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残疾辅助用具费的计算及赔偿 残疾辅助用具费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实在现糊口自理或者从事出产劳动而购买,配置的糊口辅助用具所花的用度。 残疾辅助用具费按照普通合用用具的公道用度尺度计算。 “普通”就是要求采用普通型的残疾辅助用具,不应安装豪华型。 假如伤残职员安装一了豪华型的辅助用具,只能按照普通合用用具的有关用度予以支付,对于超出部门,应当由使用人自己负担。 “合用”就是确实能够起到功能补偿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残疾人的糊口,工作能力,并具有不乱性和安全性。交通事故律师 假如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公道用度尺度。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职员的伤残情况是不同的,所以,残疾辅助用具用度的尺度也不是尽对的,对于残疾程度比较严峻以致普通合用用具不能知足辅助要求的,可以参照辅助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公道用度尺度。 辅助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因为辅助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是一个技术题目,关系到使用残疾辅助用具的受害人的亲身利益,对此应当慎重,因此,应当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我国民政部分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用具研究和出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用具的鉴定和配置。 采取一次性赔偿方法的,假如被害人的存活超过确定的辅助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哀求继续给付辅助用具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确需继续配置辅助用具的,应当继续给付相关用度5-10年。 假如残疾职员超过确定的辅助用具费给付年限,而本人健在,又确需继续配置辅助用具的,法院应当对继续配置辅助用具的要求给予支持。 残疾辅助用具费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支付,都要保证权利人及时得到救济。 赔偿义务人假如哀求以按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辅助用具费的,为保证权利人的利益,法院应当要求赔偿义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义务人具有相应的给付能力且提供了必要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赔偿义务人以按期金方式给付相关用度。了解更多法律资讯请关注订阅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