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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原科长梁景祥受贿73.49万元一审获刑五年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浙江 作者:池婉虹发布日期:2016-07-01新闻来源: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浏览次数:12字号:[ 大 中 小 ] 浙江检察网路桥讯 6月30日,由路桥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原科长梁景祥受贿一案,经路桥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
浙江 作者:池婉虹发布日期:2016-07-01新闻来源: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浏览次数:12字号:[ 大 中 小 ]  浙江检察网路桥讯 6月30日,由路桥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原科长梁景祥受贿一案,经路桥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景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经查明,2011年至2015年,被告人梁景祥在担任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以未出资而获取分红、收受加油卡、接受房屋装修费用等方式,收受相关企业负责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4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景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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