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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拜托法治,请让雷洋案的搅屎棍们走开!

来源:律事通 作者:律事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律事有道 来源:律事通死两个特别人,似乎总能推进我们脆弱的法治进程。当年孙志刚的猝死让饱受诟病的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除,现而今一曲扑朔迷离的雷洋案,又加速了民警执法记录仪规范工作的推进。当民众弹冠相庆法治又一次实现的同时,理性的法律人不免有所
律事有道 来源:律事通死两个特别人,似乎总能推进我们脆弱的法治进程。当年孙志刚的猝死让饱受诟病的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除,现而今一曲扑朔迷离的雷洋案,又加速了民警执法记录仪规范工作的推进。当民众弹冠相庆法治又一次实现的同时,理性的法律人不免有所唏嘘。从雷洋案被媒体舆论公开后,期间各种猜测与议论纷纷扰扰到今天,似乎被各界解读为一场中国式的法治进步。其实恰恰相反,在民间力量、法律学界、律师警方、媒体网络等多方围绕雷洋案这个“简单”的案子吹拉弹唱背后,各方其实就像一根根搅屎棍,把原本就该法律解决的事情,搅入了太多各方排泄物。别忽悠什么民主,也别谈什么正义,更别扯啥阴谋论调。相信随着雷洋案的尘埃落定,各方也终将鸟兽散。或许根本没有谁会关心雷洋究竟是一个背运的嫖客,抑或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公职干部,还是一个面对警察仍试图反抗的笨蛋。各方无非借用这个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来彰显己方的存在。在这些人眼中,或许法律依旧只是一个挂在嘴边的配角。但愿以后少些类似的搅屎棍,让法律给出应有的“客观事实”与“就事说法”。1保密与公开,厘清该说的和不该说的我们的法治新闻总是能吸引社会的高度关注,或许通过一些个案的媒体报道与信息公开这扇小窗,让老百姓能满足一些对法治的真切感受。从雷洋案发生以后,随着案情有关的大量信息被不断曝出,街头坊间总有些人民群众朴素单纯的猜测与臆想。在网络时代,似乎没有什么是不能被网络群众给发现的。案件信息从一开始就不断见诸于公开网络媒体,从雷洋所谓的嫖娼时间轴、到雷洋家庭情况,人们剖析着意外死亡的雷洋,没有让死者留下任何的遮挡。已经没有必要评论这样的做法是否应该,但的确让法治显得很尴尬。似乎国人只能习惯公开才是正义,而忘记了有时必要的信息控制也是为了公平正义。从外国的通常做法来看,警方作为案件前期处置的责任方既有责任公开涉案信息,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有义务妥善控制涉案信息,防止重要信息不收控制地流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目前的法律制度依旧缺乏对公安等执法部门的程序性约束。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往往出现“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都说了”的尴尬。很多地方司法部门的领导担心案发后会引发社会关注,而选择了隐瞒。也有不少执法者缺乏保密意识,让一些重要涉案信息流失,造成了相关案件调查取证上的滞后。应该说,类似雷洋案等事件之所以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其根源还是在于法治缺乏对于涉案信息保密、发布、利用的有效制约,让一些执法部门的不理智做法引发了媒体的造势,更引发了群体性的关注。2媒体准则与价值观,理智一边还是站感性一边雷洋案,本来就是一个悲剧,从雷洋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到涉案民警最终身陷囹圄。多少个家庭因此而痛苦,这本就是一个悲剧。然而媒体的登场,又让这出悲剧有了太多情节高潮,不论是对嫖娼事实的紧追不舍,还是对民警追逐的生动描绘。各路媒体记者撰稿人,都在大显神通地勾勒出一副生动的画面。让媒体受众不直觉地产生一种临场感觉,场景中雷洋显得那么弱小,警察则显得那么凶神恶煞,在司法调查尚未结束并公布结果之前已经让各种同情雷洋憎恶警察的情绪在媒体空间蔓延。