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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员流失问题有多严重?流失人员都去哪儿啦?

来源:南门徙木的法律博客 作者:南门徙木的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法院改革新思维 【连载】第27期 | 法院人员流失问题有多严重?流失人员都去哪儿啦? 作者:南门徙木 (fyggxsw) 《法院改革新思维》百度阅读链接《法院改革新思维》一书已在百度阅读独家发布,可点击上面链接即可前往阅读。 一、法院人员流失问题现状以下是相
法院改革新思维 【连载】第27期 | 法院人员流失问题有多严重?流失人员都去哪儿啦? 作者:南门徙木 (fyggxsw) 《法院改革新思维》百度阅读链接《法院改革新思维》一书已在百度阅读独家发布,可点击上面链接即可前往阅读。 一、法院人员流失问题现状以下是相关媒体关于法院人员流失问题的报道:报道一[1]:2014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表示,近5年,北京法院系统已有500多人辞职调动离开法院,法官流失现象严重,且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离开的法官大部分经验较丰富,能力较强,流失速度还在加剧。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较2012年有明显增加。据调查,这部分离职法官多为35岁至45岁的高学历人才,法学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不乏中级法院副庭长之类的业务骨干。从2008年到2013年,上海每年平均有67名法官离职。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有86名,法官流失人数较2013年同比上升91.1%。值得注意的是,这86名法官中,有17个审判长,43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63人是年富力强的“70后”,都是不折不扣的审判中坚力量。最新的数字同样不容乐观。据报道,2015年截至一季度末,上海法院系统已有50人选择离开,其中包含18名法官,一个季度的离职人数已近去年一半。报道二[2]:从2008年至2012年,北京市法院同期招录2053人,其中流失人员总数达到348人,占同期招录数的16.9%。流失法官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而且流失人群中的骨干比例增加,流失速度加剧。2008年至2012年6月,江苏全省法院流出人员2402名,其中法官就有1850名。2008年以来,河南法院已经有56名法官辞职。在这些离职人员中,40岁以下的有50人,其中24人是青年法官。报道三[3]:据河南省高院统计,2002年全省基层法院有一线法官6280名,2007年有一线法官4887名,五年减少1393名,每年递减近300名。报道四[4]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的法官人数已经超过1600名,且呈上升趋势,年均增长26 .9%,而从2010年至2013年,江苏调离或辞职的法官是988人,占法官总数的1/10。报道五[5]2008年至2012年6月,某中部省份全省法院流失人员共计2115人,其中法官为1733人,占到81.94%;从人员流失类型情况看,组织调动的为738人,占总数的34.89%,仅次于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的情况。报道六[6]: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新招录公务员干警90人,调入公务员16人,流失公务员干警24名,新进人员与流失人员的比例为4.42∶1,公务员人才流失率超过22%。其中,新招进来的80后年轻法官离职的最多。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几组数据中对人员流失问题的统计口径是不一致的,有的仅指调离、辞职等人员的非正常流失,有的将人员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情况包括在内(如报道五)。二、法院流失人员都去哪儿啦?数据一: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的法官人数超过1600名。从法官流失的流向来看,离职法官选择最多的是去其他党政机关,占比为31.6%,调到上级法院的有17.5%,调到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者从事律师职业的分别为1.5%和1.9%。[7]数据二:广东法院系统相关调研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08—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因辞职和组织调动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600余名,其中离职(此处离职笔者认为是指非因组织调动等原因主动辞职)约为200人。虽然占法院总人数不到两成,但一份广东省内法院系统权威调研报告显示:流失的法官多为办案骨干。离职法官多数选择律师行业,或者去大型企业从事法务等工作。[8]数据三:浙江省法院组织调动人员中,调往法院系统以外人员513人,占58%;福建省法院组织调动的938人中,调往党政机关、检察院382人,占40.7%;广东省法院组织调动的1294人中,调往党政机关的594人,占45.9%。湖北省法院2008年至2012年调往党政机关的法官人数分别为24人、26人、28人、39人、46人,共计163人,调往检察院的人数分别为10人、6人、8人、10人、23人,共计57人,呈逐年增多的趋势[9]。数据四:2009年至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通过公开考录、人才调入等途径共引进人才65名,具有法官资格者8人,占12.31%。在引进的法官中,研究生2人、本科生6人。五年来共流出人才43人(不含离、病、退休及辞退人员),具有法官资格者28人,占流出人才的65.12%,其他人员15名。五年的法官流失率分别为1.8%、3.6%、5.2%、6.8%、8.9%,呈逐年递增趋势。在流失的法官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27人。调入上级法院4人,调入同级党政机关22人,调入其他单位2人。近五年来,东胜区法院流出的28名法官中,流向党政机关者达22人之多,占人才流失总量的78.58%。[10]数据五:2007年至2011年,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先后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了11人,而在2009年至2013年,该院共流出干警9人。其中,2007至2011年新录用人员中,流出率达63.3%。在流出的9人中,通过选调考试流出7人,通过公务员考试1人,另有1人已借调中院多年。流出目的地(单位)大部分是党政机关。有4人流向其他法院,其中3人流向本地市中院、1人流向外地基层法院;其余5人流向党政机关,其中2人流向当地县委县政府、2人流向市级党政机关,1人考入广东基层政府。[11]数据六: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共新招9名干警替补退休人员,但自2009年至2011年临湘市人民法院就有8名青年干警调离临湘法院。其中,2名调入临湘市纪委,1名通过公开招考调入临湘市某乡镇,3名调入岳阳市中院,1名调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1名调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人才流失方向高收入地区的5人,占62.5%;流向本市党政机关3人,占37.5%。