法学学术交流群纳新,推荐18个精品法律群法学学术交流群公告一、宗旨:本群为法治社群联盟的高端群,供以下人员交流:高校法学院教师,司法考试培训老师,学者型法律人(学者型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人中的业务专家、社科人才、理论调研人才、自媒体大微),法学学术青年(一般要求硕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学历可以放宽)。二、交流内容:法学学术、教育、实务问题。组织研讨活动,合作完成学术论文。三、人员构成(大概数字):本群刚成立不久,目前有一百人,硕士以上学历六十人,博士以上学历十人,十位高校法学院教师,五位教授(含副教授),一位著名学者,五位司考培训老师(含助教),法官二十人,检察官二十人,律师和法务十人,其余为法学学术青年(高校法学院硕士)。四、人员流动机制:对拉人对各位造成的打扰表示抱歉(社群前40人)。较长时间没有和大家交流的朋友,会被移出群。五、加群方式:拉人。已设置拉人需经群主确认。拉人需先向群主介绍所拉人的情况,提供简明的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历,履历,学术成果),可在群里介绍,也可与群主私信。不介绍情况,拉人不予通过。六、群倡导性要求:1、大家在群里多讨论,自媒体大微不能只顾发公号文章,也要就公号文章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2、群友之间平等相处,互相欣赏,不争地位之高低,影响力之大小。(一般参与网络社群讨论,就默认接受网友的身份和地位平等的原则。)3、不要发布对某个法律职业群体带有偏见的言论。七、群禁止性要求:1、群友之间不要互相攻击,禁止不文明用语。2、可以在群里发表公号文章,但不要经常在群里发公号名片。3、一般不要在群里讨论敏感的政治话题,以及转发此类链接,除非是具有公认的正面舆论导向的文章。4、一般违规先提醒,提醒后再违规移出本群。严重违规直接移出本群。微信群很多,每个群都有其规则与文化,希望大家能够尊重和理解。八、群管理:本群不具有官方背景,具有民间性、社团自治性,管理民主、法治。我们将组建一个管理团队,想加入本群管理团队的朋友,请到群主那里报名。九、特别提醒:如果有群友加你,尤其是你不了解的群友,慎重通过!有的群友向“大咖”学习的愿望比较强烈,但不要轻易加老师为好友,以免给对方带来打扰。十、欢迎设置免打扰,来去自由,想来欢迎,想走随意,来了走了,都是朋友!【纳新方式】识别文章最下方纳新群二维码,进纳新群,向笑傲法坛提供简明的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历,履历,学术成果),申请加群。附:11类18个法治社群纳新一、纳新办法1、法治社群联盟,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联盟提供联合纳新服务,协调共同性事物,研讨社群管理,重在调动各群的积极性,社群包括微信群,也包括QQ群。2、笑傲法坛,致力于网络法治公益十三年,从2004年的论坛和QQ群时代,到如今的自媒体和微信群时代。目前正在打造一批高端、品牌法律社群,有法治自媒体类,也有法律研讨类,传递法治正能量,提高法律专业化水平,为法治建设尽微薄之力。3、本次联合纳新主要面向法律人,包括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理论与实务交流,促进学习,共同进步。未经同意,不得分享和转发本公告。4、各群禁止性规则:加入纳新群及各法律群所为行为不得违反法律和道德,不得有不文明用语,不得互相攻击,不得滥发与法律无关的商业广告和垃圾信息,否则坚决移出。即使是法律自媒体,公号文章也不能重复发,不能用公号文章链接刷屏、霸屏,不能经常在群里发公号名片,否则视情况移出。【特别强调】原则上禁止在各群发群友其他微信群的二维码,否则移出,在群里发其他群的二维码,涉及社群重组,是社群管理的重大事项,如果想发,必须事先与群主联系。直接向其他群发群二维码,情节较重,发链接中带二维码,情节较轻。直接发二维码,方式比较粗暴,进新群的人多,对原群主的权威挑战大,在链接中带二维码,方式比较文雅,进新群的人少,认同新群理念的人才会进。违规发广告、链接、二维码,视为向群主发出被移出群的意思表示。(本规则为总则,具体的群,还有具体的规则)5、每个群的群规、管理、文化、活跃度不一样,不向群友提供各群质量方面的担保;同时,也不向各群主提供新成员人格方面的担保。6、想加入有职业限制的微信群,提交信息要真实,讲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移出群。