假设,雷洋若没有一份稳定体面工作,没有一个即将临产的妻子,只是一个四处惹是生非地小地痞的话,公众的同情与关心是否还会被媒体所渲染。尽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谁都知道,但公众依旧习惯同情弱者,而国人也天然地认为公安是强势一方,在媒体不能客观把握报道的立场情况下,更容易让群众站在感性地一边看到案子的进程。媒体,总是期待吸引更多地关注,尤其是法律事件或案件的报道,公众也期待看到更多的冲突与争议,自然媒体也会通过一些旁敲侧击地引证与专家分析,将老百姓的理解与认知停留在那些容易引发群体情绪的点上。缺乏对于法律问题客观冷静的分析,一味追求好的媒体效果,媒体就往往在报道中会失实,从而又影响社会对于某些热点案件的公正处理。3道德绑架法治,哗众取宠与投机取巧我们的媒体界与学术界,尚未就如何介入及评论符合相关法治要求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往往出现一些重大热点难点案件在推进过程中,多方力量博弈,充分利用媒体公开报道的机会粉饰案情,误导受众,从而达到道德绑架司法部门的目的。其次,一些案件尽管依旧在办理过程中,但通过召集学术讨论、案情研讨会并公布观点论证的做法,通过学术界的权威解读试图营造一种“未审先判”的道德绑架。从美国等国家完善的制度层面来讲,严格限制了案件报道对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工作的干扰,相关的媒体从业者的一门必须课就是《媒体与司法》,里面严格限制了对于未决事实的宣传,特别是一旦出现法官、陪审员等收到了媒体等信息的干扰或影响,可以更换相关人员的做法。甚至在当事人或律师觉得一些媒体或个人的做法有造势或干扰的情况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令,防止出现媒体舆论或权威人士的解读干扰正常司法的情况。可惜,我们在雷洋案中看到了太多的搅屎棍的出现,在官方尚未公布雷洋死亡原因的情况下,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用“殴打”、“电击”、“围攻”等词汇来描述民警对雷洋的暴力伤害,甚至还有些所谓的刑事检验专家在解读“如何引起雷洋窒息”的机制。结果无非是,尽管法院尚未对涉事民警是否有罪做出判决,但整个社会基本都认为公安是雷洋案悲剧的根源,又一次道德绑架了法治。且不说媒体、学界那些解读者的身份、能力是否有能力解读,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老百姓是否接受决定了媒体舆论的哗众与取巧。在《乌合之众》这边描写群体心理学的著作中,准确地描绘了“人民并不关心真相,人们更倾向于接受他们觉得能理解的,天然地回避那些复杂的逻辑关系。所以不要去解释,而是去给予民众一个容易煽动的观点就可以了”。很可惜,在推动法治化发展的今天,民众依旧是那么天真。如果要从一个司法工作者的经验评价雷洋案,或许又是一个罗生门的故事。但或许更加平淡和客观:无非雷洋工作体面家庭幸福,但还是去嫖娼了,这个本身并不矛盾。警察原本也只是例行查处违法行为,本也没有太多其他私立动机,更谈不上和雷洋有仇,都是公事公办而已。雷洋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没遇到这样的警察抓嫖娼的场面,一下五味俱全,担心被家人和单位知道,不免坏了家庭丢了体面工作,求情无果之下暴力反抗和耍无赖。公安见状发生追逐不免打斗,一场意外加速了雷洋的死亡,牵出了国人关注的”雷洋案“。可惜真实的情况早已被搅屎棍给搅得看不清了。民众的记忆又是那么地短暂,今天还在电视机前义愤填膺地感叹“要查清事实,还雷洋一个公道“、”让雷洋案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助力“等,或许一转台就是还是嘻嘻哈哈看着某某综艺节目大笑不止。媒体盛宴终将落幕,真正能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还是我们的法治工作本身,法治需要制度的规法与落实,而不是一次次运动式的重来。
责任编辑:律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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