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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人类的历史与未来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纯粹人生的虚空 “这个世界会好吗?” 人类社会如何更加合理和公正?——从文化三分出发重新思考人类的历史与未来 中国传统的口号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全球化的今天应当树立“人类兴衰安危、匹夫有责”的理念。内容提要:自古以来人们思考怎样克服各
纯粹人生的虚空 “这个世界会好吗?” 人类社会如何更加合理和公正?——从文化三分出发重新思考人类的历史与未来 中国传统的口号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全球化的今天应当树立“人类兴衰安危、匹夫有责”的理念。内容提要:自古以来人们思考怎样克服各种社会弊端、世界怎样才能更加美好,并提出各种方案和设想。但现在世界上似乎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对此各种观点的争论也越来越大。从全新的哲学核心领域(存在论、符号论和认识论)出发,进而从人类文化三分(即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尤其是从制度文化的公平原则与合理原则理论视角出发去重新看待和思考人类的历史与未来,由此得出一系列新的观点和启发,包括制度的分类、中西方对制度理解的差异、怎样理解和实现各种制度的公平与合理等等。各位朋友下午好!谢谢主持人和网络管理员!很高兴再次和大家交流。我今天讲课的题目是“人类社会如何更加合理和公正?——从文化三分出发重新思考人类的历史与未来”。1,解释此题目:这里所说的“人类社会”既包括全世界即全球层面,也包括各国层面即各国国内,直到最基层的“草根”层面。“文化三分”是指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应当从理论上即从根本上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大类。另一种大家熟悉的分法是“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外还有“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二分法。不过从严格的理论研究意义上应当分为三类,而不是两类。著名学者梁漱溟晚年口述了《这个世界会好吗?》这部书。还有其他学者也写了类似的书,不只是忧国忧民,而且是关注全世界、全人类的现状和未来。几千年以来人们都在思考怎样克服各种社会弊端、世界怎样才能更加美好,并提出各种设想。但现在世界上似乎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对此争论也越来越大。问题的关键是要创造出完全科学、涵盖一切、有最大说服力的哲学理论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社科理论。对此笔者做了大量思考和研究,提出一系列新观点。哲学理论研究就是进行最根本的分类。如果这种最根本的分类有缺陷,那么整个理论科学就都有缺陷。例如人民出版社2011年出版《文明论——人类文明的形成发展与前景》一书(孙进己、干志耿著)主要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二分法出发,只略微提到“制度”,在我看来有很大疏漏。而从文化三分理论视角出发去思考和研究人类发展史以及人类的未来可以得出许多有意义的观点和结论,可以纠正迄今许多片面和有缺陷的观点学说。我之所以使用“文化”而不是“文明”一词,主要是因为“文明”是褒义词,而“文化”是中性词,包括人类创造出来的一切,即包括有益的、好的东西,也包括无益的甚至有害的东西,不应当把有害的东西称为“文明”。迄今单独研究三类文化之一、之二者有不少,而明确把三者联系起来进行研究者几乎还没有,因为极少有人把三者并提。我在《超越西方思想》一书有专门一节初步论述了三类文化的相互关系。今天侧重讲制度文化问题。2,关于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产品人人都看得到、离不开,精神文化产品也看得到、离不开,例如文艺作品、影视作品、书籍等等。唯独制度文化似乎看不见、摸不着,但实际上在遇到大量具体事情时就会感到制度无处不在,而且十分重要。例如中国几乎每个家庭都遇到的“小升初”、“中考”、“高考”等就属于教育制度;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的是户籍制度;每人出行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每人无时不刻离不开时间、历法、度量衡等等;还有人们经常议论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等,直到基层的“乡规民约”。在古代时间规定不统一、不细致,因为没有准确的计时技术,现代时间规定一天24小时、每小时60分钟、每分钟60秒,要有标准时间,可以称之为“时同步”,由于地球是圆形的,所以规定了二十四个时区。秦始皇规定“书同文、车同轨”就是统一全中国的文字和道路车辆,以便于沟通交流。这些都是制度文化,是人类一种独特的创造,是人类文化一个基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些统一的制度,人类社会就无法正常生活,就产生很大混乱。