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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创建乡镇检察室,延伸了检察触角,提升了服务群众工作能力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检察室动态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0:09:00 公共关系中心现场直播 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案件查询 简介:巍巍青山脚下,九曲黄河岸边,坐落于草原钢城的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立足全区前列,争创全国一流”为工作目标,率先在
检察室动态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0:09:00     公共关系中心现场直播    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案件查询  简介:巍巍青山脚下,九曲黄河岸边,坐落于草原钢城的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立足全区前列,争创全国一流”为工作目标,率先在全自治区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加强新媒体建设,打造全国首家基层检察院公共关系中心,创新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在全区乃至全国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先后被自治区院评为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  不忘初心 忠诚履职 在务实与创新中砥砺奋进   近年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立足全区前列,争创全国一流”工作目标,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检察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推进检察改革工作,提高检察执行力,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依法、公正、文明和热情服务。   “通过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的运作,检察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更加细致到位了,群众办事更方便、效率更高了”,“微博微信、APP阳光检务通,让老百姓真正了解了检察机关职能”——这是在体验过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案件办理、规范司法行为和推行阳光检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后,众多律师、当事人和老百姓给出的评价。   规范司法,在案件精细化管理中实现新作为。公正是执法的灵魂和生命,追求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天职。如何体现公平正义?遇到复杂情况“检察院真的会给咱们撑腰吗”?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用实际行动作出了有力回答。走进青山区人民检察院600㎡现代化案件管理中心,高标准的电子信息化专用设备、20余项工作规范、10余幅工作流程图和多种配套表格,是案件管理中心的主要配置。专门的服务工位和律师阅卷室,实现了检务“一站式”服务规范化。依托自主研发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便能在线预约、查卷,实现了服务平台信息化。2014年以来,该院公开案件信息2865件,法律文书1115份,发布重大典型案件86件,接待案件查询976件,律师预约接待523人次。建立检察“宣告室”,公开宣告终结性处理决定,更将办案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法治权威,实现了服务措施细致化,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体现公平正义,就要强化监督职能,这是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不变的信条,“检察院有了案管中心,换押文书、基础证明材料不齐就不收卷,要想案卷能出手,案卷一定要规范完整。”公安机关侦查员对案管工作人员的细致严谨深有感触。   近年来,该院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创新特色、提高效能”为目标,围绕精细化管理下职责科学化、流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平台信息化、检务公开细致化的要求,积极打造多功能案件管理平台,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口对内”的管理模式,发挥管理员作用,对案件“全程化”监督,配合业务部门开展诉讼监督纠正漏捕45人、漏诉58人、纠正违法80余次。通过把好案件出入关、分案关、流程监督关,让业务部门放心、群众不多心、办案人员省心。   同时,采取六步审查、三书对照办法,“精细”案件质量评查,先后共审核评查案件3324件,撰写案件质量评查通报39篇,保持了本院零过错、零违纪、零错案的优良记录。综合运用检察“大数据”,开展业务检查评估,共撰写《案件管理动态》89篇、业务工作情况通报36篇,统计业务态势分析25篇,发挥了业务枢纽的智囊作用,实现了案管工作的“体系化”。   创新载体,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能力。有效利用高速、开放、共享的互联网平台,全方位、多渠道,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这是包头   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的目标。2013年,该院创建了全国首家基层检察院公共关系中心,率先在自治区全面开通了“两微一端一站”,建立了新闻演播大厅,实现了新闻访谈录制、网络视频直播、网络信息发布、涉检舆情监控、视频采编制作、新闻发布功能,拓宽了与公众沟通渠道。目前,已制作播出《直播青检》36期;通过平台累计推送各类检察信息5242条,单条微信点击率过万。然而,该院“新媒体”的功能远不止于此,除了传递检察好声音外,更搭建起群众与检察工作的沟通桥梁。通过建立“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推动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检察宣传网络;通过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虚拟展厅和网上警示教育基地,构建了网上网下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全新警示教育网络;通过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视察、调研以及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开门纳谏,促进司法规范。2014年以来,共接待社会各界参观交流1.8万余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作为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除了打通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外,公共关系中心还链接起各部门与基层群众的纽带,在“举报宣传”周的现场、在校园、在社区,都能看到该院检察干警的身影,通过联系群众、通过普法教育、通过乡镇检察室,延伸了检察触角,提升了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让新媒体真正成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新渠道。   先行先试,为全区检察改革提供可借鉴经验。 2013年,该院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区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试点院。为探索解决基层院机构设置偏多、职能碎片化、官多兵少、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该院先行先试,以“职能调整”为重点,对原有17个内设机构进行整合;立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将检察工作人员划分为以业务类人员、辅助类人员和以行政类人员三个类别。通过人员分类管理和大部制整合,实现了扁平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原来21名减少到5名,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显著减少,工作效率大幅提升。走出去,沉下去,到老百姓中间办案去!正是怀着朴实的信念,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淡化行政色彩,优化检察职能、补强一线办案力量。   随着检察改革的逐步深入,2016年8月,按照上级院指导意见,该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五部一局”现有模式,即检察行政部、刑事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民事行政检察部、业务监督管理部和纪检监察部。业务类人员由原来的75.5%提升至87.1%,行政类人员由24.5%降低至12.9%,为全区检察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复制样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推进司法改革,就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检察官员额的,都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合理配置员额检察官。2015年,在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下,选任了21名首批员额检察官,为每位员额检察官配备了1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形成了1∶1∶1的配置模式。同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办案责任制,检察官有法律监督的权力,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制约,把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201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活动中,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院考评中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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