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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耀邦拍案而起的仗势杀人案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静亦水 青海有一批包庇罪犯的官权者 青海省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高干子弟杀人案 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时指出:“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朗、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
法静亦水 青海有一批包庇罪犯的官权者 青海省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高干子弟杀人案 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时指出:“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朗、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52页当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徇私枉法,官官相护,封建家族关系”,要求严肃处理。随之,中央派出了第一个调查组赴青海调查。青海地方种种利益高度重合的势力若不能够被彻底摧毁,法律监督必然有失公充。青海的官场这个巨大的关系网几十年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圈子”……弄权、搞钱、玩女人。他们往往以“人情往来”为由结成利益共同体,逐步演变成弄权、搞钱、玩女人的这种“圈子”,已然一样会成为危害政治生态的腐败雾霾,他们招幕、操控、拉拢腐蚀纪检检察人员,他们且潜伏的危害更隐蔽更长久。有些人是当完了婊子再立牌坊,而有的人是立好了牌坊再去当婊子!青海官场的庞大既得利益集团将公权力私有化,侵蚀了每一个公民的权益。这种既得利益者渗透到党内,借助执政党的执政权威,将党从全民利益出发制定的改革发展决策实际导向有利于其自身,使民众享受不到改革和发展的收益,从而孤立党、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联系,从根本上损害执政的合法性基础。青海,当应该映入人们眼帘: 在青海,路人皆知的大贪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陈资全寄生于如此反腐静悄悄“破窗”之中。有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这个"大保护伞",他们依然逍遥享受贪腐成果。如此而已的整个青海地界的官官相护的权力食物链,每一个环节都在上演着同样的猎食方式。 青海纪检检察的破窗之下,反腐静悄悄. 巨贪大官无恙。青海反腐态势历来松懈,欺下瞒上走过场,导致地方势力反弹:一是已经被打掉的大大小小的腐败老虎的家族及铁党集团;二是仍然没有暴露出来的潜伏较深的如青海陈资全为首的腐败利益集团。要认识到这两股力量背后面有着深厚的官场人脉关系和强大的财力基础。地方纪检、检察机关早被收买或者早已。暗通一气。在青海“反腐败”的意义早已经超过反腐败的本身,要上升到维护执政安全、为经济改革“护驾”的高度来认识。1979年,青海省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高干子弟杀人案,即杨小民故意杀人案。此案因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而导致死罪轻判,在青海省激起公愤,群众反映强烈,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干预此案,要求复查,但因官官相护织成的关系网太厉害,此案拖了5年未能纠正。 当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徇私枉法,官官相护,封建家族关系”,要求严肃处理。随之,中央派出了第一个调查组赴青海调查。《光明日报》驻青海记者站站长陈宗立  一位记者的介入打破了青海官场这个巨大的关系网,这位记者顶着重重压力,冒着巨大风险,三次写内参揭开了此案背后的黑幕,用锋利的笔剖开了官官相护包庇凶犯的社会脓包,终于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中央三次派调查组和工作组到该省调查,中央书记处专门开会讨论此案,并对包庇杀人犯的省委、省政府、省高级法院等重要领导作了处理,这位现代堂·吉诃德因为有法律和真理,有党中央的支持而取得胜利,写下了中国新闻史上罕见的一页。《邓小平选集》第三卷还曾专门谈到这个案子。可以说,此案的最后解决,凶手得以伏法,包庇者受到处分,这位记者的干预起了极大的作用。  这位记者便是《光明日报》驻青海记者站站长陈宗立。  