举例来说,人类发明和制造汽车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如果没有统一的交通规则以及人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就无法正常上路行驶,汽车再高级也没有用。3,自古以来不少中外学者对制度文化问题有过不少论述,但都没有完全讲清楚。中国著名史学家吕思勉(1884-1957年)著有《中国制度史》(《吕著中国通史》一部分),有十章,分别论述“农工商业、财产、钱币、饮食、衣服、宫室、婚姻、宗族、国体、政体”,较为全面,可以说也是对制度文化的分类。不过叙述较为简略,也没有对制度文化做理论上的探讨。关键是没有明确从文化三分角度出发去系统地研究。西方学术界研究“制度经济学”,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也有“制度主义”学派,它们都有一定可取之处,不过也有其局限性。著名学者钱穆把人类文化分为“三个阶层”:“一、属于物质经济方面的,是人对物的问题。二、属于政治社会方面的,是人对人的问题。三、属于精神心灵方面的,是心对心的问题。”(《历史与文化论丛》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7页)这接近于我说的文化三分。现中国学术界有人把“器物、制度、精神”三者并提。这已经接近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分。不过人们对此却未从理论上深究。这三类文化本身各自都十分复杂,在一定程度上越来越复杂,导致人类社会越来越复杂多样。物质文化是以实物形态出现的,精神文化本身都依附于物质文化产品(书籍、影视作品等等),其中一部分还离不开制度文化。制度文化一部分成文即法律法规等,是正式制度(包括历法、技术标准等),一部分不成文即社会习俗、惯例、潜规则等,是非正式制度。制度涵盖的范围比法律要广。物质文化是基础,没有物质文化产品就没有人类的存在,而精神文化则是变化和进步的源头,分别体现在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当中,例如没有科技发明就没有物质生产的进步。制度文化的作用主要是使社会正常运行,制度混乱则社会必然混乱。但制度混乱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思想混乱,思想混乱最终是哲学思想即哲学理论的混乱。可以这样说明三者的关系:每个人的生存首先和主要都离不开物质文化产品,人们的共同生存离不开制度文化,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以及发展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都离不开精神文化。这就是人类社会为什么远比动物界要复杂并有无限复杂发展的趋势。4,人类社会的制度应当怎样分类?我在《超越西方思想》一书第四章第九节提出从根本上说有两类制度:“制度文化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与自然界以及与人类所生产的物质产品有关的各种制度,包括历法、度量衡、各种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等;第二类则是与社会事物有关的各种制度,是与人类社会、与人类共同生活有关的各种规范,迄今所说的“社会制度”一词词义十分模糊,其实应当具体划分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教育制度、司法制度等等,也称之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司法体制”等,而例如在教育制度范围内还包括招生制度、考试制度、学位制度等等”。此外还有一种分类:正式制度、半正式以及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通过立法或公权力机关正式颁布和强制实施的,非正式制度没有经过立法和正式规定的制度,尤其是通常说的“潜规则”,半正式制度介于两者之间,例如乡规民约、习惯法等。再例如,公历是正式制度,农历是半正式制度,所谓“孔历”等是非正式制度。一般来说,正式的制度最为重要、作用最大,不过有时半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在实际社会中也起到很大作用。大体上可以说,在一个国家里正式制度占主导地位,这个国家法制化程度就比较高或很高,如果半正式制度甚至非正式制度起很大作用,这个国家法制化程度就不够高,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顺便推荐一部书《党内非正式制度研究——审思党内潜规则》(周敬青等著,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11月)。这部书的视角很独特、很有意义。5,如何评价人类社会中各种各样的制度,评价的标准是什么?我提出评价制度文化有两个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合理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与自然界以及与人类所生产的物质产品有关的第一类制度只有合理与否的问题,没有公平与否的问题,例如采用公历比采用农历更合理、采用公制度量衡比采用市制度量衡更合理,而谈不上是否公平。与社会事物有关的第二类制度极为复杂多样,既涉及是否更加公平、也涉及是否更加合理的问题。