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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格法官”的养成

来源:勇思谨律 作者:勇思谨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一家之言 非常荣幸有机会来最高法院参加这次座谈会,能够作为获奖者代表上台交流发言,我感到诚惶诚恐。我参加法院工作已经28年,其中在审判一线岗位工作了18年。这28年来,与所有对司法事业矢志不渝的法官同事们一样,我一直对法官职业、法院工作和司法事业
一家之言 非常荣幸有机会来最高法院参加这次座谈会,能够作为获奖者代表上台交流发言,我感到诚惶诚恐。我参加法院工作已经28年,其中在审判一线岗位工作了18年。这28年来,与所有对司法事业矢志不渝的法官同事们一样,我一直对法官职业、法院工作和司法事业心存感恩、敬畏、钟爱。正因为内心中深深根植了这样一种法院情结,所以我们才会懂得如何倍加珍惜“法官”这份神圣的职业。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其实我没有多少发言权,因为宋鱼水、邹碧华、黄志丽等时代楷模们已经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很好的铨释,他们怀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是真正的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法官。当然在我看来,合格法官的养成应是多维度的,“精英涵养”、“工匠精神”、“清官情结”可能就是这个时代合格法官最需要修炼和丰富的内质。其一,富有“精英涵养”。我们正处在一个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法官、法院和司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无可替代。因而,身处于这个时代的法官们,只有不断提升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精英涵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讲规矩、守纪律,才能切实担负起正确履行司法职能、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我们知道,自媒体时代海量信息充斥泛滥,法官群体也需时时面对各种社会负能量的冲击和考验,而目前法官队伍中新生代又占了较大比例,政治历练、社会锻炼和生活磨炼相对缺乏,因而很容易造成一些人司法理念激进、大局观念缺乏、为民情怀淡薄、担当精神不足、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近年来,我在走访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与各界人士接触交往时了解到,社会反映法官普遍缺乏的其实不是法律业务功底,而是以人为本的为民情怀、做群众工作的经验能力和无与伦比的精英魅力。虽然我不敢肯定这样的评价是否客观,但我仍然以为作为合格法官,一方面应以司法为民的朴素情怀来带动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信任和信守,另一方面要以个案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来维护司法权威,再一方面还须以合乎精英的人格魅力来型塑司法公信。也就是说,从合格法官标准衡量,我们缺少的可能是作为社会精英的应有涵养。其二,修炼“工匠精神”。我曾经把“工匠精神”阐释为是一种追求极致的专业态度,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敬畏意识,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人生目标,宁静致远的职业境界。结合法院队伍现状,从司法技巧、司法能力、司法经验、司法定力等方面评价,或许我们不难发现现在法官队伍缺少的不是只通晓法律业务、只能流水作业的司法民工,而是保有法学理论储备、勤于裁判思维养成和经验积累、能精准行使审判权力并最大限度确保司法裁判获得社会最广泛认同的法律工匠。当然,这些年来受经济下行、社会转型和改革深化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突出,“多办案、快办案”已成为刚性任务,“5+2”“白加黑”工作状态已使很多一线法官身心交瘁、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一些法官浮躁心理、焦虑情绪滋生,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减退,以致能达到法律工匠这样水准的法官还不够多。司法审判是一种追求理性的复杂劳动,对当事人乃至整个社会产生的直接影响不言而喻,因此,合格法官的能力标准应该是“专业、严谨、务实”,即职业化背景下的法官应该是既尊重司法规律,又坚持与时俱进,并能将精益求精态度深深融入到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极度注重司法审判每一个细节,不断追求程序运行、法律适用和实体认定精准完美的法律工匠。其三,坚守“清官情结”。清正廉洁是法官的道德本色和职业底色。无论是宋代包拯、明朝海瑞等历代清官们,还是今天的宋鱼水、邹碧华、黄志丽等模范法官们,他们之所以能成为感召和抚慰大众社会心理的具象化典型,就是因为他们的职业操守、人格品行已固化为社会大众的精神参照和道德寄托。在基层工作时,我多次接待过一位信访了多年的当事人,她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未指责过二审承办法官不好,尽管她知道自己的诉求可能并没有得到那位法官的支持,但她却由衷敬佩这名法官正直清廉。我想这大概就是社会大众的“清官情结”。当然不可否认,在我们法官队伍里仍有一些害群之马,他们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人情关系的缠绕、权势压力的干扰,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严重败坏了法官、法院和司法的声誉和形象。因此,我以为合格法官应该是心有一杆天平,一边装着法律,一边盛满良知,既能以客观理性的专业素养和公正高尚的道德素养最大限度确保国家法律得以正确实施,又不屑于世俗间争名逐利,能始终坚守刚正不阿、不偏不倚“清官情结”的道德标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其实,对于每一名法官来说,刚穿上法袍时总是心怀理想、踌躇满志。但是,当远大的抱负逐渐被世俗的功名利禄所挟裹,当光鲜的形象逐渐被社会的利益纷争所侵扰时,很容易忘记甚至背叛初心,很容易偏离甚至迷失人生航标。因此,法官当每日三省吾身:我们当初的理想是什么?为什么能成为法官?应成为什么样的法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做到忠于职守、善于担当、干净履职。(注:本文系7月15日参加最高法院“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座谈会时的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勇思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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