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咨询:婚内买房子,个人财产or共同财产?
来源:长沙离婚咨询律师18973119183 作者:长沙离婚咨询律师1897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财产 周先生通过余宇博士婚姻律师团队法律热线0731-85589195咨询婚姻财产的法律问题: 余宇博士: 您好。我与妻子结婚三年,现在有一个2岁的孩子。由于在长沙我没有买房子,结婚至今,我们夫妻一直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现在妻子已经怀孕第二
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财产 周先生通过余宇博士婚姻律师团队法律热线0731-85589195咨询婚姻财产的法律问题: 余宇博士: 您好。我与妻子结婚三年,现在有一个2岁的孩子。由于在长沙我没有买房子,结婚至今,我们夫妻一直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现在妻子已经怀孕第二个孩子,与岳母岳父同住已经不太合适了。今年我已经把我婚前在老家买的房子卖了40万,在长沙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新房子付了40万元的首付款,向银行贷款了50万元。我想让我妻子签订一个协议,承认这个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每次与妻子谈及此事,她就要离婚。我不知道怎么办? 请问律师:我怎么做,才能让房子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周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余宇博士婚姻律师团队的信任,对于您的咨询,我想给您一些建议。第一,您把老家房子卖了40万,用这个40万付了长沙新房子的首付款40万。长沙新房子的首付40万元,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原因是老房子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用卖老房子的40万,付了新房子的首付款40万,这个40万元仍然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为结婚了买房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长沙新房子是按揭贷款房子,在您和妻子的婚姻期间的所有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存续期间,即使您的妻子在家里是全职太太,没有挣一分钱,您还的贷款,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周先生的长沙新房子首付款40万元属于周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周先生让妻子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全部属于周先生的个人财产,显然对妻子是不公平的。我们建议周先生以后处理家庭经济事务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一些婚姻法律知识,对于婚姻关系的维护非常重要。 如果周先生需要律师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咨询,您可以预约余宇博士婚姻律师团队的专家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余宇博士的法律咨询收费是1000元每小时。我们希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能帮助您排忧解难。 清晰明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对于维护婚姻关系,处理夫妻矛盾,都是非常有意义的。余宇博士婚姻律师团队即将开展《余宇博士婚姻大讲堂》,详细介绍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类法律知识,帮助人们维护婚姻幸福、家庭稳定。 我们的愿景是:“每一个人都可以玩出自己想要的婚姻,透过婚姻成就美好人生。”我们期待与您结缘,在玩出美好婚姻,成就美好人生的道路上结伴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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