举例来说,关于第一类制度,人类迄今的历法有希腊历、中国农历、回历、藏历、伊斯兰教历、公历等,在大约一百年前曾经很不统一。公历是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的历法,罗马教皇1582年颁布实行。先是在天主教国家使用,后来推广到新教国家,20世纪初开始在全世界普遍采用。中国历法过去都用农历,自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开始使用公历,不过同时也使用农历。总的来说,公历比中国传统的农历要更合理,而且全世界历法必然趋同,如果各国使用不同的历法就很不方便、产生很大混乱。目前有人提倡使用“孔历”。这至多作为辅助性历法存在。中国已经通行农历作为辅助性历法,很难再有更多。此外,公制度量衡也要比传统的市制度量衡更合理。有些人盲目反对“西化”,其实公历和公制度量衡都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所谓“西化”,在这个意义上说明西化并不可怕,而且十分必要、很有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西化等同于现代化,盲目抵制西化实际上就是抵制现代化。不过有些事情确实不能简单地全盘西化、全部照搬。现在中国推行“营改增”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比营业税合理且公平。6,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尤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有很多不足、缺陷。例如应当建立财产公示制度,这样可以从制度上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反之则相反。总的来说,现代化可以说就是制度的合理化+公平化。从全世界角度看,制度建设的合理化方面尽管也有很大问题和不足,但是制度建设的公平化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更为严重,这主要就是贫富悬殊,这进一步导致很多问题。在各个方面,对制度的研究、改进都大有文章可以做,包括学术角度和政策角度。只要越来越多的人明确意识到这点,自觉地参与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体制改革即制度改革之中,就可以推动各类社会问题尽快解决、社会尽快前进。7,自古以来,一些有识之士就发现现存社会有缺陷甚至很大缺陷,希望建立美好的社会。古希腊柏拉图提出“理想国”设想,中国古人提出“天下为公”的设想。但是几千年以来,实际的人类社会似乎距离理想状态始终十分遥远甚至越来越遥远。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个大问题?人类是否应当永远放弃对理想社会的追求?抑或是对理想社会的“顶层设计”出了问题、有很大缺陷?即便是“顶层设计”确实很合理,那么怎样解决“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即逐步实现理想社会设想的问题?每人都想过幸福美满的生活,关键是要有足够而且稳定的收入。“无恒产则无恒心”。最正常和最基本的收入无疑是劳务收入即劳动收入,有收入必然有积蓄,这些积蓄除了用于消费之外,也理应可以用于投资即成为资产性财产,包括实物财产(投资实业)和金融财产(投资金融)。马列没有想到这些问题的相关性和复杂性,误以为只要彻底消除商品货币即市场经济就可以最终达到社会公平。但这样却完全不合常理、违背常识,如果不是首先为自己生存和希望过较好的生活,人们不会有努力工作的动力。这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之所以落后、最后不得不实行改革的根本原因。马列认为未来理想社会应当是产品极大丰富、“物质充分涌流”(《哥达纲领批判》),认为应当是“公有制+计划经济+物质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但他们没有想到,计划经济不可能导致各尽所能,而计划经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不可能导致“物质极大丰富”。他们误以为只要有市场经济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就必然有剥削、就不公平,把它们当作贫富悬殊、社会分配不公平的源头,认为应当彻底消除市场经济、商品货币和财产私有制。其实,之所以存在贫富悬殊主要是因为有多方面的制度缺陷,在纠正这些制度缺陷之后就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公平。这包括完善社保制度、劳动保护制度、高额累进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等。这就是说,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产品的极大丰富,完全的计划经济只能导致产品极大匮乏,正如我国改革开放之前那样。恰恰是只有市场经济+完善的社会保障才能达到各尽所能和物质极大丰富,而市场经济必然离不开财产私有制。所以马列学说存在严重缺陷、脱离实际和自相矛盾之处,不接地气。改革开放恰恰是突破马列学说束缚才实现的。市场经济体制并非万能,但没有市场经济体制则万万不能。如果把“天下为公”理解为没有任何私有财产,则并非可取的理想社会,也不可能实现。