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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做喜欢并擅长的事——以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发展为例

来源:笑傲法坛 作者:笑傲法坛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人生哲学 兴趣 爱好 特长 法学研究生培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做喜欢并擅长的事——以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发展为例喜欢做,可能会转化为擅长做,越喜欢越擅长,越擅长越喜欢。偶尔得到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会激发你想要持续获得这种感觉,在自觉和不自觉中,建立
人生哲学 兴趣 爱好 特长 法学研究生培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做喜欢并擅长的事——以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发展为例喜欢做,可能会转化为擅长做,越喜欢越擅长,越擅长越喜欢。偶尔得到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会激发你想要持续获得这种感觉,在自觉和不自觉中,建立一种良性的神经链。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想有大发展,成就大事业,往往都离不开兴趣。以意志力强迫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是一种行为驱动力,以兴趣主动去做喜欢的事,是另外的一种行为驱动力。发展,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比如:对于法学研究生,司法考试很重要,一些学生读研就是为了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司考。可是,有的法学研究生把三年的时间都用在司考上了,不能说这样做不对,但也值得反思。两个悖论:一、在司法改革之后,法检的员额内法官、员额内检察官有比例限制,一些通过司考的,也会从事“辅助”和“行政”的工作。通过司考,有的高风亮节,有的因工作需要,未必都进入员额,或者因为比例限制,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入员额,而其他岗位,像文字综合、宣传、调研,同样大有可为。二、有的学者即使有司考证,也几乎从来不做实务,从来没做过律师。对于法学研究生,相对不擅长考司考的,通过几率不大的,也可以把重心放在喜欢并擅长的事情上,比如喜欢学术,多看点书,写点文章,为从事理论研究做点铺垫,也未尝不可。又如:对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学生,外语很重要。不过,成为一名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必须得外语能力特别强吗?我看不一定。老一辈民法学家有的不会外语,有的虽然会外语,但是并不精,比如梁慧星老师、崔建远老师,这并没有妨碍他们成名成家。像王泽鉴先生那样精通德语,比较法上宗师级的人物,固然值得崇拜,但即使强如先生,对梁老师、崔老师的学术也是尊重的。做学问,除了外语能力之外,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研究能力也很重要,有的法学研究生,不善外语,不妨多写点文章,锤炼思维和表达。应该做的事有很多,不代表都必须做,也要考虑自己适合做什么。对于法学研究生来说,司考和英语固然重要,但如果真的不擅长这两件事,发展也不要被它们卡住,不往前走。如果陷在在两件事情里,那就是自我设限了,比如,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这两件事情上,但都没有做成,你喜欢并擅长的事也没有做,几年下来,什么都没做成。对于年轻人,做不好一个方面的事,不是你做不好其他方面的事的借口,如果哪方面的事都做不好,那就说明问题了。我不赞成某些自我设限:比如有人对少年姚明说,你虽大个大,但这跑跳能力,还能打好篮球?人家姚明成为了NBA的超级巨星。比如有人对少年邓亚萍说,就你这身材比例,还能打好乒乓球?人家邓亚萍当了世界冠军好多年。如果姚明一直把重心放在提高跑跳能力上,邓亚萍一直把重心放在改变身材比例上,不知道他们会成为谁,估计医院将是他们流连忘返的场所。兴趣导向,特长引领的人才,往往具有别样的风格。做学问,成为法学家,要有一股劲。这股劲,交织了兴趣、爱好、特长、能力、ambition等元素。在已故重要法理学学者邓正来老师在网站“正来学堂”上写下“以学术为本,直面人类社会”的时候,我看到了这股劲。“人类”这样的大词,甚至让人看到了天真的孩子气,但这种气势和劲头,跃然纸上。在徐国栋老师在网站“罗马法教研室”上抒发各种小情绪,以及用文字挑战权威的时候,我看到了这股劲。周枏先生,是罗马法领域的“上古大神”、“传奇巨星”、“球队名宿”,老徐放不下他和周先生关于修改《罗马法原论》的爱恨情仇,并帖出“错误举要”,引起了周枏门徒的不满,别人也有点看不过去。梁慧星先生,两千年前后民法的最权威,仍然因为博士答辩的事不被老徐放过,徐应该是一个像孙悟空那样具备反抗精神的人。然而,老徐就是这样一个热爱、信仰学术的人,身上也洋溢着孩子气。我并没有说这股劲完全正确,这股劲有时是有点伤人的,但有这股劲和没有这股劲做出来的学问是不一样的。写论文,在中国知网上检索资料,能找到很多硕士论文,下载下来看,虽然中文和外文资料引了不少,但真正写的认真的并不太多,参考价值往往不大,有的人云亦云,有的不知所云,很少有试图对法学学说发展做出贡献的,很少有在此问题上试图与权威学者辩论的。或许是应试教育制度,打压创造性、不鼓励创新,或多或少的削弱了“这股劲”。不过,一些引用了不少外文资料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甚至法学教授的论文,是符合规范的中学生作文,是没人看,没人引用的,现在几乎没人看,几十年之后更没人看,为什么?因为那些作者缺少“这股劲”,仅仅是完成任务,不是听从兴趣、爱好的内心召唤去做学问。和以前的一些文章一样,这篇文章也是一种反思。反思可以是一种纠偏,是一种逆向思维、发散思维、批判性思维,让我们的认知更加全面、深刻、合理,为我们的思维提供多条路径,为发展提供多元选择,但无意颠覆主流价值观和多数人的选择,希望不要对号入座,不要因为不同的声音而太紧张。——匆匆写于2016年7月15日晨,正义网法律博客首发,“笑傲法坛”微信公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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