7、【加群方法】QQ群直接申请加入。加微信群,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入“法治群联合纳新群”,加入后提交职业和工作地点等信息,与各群群主双向选择,加入你想要加的群。说明:加入纳新群后,想加入哪个群,请在纳新群找各位群主,说明自己想加哪个群(该群的名称和【序号】)。各群群主,就是纳新群中的前六个人,可以@该群群主,不要都找纳新群的群主,也不要都直接加纳新群的群主为好友。8、如果“法治社群联合纳新群”满了,等下次出纳新公告。9、在群友刚进纳新群的时候,会有公号名片的推广,直至群满100人。10、纳新群的后续安排,纳新群在满100人之后,将转为他用,如改成某个部门法的讨论群,群友去留随意。二、社群列表(一)法院群(只有法院的人能加,不得提交虚假职业信息)全国法院群【1】群主:笑傲法坛,顾问:站在阳光下。加这个群在纳新群中找笑傲法坛、站在阳光下。(二)检察院群(只有检察院的人能加,不得提交虚假职业信息) 全国检察院群【2】群主:笑傲法坛,Zoe(四)法治自媒体群正能量法治自媒体微信群【3】群主:笑傲法坛、Zoe(五)刑法群刑法1群【4】群主:笑傲法坛(这个是普通群,但是几个高端刑法社群的群主在群里,刀尖上的舞者是刑法专家,资深网络学术探索者,法坛十几年前就与他们一起在QQ群里讨论,他的刑法社群(微信群和QQ)是高端群,其中他的刑法微信群堪称最棒,干货满满,非常活跃,著名刑法学家经常在群里参加讨论,想加入刀叔的刑法微信群,可在本群通过法坛与他联系)刑法2群【5】群主:月黑风高(群主是刑法专家,刑法公号编辑)(六)民商法群1、民商法群【6】群主:笑傲法坛;(这个是普通群,但是几个高端民法社群的群主在群里,法典看官是民商法专家,资深网络学术探索者,法坛十几年前就与他们一起在QQ群里讨论,他的民商法QQ群是高端群,想加入法典的民商法QQ群,可在本群通过法坛与他联系)2、侵权法群【7】、婚姻法群【8】群主:站在阳光下,顾问:笑傲法坛,加这两个群在纳新群中找站在阳光下、笑傲法坛。(这两个群是法治社群联盟最近半年重点打造的高端群,群里有几名专职管理员,讨论规范,活跃。欢迎职业法律人加盟,不接受法律咨询。社群进行法律理论和实务研讨,不允许发商业广告,发微信公号链接必须与群的主题相符。进群先看群公告,改昵称,昵称有规范的格式,不要求实名。社群实行人员流动机制,进群长期潜水者定期移出,再进行纳新。)(七)法律综合群【9】群主:梁旭辉(这位群主还有四个专业群:1、建筑工程群【10】;2、劳动法群【11】;股权与公司控制权群【12】;资本市场群【13】,群里有一些该领域的法律专家、老师,加入可与梁旭辉联系)(八)司考群(法治社群联盟隆重推出的公益群)1、司考微信群【14】群主:韩富鹏;(特别推荐,请看下边公告)2、司考QQ群【15】:212837379(公益群,活跃群,群里分享司考电子资源,不仅全,而且精,能够起到讨论问题,互相促进学习的作用)(九)法律电子资源分享群QQ群【16】:450464895(法治社群联盟重点打造的社群,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和人力,群里电子资源很多,很丰富)(十)中国知网法律论文分享QQ群【17】:18209745(推荐,法治社群联盟的最新创意,请看下边公告)(十一)法学学术交流群【18】,群主:笑傲法坛(推荐,请看上边公告) 三、部分群公告(特别推荐以下群)(一)法院群(只有法院的人能加,不得提交虚假职业信息)全国法院群【1】群主:笑傲法坛,顾问:站在阳光下。加这个群在纳新群中找笑傲法坛、站在阳光下。一、本群为法治社群联盟的法院群。供法院的朋友(包括从法院辞职的朋友)交流。本群主打实务与理论研讨,偶尔推广法律自媒体。全国法院交流群,是高端法院群;裁判的方法,是一般法院群。一般群的朋友,可以申请进入高端法院群,如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法院(原法院)身份,或者通过Peipei甘道夫关于法院身份的审查, 即可加入。二、法治社群联盟法院群领导集体:1、群主:笑傲法坛;2、纳新顾问:站在阳光下;3、资格审查顾问:Peipei甘道夫。社群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群友对本群管理有意见和建议欢迎向我们提出。三、欢迎拉现法院和原法院的朋友进群,请在拉人验证信息中注明他是哪个法院的,或者在哪个法院工作过。四、高端群的朋友,如发现不符合关于身份审查的条件,将请出群,出群后,可以申请加入法治社群联盟的其他群。五、欢迎向群主申请加入法治社群联盟的高端法治自媒体,刑法研讨群,民商法研讨群。