案件发生后,陈宗立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1979年2月26日上午,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杨国英之子、25岁的杨小民到水房挑水,与《青海日报》编辑王水之子、17岁的王强相遇。杨与王是邻居,同住在青海省委家属宿舍内。事情的起因是正在水房的王强倒水不慎,水溅到杨小民裤子上,两人发生口角。 次日上午9时,两人再次在水房相遇,并再次发生口角。王强回家后躺在床上休息时,戴着口罩、眼镜、白色卫生帽,经过化装的杨小民突然闯进来,乘王强不备,用五寸藏刀连刺其胸部、腰部,王强连呼救命,并向杨小民哀求:“哥哥饶命!”可是丧心病狂的杨小民却继续猛刺,先后刺了14刀。邻居们闻讯赶到,王强已躺在地上,人事不省。杨小民则手握滴血的刀扬长而去。  王强当即被送到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28日凌晨死亡。  案情就是如此简单、清楚。杨小民杀人的手段如此残忍,胆子是如此之大,如果不是仗着其父的势力,他哪里敢这样胡作非为?  杨小民杀人的当天,同住在省委大院里的陈宗立就得知了。他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古今皆同,干部子弟杀人亦然。西宁市公安部门依法将杨小民逮捕。然而这个现代衙内在看守所狂妄得很,他扬言:“我不怕,我爸爸是省委办公厅主任,他管保卫,有办法。”城中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认定,杨小民犯有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罪大恶极,于9月6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核准这一判决,并于11月3日报青海省高级法院复核。  重罪轻判,激起民愤,陈宗立义愤填膺  开始时陈宗立对这个简单明了的案子不以为意,总认为案情如此清楚的凶杀事件,凶手肯定会得到法律严惩。果然,城中区法院判处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核准了这一判决,看来罪犯得到严惩已成必然。  然而万万没想到,青海省高院复核的结果却完全出于人们意料之外:改判杨犯为死缓。而改判的理由却是“罪犯年轻”,“因小事引起杀人”,“两人搏斗的情况存在,谁先动手说不清”等。此后,青海省高级法院两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讨论杨案。会上,两种意见相持不下,但院长却公开袒护罪犯,恃权凌法。此案后被报到省委,省委常委会12月7日开会讨论,结果也是同意改判死缓。无疑,杨小民父亲的地位在各级领导的讨论中发生了作用。  杨小民改判的消息一经传出,社会舆论大哗,被害人家属在西宁市大街上拿着血衣哭诉。群众也一致谴责“官官相护”。陈宗立闻讯感到震撼,继而感到义愤填膺,记者的责任和职业的正义感使他心情无法平静。  1980年春,青海省人代会召开,陈宗立参加会议采访。就在会议期间,陈宗立看到了被害人王强姐姐王欢茹向人大代表下跪哭诉。对此案,人大代表普遍表示同情,纷纷在会上提出质询。特别是王欢茹在省高院大门口的街头展示被害人血衣的一幕,对陈宗立刺激很大,也是这一幕使他作出了干预此案的决定。  1979年12月16日,寒风凛冽,王欢茹拿着弟弟的血衣在西宁市西大街省高院门口向四周围观的群众哭诉,群众越围越多,有人搬来了桌子,让她站到桌子上哭诉。寒风里,她单薄的身子在颤抖。 她的哭诉激起了群众的强烈义愤,他们议论纷纷:“旧社会衙门朝南开,有理无权莫进来。难道新社会的衙门朝天开,有理无权进不来吗?”“旧社会是官官相护,因为那些官员是统治者;新社会的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不为人民作主,难道也是官官相护?”群众普遍同情王家的遭遇,围观群众达十数万,当场就有400多名过往群众签名声援。 由于围观的人太多,交通为之堵塞。一位在场的民警深深同情王欢茹,默默地为她维持秩序。王欢茹连续3天在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前哭诉,天天有许多群众围观,高院领导竟连续3天大门紧闭,法院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走后门。  愤怒的群众还拥到城中区检察院要求对杨小民杀人案抗诉。该检察院就此召开干部大会讨论杨小民案,11人参加,10人同意抗诉。市检察院也同意抗诉,但是,省检察院检察长却说:“这个案子是省委研究决定改判的,你们抗诉就是抗省委!”显然,检察长在徇省委之情,却在枉国家之法,抗诉宣告失败。  王欢茹从此开始了艰难的上访之路。她在省人代会时跪在人大代表面前哭诉;她5次自费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中央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都给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函或去电要求该院复查此案,可是毫无效果。  