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正义网莆田9月2日电(通讯员 林琪)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詹庆章(正科级)受贿一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詹庆章先后在担任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副镇长、东庄镇党委副书记、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农林水渔、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工作等农村工作以及渔政渔监、安全生产、海洋监察、协调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1500元。 鉴于被告人詹庆章在被办案机关询问期间,如实供述办案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在取保候审期间主动规劝并带领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认定有立功表现,已全部退赃并预缴罚金,故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