(请参阅笔者博客“刘立群北外”“经济理论”栏目中“市场经济没有姓社姓资之分”等文)8,自古以来,不少人认为社会丑恶现象存在的根源在于个人“私有”观念的存在,从而造成私欲膨胀、个人欲求无度,有些人因此主张实行禁欲主义、苦行主义,有些人则主张彻底铲除“私有”观念以及产生“私有”观念的“温床”即“私有财产制”,认为这样就可以斩草除根、根治社会中的丑恶现象;无政府主义则认为公共权力及权力机关本身就是“恶”并必然带来更大的“恶”,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彻底铲除。笔者认为,这些观点一方面失于简单、片面,另一方面也脱离实际、陷于空想,因为压制个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即完全压制个人的欲望不可能真正做到。减少社会丑恶现象的主要手段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社会当中建立各种必要的制度并使各种制度尽可能地合理化和公平化,二是始终重视和加强道德教育,包括言教和身教二者。而达到这两方面的前提则是使哲学社会科学及道德科学成为真正的科学,从而使人们认识到这样做为什么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使人们基本上达成共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也正是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和道德科学研究的目的所在。老子主张“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十九章)。他不懂得、或没有想到、或不愿意承认:有了山洞,人们当然不再愿意露宿,而有了房屋,人们当然不愿再住阴冷的山洞;有了床褥,人们不愿再睡在冰冷的地上;有了兽皮乃至织衣御寒,人们不愿再赤身裸体、受冷挨冻;有了香味扑鼻并且易嚼、易消化的熟肉,人们当然不愿再吃味道腥膻、难嚼且不易消化的生肉;有了丰富多彩的歌舞等娱乐表演(哪怕是古代的祭祀仪式等),人们不会不去看表演而仰望没有生气的星空发呆;如此等等。即人类从总体上说必然要追求美味、舒适、方便、快乐等等。各种方便和享乐可以分为物质-生理性享乐和精神-心理性享乐两大类。由于各种享乐有很大诱惑力,人们因此也易于陷入欲求无度,从而理当采取各种制度性手段去进行约束以及通过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和素质去进行自律。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漫长的原始时代,人类所能够制造出的物质财富品种很少,质量低下,数量也很少,与此相应,人们对经济利益的需求即物质欲望也就很低,加之当时人口总数很少,不同个体以及群体之间基本上不会发生什么经济利益上的冲突。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类所能制造和生产的物质财富从品种上看愈来愈多,质量上愈来愈高和精致,数量上也愈来愈多,这些都引起人们经济利益需求的不断发展变化,加之人口的不断增加,从而使人们的占有欲望大大增高,“利之所在,虎视耽耽”。这进一步造成经济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点也正是人类愈益远离动物界、与动物界最终根本不同的一个关键原因所在,因为人类以外的动物界在利益要求即欲望方面基本上不存在什么发展变化。动物与人类都会趋乐避苦,这是生物本能所决定的,但是由于人类有思想,因此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和一定程度上做出与生物本能相反的举动,去趋苦避乐、舍己为人。即在特殊的情况下和一些精神因素的鼓励下,一些个人可以在一定时期之内放弃舒适的生活,而去选择艰苦的生活。例如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的红军长征,是为了广大穷苦大众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乃至于生命;或者如人们到野外旅游而风餐露宿、自找苦吃,虽暂时放弃舒适的物质享受,但可以得到回归大自然、欣赏自然美景的精神性享受,等等。但即便是在物质条件艰苦恶劣的情况下,人们也尽可能充分利用各种条件想方设法减少不必要的痛苦和不适。道德约束既需要外部的即社会的强制性力量,包括法律、社会舆论等,也需要个人的自觉自律、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二者缺一不可。用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道德方面的问题,即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使每个人只做好事、不做任何坏事,不论制度多么严密、多么高明或严厉。9,迄今“国家”一词严重多义,而一词多义说明这个语词不够科学、不够准确,迄今“国家”一词把公权力机关即政府与全体国民混为一谈,认为“国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这显然很不科学、不准确,应当纠正。政府理应服务于全体国民,不过由于政府本身也是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所以在缺少监督以及存在制度缺陷的情况下往往损害民众利益、为少数人谋取利益,例如特权利益。目前存在不少政府与民争利的事件和问题。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民众往往吃亏。这无疑很不公平,同时造成社会风气败坏。