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正义网安康1月12日电(通讯员高峰 李晖)近日,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西安铁路局某段下属某车间原主任石某(正科级)、技术干部罗某某(股级)涉嫌贪污一案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石某、罗某某在分别担任西安铁路局某段下属某车间主任、技术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用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公款。被告人石某贪污公款数额16余万元;被告人罗某某贪污公款数额12余万元。 经公开审理,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