鉴于此案在全省的影响极大,重罪轻判,官官相护实在太明显,几乎到了群情激愤的地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委常委会相继多次讨论,多次复议结果都是维持死缓的判决。1984年,迫于群众的压力,省委将杨案材料印发西宁地区各单位讨论,结果84个参加讨论的单位的8789人中,有6725人要求判处杨小民死刑。讨论中,群众对改判杨小民为死缓提出尖锐的批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讨论的结果是明确的。可是明确的结果却无明确的行动,有关领导根本不尊重群众意见,这种讨论变成了一种障人眼目的形式。对群众的意见,省委无动于衷。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被害人申冤,陈宗立决定介入  陈宗立密切注意着此案的动向,他开始收集材料。  但是,收集材料却非常困难,摄于杨国英的权力,许多知情者不敢提供证据,为了几个关键的事实,陈宗立调查核实,花了几年时间。  案发当晚,杨国英怕被害人家属报复,躲到省高院院长家。杨国英还向省委保卫处借了一支手枪。为了查清这个情节,陈宗立找了许多人,但知情者都不敢提供证据。后来他得知一直参与杨国英密谋包庇其子的省委保卫处一位干部与其妻子关系紧张,他想方设法找到这位知情者,才证实了这一点。这一情节也是后来作为定性材料之一。  另一个重要情节的核实更加困难。西宁市核准杨小民死刑后上报省高院复核,为了使省高院能从轻发落,杨家为省高院院长杨树芳摆了一桌酒席宴请,负责杨小民案的审判员、副审判员也出席了宴会,杨树芳的灰色小汽车就停在办事处的院子里。 就是在这次宴会之后,省高院在院长、党组书记杨树芳的主持下召开扩大会议,推翻了西宁市的公正判决,改判杨小民为死缓。这一情节如果属实,徇私枉法就能成立。陈宗立得知这一信息后马上着手调查。他通过许多关系,花了几个月时间,才搞清大概情况:宴请杨树芳的地点放在远离市中心的海北藏族自治州驻西宁办事处,出面的是杨国英的老朋友、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的局长,宴会上用的主要菜肴如海参、鱿鱼等是在省委食堂“买”的,宴请的理由是,杨国英儿子被捕,设宴为他压惊,请公安局长的老上级、省高院院长杨树芳作陪。 但是当他到这个办事处调查时,办事处工作人员却噤若寒蝉,谁都不敢说话。在这个情节中,关键是谁出钱宴请的。陈宗立通过他的一位朋友的关系迂回找到办事处主任的妻子,他完全以朋友的身份,与他们聊天。就在聊天中,一个重要的证据终于找到了:办事处主任的妻子提供了一个情节,公安局局长的嫂子是农村妇女,那天也在,她嘴馋,贪吃海参和鱿鱼,而且尽挑大的吃,局长夫人撵她都不走,事后局长夫人多次在人前讥笑其嫂子。 闲聊中,办事处主任的妻子也透露,宴请与杨小民杀人案有关,当时参加宴会的还有杨小民杀人案的审判员。  调查工作非常艰苦,但黑幕已经揭开,事情的原委已逐渐显露出来。  杨小民杀人案发生后两年——1982年1月,杀人凶手的父亲却由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升为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1983年又进而提升为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同时,在杨小民案子中起主要作用的法院院长被提升为副省长,那位“有功”的州公安局长被提拔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有关人员也得到提升。在当权者的庇护下,凶手杨小民入狱后即被培训了一年,穿上了白大褂,当上了医护人员。入狱两年后,杨犯被改判无期徒刑。  权力终于使这个罪大恶极的凶手“死里逃生”。  不能让罪犯逃脱法律的严惩,该是出击的时候了。陈宗立准备拼力一搏。  陈宗立的内参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8位中央领导在内参上批示。  几年的调查使陈宗立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青海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贪赃枉法、官官相护的事实都已清楚。但是,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他希望能联络兄弟新闻单位一起行动。他找了多家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但记者们深知,此案牵涉到的领导太多,这些领导的地位又太高,官官相护的关系网太厉害,记者们虽然感到很愤怒,很不平,但谁都不敢碰硬,不敢插手。只有当时记者站站长李蔚在工作上道义上对他的行动给予有力的支持。  陈宗立1945年出生在江苏北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62年考入南京大学中文系,从中学到大学,历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在学校时20多次被评为校、县、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在校期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大学毕业后,他主动要求到艰苦的青海工作,先后在部队、青海省文化厅、教育厅工作。