马列学说认为社会不公平只存在于经济领域,这显然有很大缺陷。孙宪忠等著《国家所有权的行使与保护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一书的核心是论证“公法法人所有权的理论是科学的,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的理论是不科学的。(第585页)”。此书对所谓“国家所有权”持否定态度,主张政府实际上是“公法法人”,以此行使其所有权等。10,“制度”一词中外文比较:人类各个民族、各个国家自古以来就有各方面制度。不过中国和西方对制度的意识和表达有很大差别。汉语中“制度”一词在先秦就已经出现,而且广泛使用。简单地说,中国自古“制度”的意识比较强,西方自古“法律”的意识比较强,两者有相似和相近处,也有不同处。中国古代典籍《仪礼》、《礼记》的许多内容都与制度有关。《史记》“八书”《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准》的内容主要是有关制度各方面即经济、政治、文化专题记载和论述。在以后正史中都称为“志”,《汉书》有“十志”。在西方历史著作中,虽然都多少涉及制度方面内容,但极少专门阐述制度及其变迁。换言之,中国自古以来制度意识远比西方要明确且浓厚。西方更多讲法律,法律显然与制度有关联。西方自古以来也有讨论制度的著作,但主要集中在政治制度,包括柏拉图《理想国》、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雅典政制》,近代卢梭《社会契约论》、洛克《政府论》,其中有些也涉及经济制度,尤其是财政税收制度,不过没有见到有对整个西方或者国别财政税收制度史的研究专著,也没有对教育制度史的研究专著。最著名的几十卷本《剑桥世界史》虽然涉及各国历史上各方面制度情况,但是极少专门去研究。在西方,在古希腊使用希腊文,古罗马及后来中世纪使用拉丁文,后来至今使用英文、法文、德文等,没有单独一个词明确表示“制度”这个意思。相当于汉语“制度”在西文中目前用得最多的有三个词:institution、system、order。日裔美国著名学者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广西师大出版社2012年,毛俊杰译)实际上就是“(西方)政治制度史”,这很可能是西方学术界第一部甚至迄今唯一一部以“政治制度史”为书名的书(需查阅该书参考文献!)。书中的“制度”一词除了使用order一词之外,主要使用institution,不过中国出版社的编者明确说该词兼有“制度”和“机构”的意思,翻译中无法两者兼顾(第442-443页)。这就是说,此书把order译为“秩序”其实不大准确。福山这部书的续集《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大出版社2015年)讨论“国家、法治和民主在过去两个世纪的发展,三者之间的互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交叉影响”。这些都主要指政治制度问题。他对整个制度文化缺少全面的认识和研究。在汉语中,“制度”和“秩序”各自词义差别很大,一般不会混淆。但由于西文中order一词兼有“制度”和“秩序”词义,所以造成两词使用上出现一定混乱,类似于law一词多义造成翻译上的困难和混乱。order与institution二词都有“制度”的意思,但二词的重要区别在于:order没有“机构”意思,但是有“秩序”的意思;institution没有“秩序”的意思,但是有“机构”的意思。从词义本身来说,“制度”一词词义较虚,“秩序”一词词义也较虚,而“机构”一词意思较实,所以order一词词义较虚,institution一词的两个词义中,“制度”意思较虚,“机构”意思较实。大体上可以这样理解:任何机构都必然有一套制度,不存在没有制度的机构。当德国经济学家用Ordnungspolitik一词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专指“制度”,避免institution一词兼有的“机构”意思。现在一般都译为“秩序政策”。在我看来还是“制度政策”更恰当、准确。中文“制度经济学”在英文中是“Institutional Economy”,在德文中有两个词“Ordnungsoekonomie”和“Institutionenoekonomie”。中文“社会制度”一词至少对应西文两个词:social order和social system。这两个西文词的使用也较为混乱,是多义词。总的来说,“社会制度”一词多义、不大科学。(参阅笔者《超越西方思想》第四章第九节)11,应当区分开制度建设中实质的公平与合理和程序的公平与合理。这大体对应于实体法与程序法之分。实体法无疑比程序法更重要,同样道理,实质的公平与合理比程序的公平与合理更重要。而西方发达国家迄今有时把二者关系弄颠倒了,似乎程序的公平与合理更加重要,比如英国脱欧公投。英国脱欧不仅损害欧盟共同利益,而且实际上也损害大多数英国人的切身利益,即脱欧本身合理性较低,但是主流舆论却过于看重程序的合理性与公平性,似乎公投本身最为公平和合理。这就是把主次弄颠倒了。这恰恰是英美法系的特点。欧洲大陆法系则认为实体法居于主导地位,是主法,程序法是为了保证实现实体法的,具有手段和工具的性质,是辅助法或称为“附带性规范”。当然,和中国目前相比,西方总体上还是重视程序法的,中国目前比过去有一定进步,但总的来说重视程度还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的基本观点是:要尽可能兼顾实质的公平与合理和程序的公平与合理,不应过于偏向一方。极端的“程序不正义”即不公平就是独裁、凡事都由一个人做出决定、完全不民主,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或者说无限责任;极端的“程序正义”就是事事都由全民公投决定,全体选民承担一切责任。