(四)法治自媒体群正能量法治自媒体微信群【3】群主:笑傲法坛、Zoe一、本群宗旨:法治自媒体交流,共同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打造中国顶级的法治自媒体交流群!法律人在这里能学到如何利用新媒体、自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本群会进行一些正能量法治自媒体的推送,欢迎志同道合者加入!二、本群大咖:新媒体、自媒体大V,行业包括:公、检、法、司、律师等【行业特别全,大V云集】。目前群里有六十余名法治公众号编辑。三、交流内容:交流内容不限于法律,也包括文学、艺术等,本群堪称法律文青之家【内容特别广,百花齐放】。四、加群方式:拉人。已设置拉人需经群主确认。拉人需先向群主介绍所拉人的情况,包括真实信息(行业和地域等)和媒体情况(公号名片)等,可在群里介绍,也可与群主私信。不介绍情况,拉人不予通过。五、群倡导性要求:1、提倡发正能量,专业性的文章。2、提倡思想成熟,理性,不偏激。3、本群不同法律职业的朋友平等相处,不要发布对某个职业群体带有偏见的言论,不要发令某个职业群体感到不适的文章。4、媒体之间互相欣赏,不争地位之高低,影响力之大小。5、文明讨论,观点可以不同,但语言一定要文明,有风度,体现出高素质,让我们共同维护好本群秩序。六、群禁止性要求:1、本群为高端群,禁发商业广告,禁发群友其他微信群的二维码。2、群友之间不要互相攻击。3、不要经常在群里发公号名片。4、一般不要在群里讨论敏感的政治话题,除非是具有公认的正面舆论导向的文章。5、一般违规先提醒,提醒后再违规移出本群。严重违规直接移出本群。微信群很多,每个群都有其规则与文化,希望大家能够尊重和理解。七、群管理:本群不具有官方背景,具有民间性、社团自治性,管理民主、法治。我们将组建一个管理团队,想加入本群管理团队的朋友,请到群主那里报名。八、欢迎设置免打扰,来去自由,想来欢迎,想走随意,来了走了,都是朋友!九、祝各位在群里推广、交流开心,愉快!对本群管理有意见和建议,欢迎向管理团队提出!(八)司考群司考微信群【14】群主:韩富鹏韩富鹏,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2013级本科生,法学双学位学生。曾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中国政法大学自强之星等荣誉,成绩优异,新闻学专业裸分排名第一名;在法学方面,曾在大三时荣获第十六届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2016年司法考试以441分的成绩通过,四张试卷得分分别为118/111/109/103。本群为公益群,讨论活跃,群主为大家提供指导,解答问题。(十)中国知网法律论文分享QQ群【17】:18209745考虑到一些在校学生可以在中国知网上下载论文,走出校园的法律人做实务,做调研迫切需要阅读论文,但无法免费下载,一些微信公号上的文章虽然有益,但深度和广度有限,无法满足法律人探求更深层次认知的需求,“法律社群联盟”特建此群,欢迎有分享精神的朋友加群,使群里有供有求!群里一些法学院的大学生,还没有掌握运用中国知网检索、下载、阅读论文的方法,我们在群里进行了指导。一些法律人,之前也很少利用中国知网来学习,不了解中国知网下载的论文用什么软件打开,加入本群后,表示受益很多,阅读CNKI的法学论文,能提高法律人的阅读品位,本群也是对中国知网的一个推广!群文件中目前有PPP模式、监察体制改革、司法大数据、民法总则草案方面的前沿论文,是caj文件,需要用cajviewer打开,caj格式文件的优点在于可以直接选择,复制,粘贴,有利于做文献综述。另有中外法学名著几十本,pdf文件,用adobe reader打开。法学院在读学生多数能在中国知网下载论文,可以和群主联系,我们组成一个为群友搜集论文的团队,一起为大家服务!学生朋友写毕业论文如果搜集了一些论文,也欢迎传到QQ群文件中(要建一个文件夹),与大家分享!纳新群附:笑傲法坛的正义网法律博客“为网络学术呐喊!”栏目,记录着法坛十三年法学网络学术活动历程,请点:http://xaft.fyfz.cn/c/15066本文微信公号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WUwyng95B1tXH0w3JWbuKg
责任编辑:笑傲法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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