70年代,他被推荐当上了《光明日报》记者。从此,这个文弱书生就开始了“铁肩担道义”的记者生涯。  在得不到兄弟新闻单位支持的情况下,陈宗立决定记者站独家行动。1983年10月,他和李蔚合作的第一篇情况反映发回报社。可是,却因种种原因此稿未被采用。  1984年6月,陈宗立在李蔚的大力支持下,两人共同署名发回第二篇情况反映。就是这篇情况反映直接促使杨小民杀人案的纠正,这是后话。6月9日《光明日报》情况反映以特刊的形式刊出《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杨国英之子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群众强烈不满》一稿,此稿披露了杨小民故意杀人案的发生和重罪轻判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的事实,介绍了此案发生的过程和重罪轻判的原因。情况反映发出后,《光明日报》总编辑杜导正拍案而起,这位极富正义感的总编愤怒地在内参上批道:“卢云同志:能否公开报道呢?我倾向于改改公开报道。实在太可恶。”卢云是当时《光明日报》记者部主任,一位极有名望的老新闻工作者。  可是因为请示上级未被批准,此稿未能公开发表。  但这篇未公开发表的情况反映却产生了比公开报道要巨大得多的效应:邓小平、胡耀邦、习仲勋、陈丕显、薄一波、胡启立等8位中央领导作了批示。 当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徇私枉法,官官相护,封建家族关系”,要求严肃处理。随之,中央派出了第一个调查组赴青海调查。  迫于压力,青海省委于同年10月12日重新研究此案,一方面承认原判决不对,另一方面又认为不宜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其理由是担心其他犯人也会人心惶惶,影响改造。他们认为,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是工作失误,不存在官官相护问题。  恐吓、跟踪、骚扰,巨大压力下陈宗立仍坚持斗争  这篇情况反映刊出后,青海省委开始追究是谁把杨小民杀人案捅到中央,但开始还不清楚是陈宗立写的情况反映引来中央调查组的。不过已开始怀疑陈宗立参与此事。  就在中央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时,1984年11月5日,陈宗立和李蔚的第二篇稿件又在情况反映特刊上刊出:《杨小民杀人案值得深究——建议中纪委直接派工作组查处此案》。此稿大胆揭露了青海省委、省高院主要领导庇护罪犯的种种行径。情况反映认为,杨小民故意杀人案重罪轻判的主要原因是“党风不正的产物”,矛头指向直接对准青海的最高层。并建议中纪委直接派工作组查处此案,以“伸张正义,端正党风”。  陈宗立插手此案的消息终于被青海省委获悉,杨小民的庇护者们都很恐慌,于是这些当权者给他设置了种种障碍,有关领导软硬兼施,通过陈宗立熟悉的人来劝说,要陈宗立罢手,陈宗立不为所动。 该省的一位领导非常恼火,多次在会议上指责陈宗立是“特务”,是“自由化分子”,并公开骂“《光明日报》不光明”。那股保杨势力变本加厉地对陈宗立进行攻击,不断给陈宗立发匿名信、漫画、打匿名电话:“喂,你是《光明日报》记者吗?小心你的狗头……”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恫吓和威胁。一天晚上,陈宗立正准备休息,突然“啪”的一声震响,他的玻璃窗被打破,一块石头穿窗而过,落在他的室内。陈宗立追出去,人却跑了。 很多次,陈宗立晚上从办公室回来,发现后面有人跟踪。这时候陈宗立才领略到,他面对的这个权力网络是多么的巨大,在这个网络面前,他显得多么渺小。他不解,我们党的有些领导干部什么时侯变得这么冷酷?使他感到不能容忍的是,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为什么这些领导这么不讲原则?这样置普通群众的死活不顾?他们的良知哪里去了?  陈宗立的处境日趋恶劣,在这种情况下,一批支持陈宗立的各界人士自发组织起一些人暗中保护他。于是就出现了跟踪与反跟踪的现象。省委省政府机关的一大批干部也偷偷为他提供各种信息和证据,包括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这么多人的暗中支持给了陈宗立巨大的力量。  陈宗立、李蔚在第二篇情况反映中关于请中央派调查组的建议很快被采纳。1984年12月,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赴青海调查。此次调查历时4个月,查清楚了杨小民杀人案以及包庇其重罪轻判的事实。  1985年7月31日《青海日报》头版头条报道:1985年1~2月,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查清了事实。调查组认为:省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很多做法和说法都是错误的,是歪曲事实的,实质上是官官相护,包庇罪犯;省法院对此案的错判负有直接责任;省委和省委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这一错案由于长期得不到纠正,给党的形象和国家法律的尊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应彻底纠正。  