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好社会与坏社会

来源:鲁国法治 作者:鲁国法治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什么是一个好的社会制度,什么是一个坏的社会制度,在历史上有许多思想家都提出自己的学说,许多仁人志士也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但实践证明,只有法治社会才是最好的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是社会对于人的约束性。人们生活在一个社会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
什么是一个好的社会制度,什么是一个坏的社会制度,在历史上有许多思想家都提出自己的学说,许多仁人志士也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但实践证明,只有法治社会才是最好的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是社会对于人的约束性。人们生活在一个社会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必然会想方设法的表现自己。但人的主观能动性有一定的限度,自然环境决定了人们的活动的范围和性质,而社会又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自然环境对于人的活动的制约性。自然环境对于人的制约往往是一个社会生产水平的反映,而社会对于人的制约往往是政治制度的表现。政治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但政治制度本身却分为好制度和坏制度。从早期文明开始,民主制度就带来了人类文明的一丝丝曙光。但民主的光芒并不耀眼夺目,常常是黑暗中的一丝光亮。只有发展到了法治社会,民主的光明才变的更加持续和稳定。法治给人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带来了更大的信心,让文明以更加信服的姿态走在历史发展的大道上。 一个社会是由很多人组成,而人又有着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人们说一个人好坏,就是根据这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判断的。对于他人的评判和攻击,许多人并不同意和认可。比如在忠奸问题上,有很多人怒骂一个政治人物是奸臣,但有时这个人并不同意自己是奸臣,甚至是不屑辩解。有人责骂一个人是汉奸,但这个汉奸居然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不是汉奸,甚至恬不知耻的说汉奸很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不正常现象就是因为社会的存在。人们往往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个人犯了错误甚至犯下滔天罪行,往往不从自己找原因,往往会怪罪于他人。那么这个人眼中的他人是谁呢,就是社会。这样的人是没有是非观念的人,是投机取巧的人,是功利心非常强的人。这样的人物在社会里面迅速成长,有时可以当成是一种速生现象。他们从社会的芜杂的思想里面吸取对于自己有利的思想营养,但有时并不汲取是非的思想营养。这样的人物可以一时成功,但他们往往是政治的畸形和怪胎。比如汪精卫和秦桧,他们不能说没有才华,但他们没有民族的大是大非观念,只有自己的成功意识。在民族的生死存亡关头,他们的智慧超过了他们的政治是非能力,这时的智慧就表现为一种政治愚昧,他们就在历史上栽了跟头。民主是一种政治理想,而法治才是社会制度。从原始社会就有朴素的民主,任何社会包括奴隶社会也有民主。只有法治才能实现民主理想,而民主本身不能发展和挽救自己。民主是好社会的特点,也是好社会的目标。但怎么实现这个理想呢,只有依靠法治。一个社会,由于人的自私性,人的行为本身就带有坏的成分。坏思想和坏行为随时随地产生,关键是怎么制止和消灭坏思想和坏行为。在一个专制社会,人的坏思想和坏行为是没有止境的,因为坏就是自私的表现。人的自私没有约束,就坏无止境。专制制度包括奴隶社会制度和封建社会制度,这些制度没有法治,所以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和国王就是私有制度利益的集中代表。在整个国家层面皇帝是代表,在一个地方,也有大量的土皇帝是代表。这些代表证明了自私没有任何约束,也代表了坏思想和坏行为随时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后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法治登上了历史舞台,法治对于国家的政治人物进行有效约束,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自私。在法律上来说,任何人都不会随心所欲的犯法。因为挑战法治就是对于整个社会的背叛,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没有触犯法治的力量。法治代表社会制度,对于个人的坏思想和坏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 法治社会的约束本身是一种进步思想。早期的资本主义社会有一种国家契约思想,契约精神广泛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领域。专制社会的核心是消灭异己思想,当然更是消灭异己行为,甚至消灭异己肉体。在经济极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们的经济境遇十分凄惨,对于利益的争夺十分残酷。专制社会注重利益的稳定,所以整个社会就是让人们像奴隶一样默默的劳动。专制政治人物十分害怕其他人看出自己的用心,所以有时就用愚民思想麻痹他人。在恼羞成怒时,理屈词穷的政治人物就动用国家力量毫不留情的打击异己。专制政治更是贫富悬殊的花天酒地,更是赤裸裸的腐朽和反动,更是夜郎自大和固步自封。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政治人物受到法治思想的影响,允许异己思想的存在,但对于异己的行为还是反对的。所以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惩治思想犯罪,这是专制和法治的重要区别之一。但资本家还是牢牢守住自己的利益,在整个制度设计上紧紧围绕财产所有制,资本是资本家的身份象征。一个人有了资本,他就是资本家,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上人,反之,他可以有批判思想,但不能有反对社会的行为。在社会主义社会,法治不但不应该惩治思想犯罪,而且在行为上给与公民更大的权利。权利就是一个社会所给与公民的行为范围,也是这个社会公民的自由程度。 好社会与坏社会,与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有关,更与现实社会人们的政治价值取向有关。既然中国人民在全世界面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郑重实行社会主义法治,以前无古人的决心和毅力向中国的传统封建专制历史告别,并且自觉长期的与封建专制做斗争。在这个与专制诀别的过程中,中国就自觉不自觉的实践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法治,也实现了最伟大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凤凰涅槃的塑造了中华民族自身的新形象。
责任编辑:鲁国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