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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助理王志祥贪污266500元一审获刑二年二个月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浙江 作者:潘亚鹏发布日期:2016-07-18新闻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浏览次数:8字号:[ 大 中 小 ] 浙江检察网越城讯 7月18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收到越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助理王志祥贪污一
浙江 作者:潘亚鹏发布日期:2016-07-18新闻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浏览次数:8字号:[ 大 中 小 ]   浙江检察网越城讯 7月18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收到越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助理王志祥贪污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志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王志祥在担任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糯稻研究所所长期间,为达到侵吞国家财产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绍兴市农科院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本单位所有的科研成果“绍糯9714”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企业及与其他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将收取的经营权转让费及合作费合计人民币266500元予以侵吞,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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