1985年6月13日,中央书记处专门就杨小民杀人案召开第212次会议。在我国解放以来的历史上,中央专门就一个杀人案件召开书记处会议进行讨论恐怕是第一次。书记处会议认为:“此案搞了5年之久,青海省的群众意见很大,要尽快解决。 有些地方搞封建主义、家族关系、官官相护,应引起严重注意。在这个案子的错判和长期未予纠正的问题上,青海省委的一些领导同志是有责任的。对那些在此案中徇私枉法的人,不管是谁,都要实事求是地予以严肃处理。”这次会议后,中共中央办公厅还专门发出第228号文件。  7月初,中央再次派出由中指委、中纪委、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组成的工作组,协助青海省委和有关政法部门纠正这一大错案,对杨案错判中的责任者进行调查,同时提议司法机关依法重新审理此案。  在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坚决干预下,青海省委不得不重新讨论杨案,终于作出改判决定,判处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  1985年7月31日,青海省召开公判大会,将杨小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西宁市万人空巷,争睹这个现代“高衙内”被法律严惩、争睹正义战胜权力的大快人心场面。  勇于为受害者伸张正义,陈宗立被誉为“人民的记者”。  杀人凶手杨小民被处决了,但是包庇凶手的有关责任者怎么处理?青海省广大人民群众仍在拭目以待,陈宗立也在密切关注着这场斗争的结果。  1985年12月1日,中央赴青海查处杨案工作组向中央写了一份《关于杨小民错判案有关责任者的错误事实、性质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说,经3个月的工作,先后调查了243人次,取得了351份材料,基本查清了有关责任者。包括原省委书记赵海峰、原省法院院长杨树芳(后提升为副省长)、案发时的省法院院长杨西林(后提升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原省法院副院长郑仲良等8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和责任。 鉴于他们歪曲事实,故意偏袒,枉法裁决,严重渎职,中央工作组向中央建议,有的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有的开除党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给予其他处分。  1985年12月初至月底,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有中央赴青海查处杨案工作组全体成员、青海省委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 陈宗立应邀列席会议。会议马拉松式地断断续续开了将近1个月,薄一波同志亲自主持会议,中央工作组和青海主要领导展开针锋相对的较量。 中央工作组重要成员、副部级干部张耀在发言时由于义愤填膺,拍案而起,致使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当场去世。 中央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中央工作组给他送的挽幛上写着:“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陈宗立也应邀参加了追悼会,并为张耀送了花圈。在此之前,中央工作组的另一位成员、司局级干部在赴青海查处案件中,由于操劳过度,已先于他去世。为了维护党的威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主持正义,党的两位高级干部就这样离开了人世,这是与邪恶力量斗争付出的高昂代价。  1986年4月4日,陈宗立、李蔚和原《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马沛文联名发表了第三篇情况反映:《对纠正青海省一桩死罪轻判大错案的述评》。这篇长达15000多字的情况反映从理论的高度阐述了杨案以及官官相护造成的恶果。  杨小民被处决后,青海省一批包庇罪犯的责任者受到了处分。  杨小民案惊动了中央,震动全国。邓小平同志1986年1月17日上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时说:“杨小民杀人案拖了多少年,谭启龙、梁步庭都没有解决,要给予严肃批评。是一个记者,写了内部材料,向中央做了如实反映,中央派了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案子拖了多年,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在整顿风气中确实有些人要开除党籍,要清理一下。”  