这就是说,“程序正义”(程序的合理与公平)与“合法性”(“正当性”legitimacy)有关,但是其决策效率低可能损害多数人的切身利益,而合法性低有可能对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更有利。关键不应长时间忽视或损害“程序正义”。此外,大量具体的决策只能是少数领导人来做出,而不可能都由议会投票或全民公投。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少数领导人决策所取得的结果如何。12,当下的人类已不可能改变已经过去的历史,但是却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塑造人类的现在与未来,这种塑造一定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来进行的,如果指导思想比较正确和科学,那么对现在与未来就产生比较大的正面影响,而如果指导思想有比较大偏差,那么对现在和未来就会有比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人类并不是按照某种固定不变的“规律”以及发展阶段或者顺序来发展的。出自黑格尔的“历史的和逻辑的相一致”观点是错误的,是和他主张的彻底的“一元论”观点密不可分。(参阅笔者《超越西方思想》一书第二章第二节及博客“刘立群北外”中“历史唯物论的局限与误区”等文)13,不少人认为,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实行政治领域的“民主”,而“政治民主”只能是多党竞选制即西方迄今的政治体制。我认为问题不是这样简单。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学说也是过于简单。我的观点是:人类永远需要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机构即公权力机关-政府,人类最终要成立世界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但最终将不需要政党及与政党有关的政治活动即政党政治。因为不同政党的存在与在政治领域、首先是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较大分歧有关,而且起着某种精神支柱的作用。随着理论创新和趋同,不同政党之间的分歧将逐步缩小。例如迄今在瑞士,政党的作用就不大,因为重大事务均采用全民公投方式来决定。北欧国家也与此类似。无论一党制还是多党制最终都不是人类理想的政治状态和政治体制。政党的作用理应逐步降低,同样,宗教的作用理应逐步降低、逐步弱化,最后主要是作为文化遗产而存在,而不再作为人们的精神支柱。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力图确定宗教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其实二者的关联度很有限。宗教本身主要是精神力量,经济发展与制度的关联度更大。人类永远需要法律,永远需要各种制度。关键是要不断与时俱进,使制度不断合理化和公平化。14,人类社会中一切矛盾和冲突或者和观念有关,或者和利益有关,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人类力图通过建立各种制度来规范和解决这些错综复杂的大大小小的矛盾及冲突,并且力图不断改革制度、使其公平化与合理化来提升制度的效用,此外每个人也通过道德选择来处理一些具体的人际关系。利益主要与物质经济范畴有关,观念主要与精神文化范畴有关。全球合作建立较为公平合理的国际性制度大有可为。全球性贫富悬殊属于利益矛盾,是全世界面临重大问题之一。一些学者提议建立征收金融交易税等制度。这些都可以缩小全球性贫富悬殊,使全世界更加公平。此外还有全球应联手消除“避税天堂”,这样可以消除贪腐的避风港。观念方面的矛盾主要通过科学学术研究、通过教育来逐步缓解和解决,包括应当尽可能淡化而不是强化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教意识形态的差异和矛盾。面对当今世界大量各方面问题,人类其实有很多办法。关键就是建立各种制度、体制和机制,而建立尽可能公平与合理的制度的关键在于哲学和社科理论创新。同时还要加强道德教育,包括身教重于言教即政治家、名人、精英人士等的示范效应。15,中国传统的口号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全球化的今天应当树立“人类兴衰安危、匹夫有责”的理念。中国作为历史悠久、人口最多的文明古国和大国,理应超出自己国家的狭隘眼界和现有思路,切实为全人类的和平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人类的混乱和内斗最根本原因是“思想病”。治疗“思想病”只能靠理论创新,首先是哲学理论创新。用全新的理论来指导全世界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制度的创立和改革,包括把完全正确的理论传播到全世界。这样才能使世界变得越来越好,同时无疑也有利于中国自己。以上讲课可以说从全新的视角回答了“这个世界会好吗?”这个问题。刘立群北外的博客--凤凰网博客(参阅笔者“全球化时代需要全新的哲学和社科理论”等文)(2016年6月19日—7月10日)
责任编辑: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