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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律研究 应尽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任敬陶【学科类别】经济管理法【中文关键字】尽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写作时间】2016年【作者简介】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全文】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
法律研究 应尽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任敬陶【学科类别】经济管理法【中文关键字】尽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写作时间】2016年【作者简介】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全文】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的仅仅4062.6亿元,发展到2015年的67.67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我国企业起到了主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在企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损害公共利益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如有些企业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义务,偷逃税收及社保缴费;有些企业很少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有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有些企业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谋取利润;还有很多企业普遍缺少诚信观念,国有企业对国家缺少诚信,搞假破产逃避债务,民营企业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骗钱,等等。这些企业不仅没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反而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灾难性负担。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产品消费者、生态环境、社会等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实现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积极做出对生态环境、对产品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就经济责任来说,企业要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文化责任和教育责任方面来说,企业要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境,教育职工在行为上符合社会公德;就环境责任来说,企业在生产方式上要符合环保要求。总起来说,从企业内部看,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 早在1970年前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在国外的企业中就已经逐步形成,形成的前提就是对于资本主义法理的认可。通过我国企业发展的历程,可以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制度下的全国企业完全由国家主管,企业不具备高度的自主权,不仅承担社会经济生产建设的任务,还承担着国家规定的大量社会责任,国有大中型企业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社会职能。二是改革开放之后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初,企业获得了历史发展的机遇,自主权被全面放开,经济效益飞速发展,企业规模逐步壮大,但企业社会责任却被越来越淡化忽视。三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才被逐渐引入我国,原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也发生了改变。企业在市场经济活跃的环境下,有了质的飞跃和发展,许多企业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承担了一些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些年,我国的立法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企业发展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在对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上有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从对企业社会责任实际规范来看,却还存在规范不到位甚至法律空白的现象。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外资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再如《公司法》是在中国境内所有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当遵守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方面,也仅仅只有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简单的概括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些法律规定,都比较原则,没有把企业社会责任再具体细化,特别是遇到具体问题和争议纠纷时,往往因理解不同,各持一词,很难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将问题和纠纷顺利化解或彻底解决。这就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专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以保证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律的规范下正确运行。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并专门把“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作为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点任务之一。因此,建议尽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以建立健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更好发展。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考虑。1、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责、权、利统一原则。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实现利益关联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必须对企业责、权、利进行合理分配,在法律关系中保证所有关联方的权力、利益、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消除和避免权利和义务不一致的现象。(2)保证企业自身发展原则。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都是通过市场竞争得到生存和发展,必须依法明确企业要以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为前提,才能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3)保证社会效益同步实现原则。遵循社会效益原则是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根本宗旨和终极目标,企业只有对社会责任能够实现合理担当,才能实现企自身利益发展最大化。·企业的社会责任范畴涵盖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企业的发展必须在法律的框架约束下来进行,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承担对消费者和企业股东权益、地区经济发展、地区自然资源合法利用以及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的责任。企业必须承担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义务,在发展中不断调整与社会责任履行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措施,修正企业发展的方向,在法律的约束下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义务。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现状与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逐渐的完善,同时在社主义市场经济中建立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享有独立自主权益,实现盈利为目标的企业组织,在发展的同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但在实际的企业发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限制了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支撑体系有待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 ·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在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上有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从对企业社会责任实际规范来看,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现有的法律规范对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约定,普遍存在于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并且规定很少还过于分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二条规定“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第十三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在中国境内所有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当遵守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也仅仅只有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就使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无法获得有效的贯彻和落实。这种状况的存在,迫切需要新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定出台,形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范的框架,以保证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律的规范下运行。[2] 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发展。针对目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应从以下几方面认真研究和解决。 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保证责、权、利的统一。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实现利益关联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必须实现对企业责、权、利的合理分配,同时必须依法履行企业自身的义务。因此,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明确所有关联方的权(力)利、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杜绝三者的不平衡现象。二是要保证企业自身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追逐利润的过程中,都需要从市场竞争中发展和生存,所有这些的实现必须是以承担自身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的,然后去实现企业发展所制定的经营目标。三是要保证社会效益同步。遵循社会效益原则是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根本宗旨和终极目标,只有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才能实现企自身利益发展最大化。2、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应包含的内容(1)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第一社会责任。过去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企业诚信缺失、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因企业假冒伪劣现象而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每年都高达2500亿元左右,已占到GDP比重的3%以上。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依法规范企业诚实守信行为,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的社会责任。(2)科学发展。企业的核心任务是发展和创造利润,并担负着增加税收和国家发展的使命。但是企业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企业发展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局部,不顾全局,只顾自身,不顾他人。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特别紧缺的国家,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源,要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社会资源,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让企业做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光口头号召是不行的,还必须依法进行规范。(3)环境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却日益恶化,特别是大气、水、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现在许多地方森林与矿产过度开采,不仅让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面临危机,也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威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经济持续发展,必须要依法规范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企业社会责任。(4)文化建设。由于过去对文化建设包括医疗卫生、公共教育等方面投入较少,欠债较多,存在问题也比较严重。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虽然是国家的责任,但在国家存在困难、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也需要依法规定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发展医疗卫生、教育和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5)职工健康。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健康和确保职工的工作与收入待遇,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为了应对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也为了使党中央关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落到实处,必须要依法规范企业保护职工生命健康和确保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生产生活待遇的社会责任。(6)科技创新。当前我国许多企业还存在着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资源投入产出率也比较低。要解决效益低下问题,必须重视科技创新,通过降低煤、电、油、运的消耗,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还有一些企业过去实行拿来主义,对引进的技术不能很好消化吸收利用,造成很多地方的工厂几乎都成了外国企业生产线。因此,必须依法规范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和科技研发,引导企业加大资金人员的投入,实现企业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3、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要与其他法律相配套   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不可能涵盖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必须建立健全以经济法为指导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体系,要将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体系,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范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针对利益关联者的权益,要纳入到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行为中,实现法治与企业、公民之间的有序衔接。比如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企业履行相应责任条款的完善,既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又促进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到实际履行。再如通过对《劳动法》中劳动者权益的完善和补充,既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履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体现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社会生产实际的接轨,又可以推动我国企业真正实现依法经营。 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的建设不仅需要企业自身努力实现,也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的外部力量进行有力推动,更需要通过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有效规范。只有依法界定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的三者关系,转变政府监管职能,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目标,满足社会效益需求,才能实现我国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转变,才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持续发展。作 者:任敬陶工作单位: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 务: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学 历:研究生学会职务:中国法学会、山东省法学会会员,山东省法制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菏泽市法制学会副会长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路立交桥东路南联系电话:15550788798邮 箱:[email protected]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