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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马后炮,02年旧文章:建立政治宣誓制度的建议

来源:党主立宪 作者:党主立宪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党主立宪论 所谓政治宣誓,就是政治领导人在就任政治职务的时候向社会、向民众、向上帝表示政治态度的一种仪式,它是政治领导人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政治宣誓制度几乎是和国家同时产生的。据古文献记载,尧舜禹在即帝位的时候,就举行过祭拜天地、
党主立宪论 所谓政治宣誓,就是政治领导人在就任政治职务的时候向社会、向民众、向上帝表示政治态度的一种仪式,它是政治领导人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政治宣誓制度几乎是和国家同时产生的。据古文献记载,尧舜禹在即帝位的时候,就举行过祭拜天地、昭告天下的宣誓仪式。中国最早的国歌——《卿云哥》,传说就是为大禹就职宣誓仪式而创作的。1949年以前的几千年中,我国历代最高政治领导人在就职的时候,一直保持了尧舜禹时期的传统,都要举行宣誓仪式,祭拜天地、诏告天下。就连贿选上台的曹锟都举行过总统宣誓仪式,并且发行行宪邮票以示纪念。  **当代世界各国国家最高领导人就职时,一般都要举行宣誓仪式,有的国家还在宪法中明确加以规定。新加坡宪法第三条规定:总统、代总统“在行使职务之前,应在新加坡首席法官或另一高等法院法官前宣读并签署本宪法列表一所开列的誓词。”意大利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共和国总统就职前,应在联席会议上向议会宣誓忠于共和国并遵守宪法。”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总统在开始执行职务前,须作如下宣誓或代替宣誓的正式证词:‘我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贯彻、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曾经规定过政治宣誓仪式。如捷克斯洛伐克宪法性法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向联邦议会进行下列宣誓:‘我以我的荣誉和良心宣誓:忠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社会主义事业。我将按照人民的意愿并为人民的利益而履行我的职责。我将珍惜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幸福和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我国香港和澳门特区受世界通行做法的影响,特区领导人就职时也举行宣誓仪式。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法官和检察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尽忠职守,廉洁奉公,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并依法宣誓。”澳门基本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在就职时,除按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宣誓外,还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受苏联宪法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都没有规定政治宣誓制度。没有政治宣誓制度是不适宜的。第一,没有政治宣誓制度使得政权交接缺少严肃性。1993年3月,乔石同志接替万里同志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由于没有法定的仪式,新老委员长只好以拥抱的形式表示权力交接。第二,没有政治宣誓制度不便于政治领导人树立政治形象。1998年3月,朱镕基同志接任国务院总理,这位新总理很想向全国人民进行宣誓,以树立新一届政府的政治形象,但没有法定的宣誓制度,这就使他感到很不方便。最后,朱总理只好召开记者招待会,面对记者进行了非正式宣誓。第三,不进行政治宣誓,不足以表明我国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既然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那么,国家领导人在就任领导职务的时候就应当向人民(或者人民的代表机构)宣誓,不能仅仅向上一届领导人表个态度,也不能仅仅向记者会议宣誓。刘大生 2002年1月26日于中共江苏省为党校海外首发《自由时报》(美国新约克)2002年2月27日。国内首发《岳麓法律评论》(湖南长沙)200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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