薄一波同志1985年9月24日在中指委办公室召开的8个地(市)委书记整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讲得更详细:“青海省前几年发生了一起重大的杀人案,罪犯叫杨小民。他的父亲当时是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由于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这个本应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却被庇护达5年之久,先是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后又改为无期徒刑。被害人家属一直告状,群众很不满意,最后还是中央派出调查组查清事实后,今年7月30日才依法把杨小民杀了。为什么这么大的案件中央报刊上没有登?因为有关责任者还在继续查。”  而陈宗立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他受到了种种刁难,许多会议不让他参加,记者站设在省委内的办公室原在阳面,事发后被换到阴面;原来有两间办公室,后来变成了一间,最后竟被强行撬开,办公室内的文件、采访本、用品被洗劫一空,至今下落不明;最后,他的办公室被占作他用。  杨小民杀人案终结后,陈宗立名声大振,他收到500多封信,一时间,上门找他反映情况的,要求他伸张正义的,有了冤屈向他倾诉的,应接不暇,他的家被踏破门槛,应接不暇,每天他的办公室和他的家是“冤朋满座”,坐满了上访的人。甚至在半路都有人拦截。此后,他又介入一个同样震动全国的大案,为此,他付出了更加惨重的代价……  肖复兴在《报告文学》1986年第一期发表的《弱女子告状记》和《人民日报》记者孟晓云在《啄木鸟》1986年第一期发表的《民心》中都称赞陈宗立是“真正的人民记者”。的确,这位新闻界的战士、人民的赤子无愧为“人民记者”的称号,他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并且将来也肯定是人民的记者。http://www.gmw.cn/gmrbsheqing/2007-11/30/content_935583.htm青海省在1979年惊动邓小平的二·二七大案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52页有这么一段话:“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这是邓小平1986年1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讲话中的一段。我当时是新华社青海分社的记者,从始至终参与这个案件的调查,现将这个案件的前前后后作一介绍。 (一) 1979年2月27日,青海省委家属院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以下简称“二·二七”案)。凶手杨小民,时年25岁,青海铝制品厂工人,其父时任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被害人王强,时年17岁,系《青海日报》社职工王水之子。两家同住一个院内。当天早晨,杨小民与王强在水房相遇,发生口角。王强回到家里掩门继续睡觉。杨小民回家经过化装:头戴白色卫生帽,戴上口罩和眼镜,持五寸藏刀,闯入王强卧室,朝王的头、胸、腹、背部猛戳数刀。王一面求饶呼救,一面扑向门口,挣扎夺门逃命。杨小民堵门拦截继续刺杀,直到惊动邻居赶来敲门。门开后王强倒在血泊中,杨小民持刀木呆而立。王强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晨5时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强头、胸、腹、背部刀伤14处,10处深抵内脏,肺被捅穿。   “二·二七”案是杨小民故意杀人致死,事实清清楚楚,证据确凿充分。此案经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并报经区委审查同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城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报经西宁市委审核同意。但是,此案上报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时,就发生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变化。省高院报经青海省委同意,改判杨小民为死刑缓期。1982年2月,省高院又将杨小民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死者家属对这个不公正的判决悲愤难平。5年内大街控诉、法院申诉、赴京上访……倾家荡产贫病交迫而无济于事。   1983年9月,总社调我到青海分社担任采编主任、党组成员。上班不久,就遭遇到“二·二七”案件了。被害者亲属不但向我悲痛哭诉,甚至下跪请求我们新华社反映实情。这情景使我震惊。   