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室动态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3 16:13:00 检务公开大厅 警示教育基地 简介:临河区是巴彦淖尔市政府所在地,它雄踞河套平原腹地,南临黄河,北靠阴山,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九曲黄河哺育出的塞外明珠。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市最大的基层院,检察工作在全市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院共有干警118人,下设内设机构18个。 2013年以来,该院连续被临河区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连续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基层院”的光荣称号;被巴彦淖尔市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二等功,并被确立为“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2016年又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光荣称号。检察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恪守忠诚绽异彩 守望正义为人民 检察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为民执法”的理念,也是检察机关执法能力的一种体现。近年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同。先后被巴彦淖尔市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近3年连续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基层院”;2015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立为“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2016年又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光荣称号。 一、充分发挥严格执法办案中心职能,抓质量促规范,着力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的生命在于规范。”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将规范执法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的首要工作任务予以推进,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和“精细化”管理活动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法行为标准。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由调研室牵头对院内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印发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并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出台相关责任追究制,使干警能够时刻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同时,增强权利保障设定。在讯问室、接待室等区域配备急救用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处理犯罪嫌疑人、信访人突发疾病等情况。建立电子阅卷室,完善律师接待工作制度,强化诉讼中律师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保障。 完善执法监督规制。不断加强案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案件款物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律师接待,并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案件“精细化”流程监控。共做出办案期限预警450余次,发布《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35期。努力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和水平。对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11名检察委员会委员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切实强化检委会对案件、案件承办责任人的监督,构筑“规范执法防火墙”。 2013年以来,该院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29件1590人,依法批捕832件116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29件2195人,提起公诉1263件1905人,无一错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7件113人,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的,均为有罪判决。 二、积极探索创新创优工作模式,抓创新激活力,着力塑造更亮特色品牌 创新不竭活水长。该院积极探索创新创优的工作新模式,用品牌引领发展,用特色推动发展。 以创新促典型,亮化检委会工作。在全区首创“检委会委员跟庭评议”制度。通过跟庭评议,检委会委员对出庭质量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公诉人形象仪表、语言表达、举证质证、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对公诉检察官出庭情况进行实际考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项工作还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三等奖,并作为唯一一项来自基层院的创新创优项目,在自治区院召开的“创新创优”工作成果汇报会上进行了展示。 以创新促发展,优化“检调对接”工作。该院依托“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检调对接”新模式,成立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驻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制定《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妥善处理18起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程度较低、社会负面影响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机制,抓素能促转型,着力开辟临河检察新路径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进一步打造捍卫公平正义的“专家型”检察官队伍,该院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为核心,建立起一套“科学育才、人才兴检”的新机制。 坚持人才兴检,激活潜能,打造持续发展的“动车组”。抓“龙头”,做好“火车头”,提升班子领导力和凝聚力。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严于律己,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干警对班子建设测评满意率连续三年均为100%。抓“中坚”,调好“润滑剂”,提高中层干部执行力和管理力。大胆放手,让中层骨干承上启下,创新工作方法,促进部门工作快中求好、好中求优。抓“基础”,开足“发动机”,激发普通干警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坚持新老干警“一对一”传、帮、带;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鲶鱼效应”搅活整个队伍。 坚持素质强检,以人为本,铺就人才成长的“快车道”。根据各部门的教育培训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教育培训年工作计划》,分类开展岗位技能、综合知识专项培训活动。并采取报销学费、实行奖励、保障时间等方法,鼓励干警提升学历层次、参加司法考试,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积极选派干警,通过挂职锻炼、外出培训、参与大要案查办等方式培养紧缺实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2013年以来,共选派近百名干警参加高检院、自治区院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竞赛,涌现出全区“十佳公诉人”、全区“职务犯罪实战侦查演练审讯突破优秀奖”获得者和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整个队伍焕发出勃勃生机。 四、全面践行“精细化”管理格局,抓建设促提升,着力搭建高效管理新平台 “科学规范管理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助推器。”该院着眼精细化管理,使办公办案方式实现从“一张纸、一支笔”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变,以此推进检察公信力的整体提升。 案件督查求全,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网上流转、网上签批,案件管理实现了由“人管”向“网管”的转变。充分发挥案管工作平台作用,加强书面备案审查,坚持程序与实体审查并重,强化对案件程序和实体质量监管。建立纪检监察同步全程监督自侦办案机制,有效保证执法文明、规范。 绩效考核求实,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干警素质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2013年,率先为98名在职干警建立了素质档案,并对业务岗和综合岗的档案内容进行区分,力求全面反映每位干警的工作情况。如将业务部门干警的年结案数、审理疑难案件数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文书撰写能力等情况,综合科室干警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等,记入档案。并将素质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和年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彻底打破了绩效考核吃“大锅饭”和提拔干部论资排辈的局面。2014年,该院通过这一管理模式,提拔了10名干警担任科室正副职。 五、始终秉承“保障是基础”理念,抓落实促发展,着力开创检务保障新局面 “检务保障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为适应工作需要,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精心规划,努力破解检务保障难题,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公用经费保障实现了大步提升,年人均经费达到一类地区标准。积极推进“两房”建设,“两房”面积达到7700平米。投入1000余万元,建成3200平米的技侦大楼,并严格按照《人民检察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进行功能区划分,设置办案工作区、警示教育基地等六个功能区,并配备侦查指挥中心、电子证据采集室等。为了提升综合大楼的利用效能,对大楼进行功能性改造,建成了“两网三厅四系统”。即:检察专线网、互联网;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检务公开大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高清数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审讯监控指挥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有效搭建起办公办案信息化平台。 现代化装备水平稳步提高。在保障办公办案装备需要上不遗余力,四年累计投入近580万元。特别是注重加强专项设备的引进,先后购置侦查指挥车一辆,手机取证设备和侦查定位系统等侦查取证装备9台套,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电子物证现场勘查等专项设备20余台套。同时,购入触屏查询一体机、电脑等办公办案设备达到420余台(套),大大提高了办公办案的效率。 “荣誉承载过去,开拓旨在未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新的起点,继续锐意进取,以“法律至上、人民为本、依法监督、求实创新”的临河检察精神,全面加强检察工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守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