[12]数据七:2006年至2012年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干警56人,流失28人,流失率为50%。流失28人中,考入上级法院及公安机关的有12人,占43%;考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等市级国家机关的有6人,占21%;考入县委办、组织部、纪检委等政府机关的有10人,占36%。[13]近来来,不断有关于法官辞职后去作律师的新闻见诸媒体和网络,从而给人留下一个假象,即大多数法官辞职后都去作了律师。其实,法院系统流失人员的真实流向是这样的:1.法院系统内部流动。有一半左右的法院流失人员其实是在法院内部流动,即从A法院流向了B法院,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近年来法院系统人员流失问题看起来非常严重,但整个法院队伍并未出现大的波动。法院人员内部流动大体上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下级法院人员通过遴选、选调考试向上级法院流动。二是同级别法院之间流动。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员向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流动,郊县法院人员向市辖区法院流动,三四线城市法院人员向一二线城市法院流动。需要说明的是,法院人员的系统内流动只会加剧某个法院的案多人少矛盾,而不会加剧整个法院系统的案多人少矛盾。换言之,在法院人员内部流动过程中,A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其实是以加剧B法院的案多人少矛盾为代价的。法院系统内部的人员流动使得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郊县法院、三四线城市法院成为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城区法院、一二线城市法院的人才培养基地。比如,在广东省,粤西北欠发达地区法院人员流失情况较珠三角地区法院严重,占全省法院流失人员总数的53.82%,欠发达地区法院人员流失比全部在10%以上。福建省23个省级贫困县法院流失人员为241人,占在编法院人员的18%,高出全省平均数11.9个百分点。[14]2.流向党政机关、检察院。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流向党政机关、检察院的人员约占法院系统人员流失总数的40%左右。法院人员向党政机关、检察院流动主要倒不是因为工资待遇能提升多少,而是因为上述机关要么职级提升快、发展前景好,要么工作相对清闲、工作压力相对较小。3.流向律师行业。从上述几组数据可以看出,法院流失人员转行去作律师的比例并不像某些新闻媒体报道的那样高。以广东省的调研为例,选择去作律师的比例其实很低,仅为1.9%。究其原因大概有这么几点:一是法官辞职作律师有诸多限制。《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以上规定意味着,法官在辞职作律师后的头两年绝对回避期内生存将变得非常艰难,很可能要靠吃“老本”来维持生计。这从而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辞职作律师的大多是在审判岗位上工作十年以上的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年轻法官很少。道理很简单:年轻法官还没有“老本”可啃嘛。二是辞职作律师的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而目前我国大多数40岁以上法官都是在2002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之前通过法院系统内部考试被任命的,事后也没有再通过司法考试,这些法官辞职后并没有作律师的资格。三是近年来司法考试通过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律师队伍持续膨胀,许多地方律师行业已趋向饱和,律师队伍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上海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 28 亿元总收入中, 80%的收入由 20%的律师创造。广东省的调查结果显示,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 20%处于偏上,而 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法官辞职到律师行业中去分一杯羹,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可想而知。4.其他(占比例约10%)。比如去企业作法务、自己创业、学习深造、去学校当老师,等等。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法院流失人员的约80%仍属于在体制内流动,因此,我们在解决法院人员流失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一现状,提出的解决对策一定要有针对性。[1]邹坚贞:《法官离职为哪般》,载《中国经济周刊》,2015年第20期。[2]沈念祖:《流失的年轻法官》,载《经济观察报》2014年2月22日。[3]《五一后郑州一名法官辞职全省每年递减近300名》,载《东方今报》2014年5月16日。[4]安小庆:《出法庭记》,载《南都周刊》2014年度第29期。[5]《青年法官流失现象透视》,载中国长安网,http://www.chinapeace.gov.cn/node_45978.htm,于2015年8月5日访问。[6]《第一法院法官流失率超22%》,载《南方都市报》2014年1月7日。[7]刘洁:《法官辞职,一个需要冷静面对理性思考的现象》,载《人民法院报》2014年8月1日第2版。[8]任先博霍瑶:《那些离职的法官去哪儿了》,载《南方都市报》2014年8月15日。[9]黄斌:《当前我国法官流失现象分析与对策建议》,载《中国审判》2014年第三期。[10]云莉莉、于立辉:《基层法院法官人才流失现状及对策建议——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为例》,载中国法院网,http://court.gmw.cn/html/article/201410/28/166443.shtml,发布时间:2014-10-28 13:24:15,于2015年8月5日访问。[11]单纬:《基层法院人员流失新趋势及对策——以芦溪县法院为例论人才流失及保障》,载萍乡法院网,http://px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8928,发布时间:2013-09-2215:23:34。[12]袁硕望、钟柳:《临湘法院反映青年人才流失严重的现状及对策》,载临湘市法院网,http://yyl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04,发布时间:2012-07-09。[13]常金环:《关于基层法院人才流失情况的调研》,载黑龙江法院网,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243,发布时间:2013-05-27。[14]黄斌:《当前我国法官流失现象分析与对策建议》,载《中国审判》2014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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