经过一般的简单的了解我就感觉到,“二·二七”案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时隔多年,要纠正它,更是要惊天动地的。1985年7月底,“二·二七”案终于重审重判。 (二) 对于这一牵涉到青海党政领导众多高级干部的大案,新华社若不向中央反映实情是失职的,是有负“耳目喉舌”的性质和功能的。但要反映实情,调查研究的难度和危险也是可想而知的。我不敢轻举妄动,一方面不露声色地收集“二·二七”案件的有关资料,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就陆陆续续地进行准备;一方面向社长、党组书记汇报,建议秘密调查。社长俞位海同志和我多次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一,此案要调查反映;二,严格保密,调查过程只有社长、我和一个参与调查的记者三人知晓;三,为保险起见,选定一位户口关系未迁移到青海的记者参加调查。这样,参与此事的我们三个人,户口关系都不在青海,有什么预料之外的事情发生时较有回旋余地。   1985年1月份,我和记者刘金桐开始此案专项调查。近处我们步行,远处需要用车,我们从不在车上谈案件,从不告诉司机我们去干什么。这倒不是不信任分社其他记者和司机,而是保密的需要。多一个人知情,就多一个泄密的可能。而泄密有时是无意之中的失言漏嘴。   为什么我们这样注意保密?这是因为“二·二七”案件“拖了几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并不是他们没有水平、没有能力或没有机会解决,而是显然另有原因。青海省有一个特殊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人际关系网。我们现在调查此案,就要解剖这张网。新华社记者要“触网”,网中人除反应灵敏迅速之外,可能还会强烈甚至不择手段。我们不但要保护自己,尤其要保护提供证据证言的人。在这张巨大的“网”下,敢于站出来与我们共同奋斗的人是很了不起的,但也许不会很多。很关键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害怕这张“网”。   当地熟悉情况的同志告诉我:青海这张关系网在全国各省来说,有其显著的特性。 当年人民解放军解放青海后,是由西北野战军的某军干部及一批西北革命大学干部,转业组建青海省、地(州)、县三级政权机构的,他们大多是陕北籍干部。刚解放,为解决青海省干部缺乏问题,曾到四川省招聘过一批有高中学历的女青年到青海。而这批年轻漂亮又有文化的女干部,后来成了当权的陕北干部的新宠。许多人与元配的小脚太太离婚了,当了四川女婿。 所以,青海当年许多领导干部的家庭组成是“四川婆姨陕北汉”,男人们是陕西同乡、战友或同学关系,女人们则是四川同乡、同学关系,非常亲密。他们不但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且还有共同的生活习惯和乡音。这张关系网的联络之紧密和信息传递之快速,也就可想而知了。 后来我们调查中发现,那些在“二·二七”案中策划密谋、通风报信、公然压制正确意见或暗中串通作弊等等的法官、检察官或党政干部,基本上都有这个关系网的特殊背景。当然也有个别不是网中人但却投向这张网的其他省的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1985年6月23日在《转发〈关于杨小民故意杀人案的调查报告〉的通知》中就指出:“有些地方搞封建主义、家族关系、官官相护,应引起严重注意。”   入网的人毕竟是少数。广大干部群众是不喜欢这张网的。因此,我们的调查就从寻找对这张网有看法,或者被这张网威胁、压制过,而且又能坚持原则不改初衷的人开始。 (三) 被害人亲属在5年多的上访申诉求告无门的悲惨经历中,对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有太多的体验。他们给我提供的线索,比如谁在这个案件上讲的真话,谁在同情支持他们,谁欺骗作弄了他们,是分得清清楚楚的。 “二·二七”案件的基本情况、三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前后变化、省高级法院的改判理由、凶手亲属的关系人对受害者家属的软硬两手、北京最高法院信访的指示信函与青海省高院的推磨式软抗术……他们都有详细的记载和深刻的记忆。尤其是王家保存的王强那件被刀子戳了许多窟窿的浸透了鲜血的暗红色汗衫,还有王家在省法院门前张挂血衣控诉判决不公时群众自动买来笔墨纸张签名支持王家上访的5米长幅,那是受害人冤魂的无言控诉,是民意民心的无声的呼唤,谁看了能不动容?能不义愤?王强的父母都是有严重心脏病的老人,王强的姐姐王欢茹性格坚强,矢志不移上访告状,是少见的刚烈女子。 1979年12月16至18日,王家连续3天在省高级法院门前张挂血衣,王欢茹的血泪控诉吸引成百上千的群众围观,交通为之阻塞。 5年中她们11次在省高级法院门前上访求见院长,7次上京告状,家中积蓄和自行车手表等微薄的家当散尽了,生活十分窘迫。我们探访这个破碎悲惨的家庭,我想任何铁石心肠的人也不能不为之动容吧!他们给我们提供的第一手资料是充分的,而且是带着血和泪的,绝没有虚假的东西。   我们采访了原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区分局预审股长,后调到城中区检察院任检察长的张维城。