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闻员额制改革问题解决,,领导专办疑难案件
来源:法眼观事 作者:法眼观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孟建柱书记其几天刚在中央政法会议上批评“有的领导干部既不管业务,又不办案,却占着员额,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不办案而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退出员额。”后不久,就见某地期刊介绍经验,宣布当地成功解决了领导带头办案问题,员额制改革全省范
孟建柱书记其几天刚在中央政法会议上批评“有的领导干部既不管业务,又不办案,却占着员额,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不办案而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退出员额。”后不久,就见某地期刊介绍经验,宣布当地成功解决了领导带头办案问题,员额制改革全省范围内已经顺利完成。真是急领导之所急,全国可以去学习先进经验了。 具体做法:“院庭长作为优质司法资源,办理疑难案件,正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当地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重点办理疑难复杂和发回重审案件;去年某分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审理案件数占全公司69.49%;调研发现,中层以上领导均成为当地公司办理疑难案件的主力军。看来,孟书记上面讲的的某些领导不办案在当地不仅不存在,而且领导还是办案的主力。 实际情况又是如何?笔者不是当地内部职工,没有实地调查没有发言权。网友给笔者发来当地某公司的员额制办案考核办法,其中按照公司职务高低规定,院长办案数为副院长办案权重的10%,全年不低于10件;副院长办案数为业务庭长办案权重的40%,全年不低于30件;专职审委会委员办案数为业务庭长办案权重的50%,庭长为本业务庭普通法官办案权重的70%。规定是好的,但是人家汇报的时候,可以换个统计方式,汇报办案数。照这个办案权重比,庭院长要办到全院案件数一半以上,难度可想而知,除非只是审理简单案件充数? 某些公众号前几天为领导出主意,如何能既办案,又省事。今天在某业务群聊天得知,某些地方早已走在前列。一员外曰:我们那里涛声依旧,员外员内一样办案,都是电脑分案,不过电脑分之前领导先挑,难度看领导心情了,文件虽然没有规定员外可以办案,员外照样以自己名义办。另一员外曰:这比我们强多了,我们员外也办案,分的案子挂院庭长或要退休员内名下,他们只是开庭坐着,剩下的活都是我们员外干,接待当事人特尴尬,又没署名,又要出工,当事人喊某某法官,心想特马想我不是法官。群里讨论了半天,这到底算不算领导办案?算吧,人家光签名;不算吧,法律文书上是人家的名字。最后结论,中国人真聪明。 《孟子·万章上》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郑国国相子产,智慧之人。孔子向他讨教后,夸他“古之遗爱也”。一天,有人送给子产一条活鱼。子产仁慈,让手下小吏把鱼拿到后院池塘放生。小吏没有放生,却把鱼拿回家自己煮着吃了。第二天,子产见到小吏,问他:鱼放生了吗?小吏答道:已经放生到池塘里了。为了增加谎言的真实性,小吏详细说明,道:“那鱼啊,很有趣。一开始放到水里,半死不活的,过了一会儿,恢复了生气,摇头摆尾地游走了。”子产很高兴:“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意思是鱼终于到了它该去的地方。小吏出来以后,洋洋得意地对别人讲:“谁说子产聪明?我明明把鱼吃了,他还连声称赞:鱼到它该去的地方去了,鱼到它该去的地方去了!他真是可笑啊。” 小吏真是聪明,连子产这么聪明的上级都能骗,不知道子产以后会不会到池塘里细查一下鱼的数量?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如果某些人兼得,必有受害的地方。某地如果确实把领导好钢用在刀刃上,值得大家实地研究,学习观摩,推广开来,实乃改革之幸事,司法之幸事。但如果报喜不报忧,改革换汤不换药,是不是有欺瞒上级、坑害下属、误导改革之嫌?关注更多原创,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法眼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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