这位来自江苏扬州的老公安说,凶手的逮捕和预审都是我和治安股的另一个同志进行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我刚调到检察院,又要我出庭公诉。我们办案的人认为,杨小民不杀,法律说不过去,民愤也难平!区法院一审,法庭里群情愤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报市委研究,也是死刑。省法院改判死缓,真是不可思议。开始我们义愤填膺,写好了抗诉书。但上面有领导说,改判死缓是省委批准的,抗诉就是抗省委。这顶大帽子一压,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只得服从,没办法抗诉了。但王家来找我时,我明确说过,你到北京告状,我支持。   我们还采访了已离休的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兰路远。这位因“右倾”问题当年从公安部下放到青海的干部,坦率地告诉我们:他是1979年底到省高级法院任职的,过去对“二·二七”案怎么讨论的他不知道。但后来了解了案情,知道改判死缓的理由十分荒唐,在1983年严打“回头看”一些重大杀人案件时他是坚决主张改正错误,把杨小民执行死刑的。因为,1983年9月处理的14起“回头看”案件,哪个也没有杨小民的犯罪情节严重恶劣,民愤极大,那14个人都杀了,为什么杨小民又保护下来了?我不说他们是贪赃枉法,但他们是徇私枉法、循情枉法!   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二·二七”案件中为杨小民改判死缓出了力有“贡献”的人,后来都得到奖赏。比如省高级法院的院长提升为副省长了,一名审判员提升为省院副院长了,另一名审判员被提拔为海东地区副专员了。相反,那些在案件讨论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张对杨小民执行死刑的人,有的不断收到威胁、警告或好言劝告的电话,有的则被免职、调离或尽快办手续离休退休了。   我们调阅了大量的文字资料,如会议记录、有关案卷等等,当然这都是通过可靠关系,以别的理由借阅的。在近三个月专题调查中,我们一直防止被人察觉新华社的行动意图。   为了核对一个细节,我们可以说是绞尽了脑汁。我们了解到,“二·二七”案发生的当天晚上,凶手之父害怕被害人的家属报复,不敢在自己家里睡觉。他从省委办公厅保卫处拿了一支手枪,躲在省高级法院院长家过夜。2月28日凌晨5时,王强抢救无效死亡,有人立即通知说,现在人已经死了,主任你再躲藏在法院院长家就不合适了。 让他“赶快走吧”!当年没有手机,传递信息必须靠有线电话。要证实这件事,只有电话总机接线员能说清楚。于是,我们调查那天晚上值班的接线员。查到这个人名后,又分析了她的身世关系,认定她不属于那张“关系网”。但我们又不能在大白天去找她,尤其要为她保密。于是,在电话中我们冒充她的家乡人,到青海来采购的。家乡有人委托我们给她带了东西要交给她。请她约定在某个傍晚,我们上她家去。后来正是这样采访成功了,核实了这个情节。她说,那晚上值班她好紧张,领导交代过,要保证那两家的线路畅通,随时通话。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了什么事情,只知道那家的电话几乎未间断过。   青海省长黄静波虽然也是陕西人,但他是刚从广东来上任的,他与青海的陕西老乡不同,在对待“二·二七”案件上他有鲜明的是非,强烈的爱憎,率直的语言。对他的采访,使我们反映此案的信心更大,某些观点更明白准确了。他还提醒我们,重要情节、证据,要死死扣准,文字下判断要确切,不要让人钻空子抓住把柄。补注:1985年7月30日,杨小民被重审判决并执行了死刑。 本文地址: http://bbs.qq.com/cgi-bin/bbs/show/content?club=3&groupid=100:11035&messageid=3286 青海搞钱、 妄法、骗共产党的反贪局长李保国 青海是一个“看得见腐败现象,看不见腐败官员”的地方青海地方在中央巡视组没有来,反腐犹如每每走马观花。除了捕获若干根本不能豁人耳目的“苍蝇”外,几无任何建树。其中,虽不乏各地腐败发生程度存在不同等因素外,恐怕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他们不敢得罪地方在位的串在一起的大贪官们。谁敢“破窗”,谁有可能“破窗”?显然,一定是权势大的官员.以权势大而破规.若不是中纪委今年重拳反腐,从蒋洁敏、苏荣被查,到青海省常委毛小兵落马。这一个个在青海只手遮天的"封疆大史"大贪官背后,他们的庇荫必连地方更深的腐败"群"、利益"伙"、贪官"窝"将也很难说被发现、被铲除。青海贪官陈资全:从一个医院党委书记,贪污买官当青海省卫生厅长:以控制整个青海省10年近70亿药品采购资金中的分配、攫取、输送、转换、挪用、以及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数十年狂贪暴敛:成为"久经反腐始终不倒"的青海"腐神",再从青海省卫生厅长成功入座"省部级"官员序列,尔后,冠冕堂皇,道貌岸然就脱胎换骨成为"正人君子"。在青海,撼昆仑山易,撼大贪官陈资全难陈资全是当今青海医疗卫生系统的官场重大腐败源头。对查处陈资全为首的腐败群,是从点的深度打击以及面的彻底清扫的力度问题。非中纪委重拳可将陈资全为首的腐败群彻底打击,一网打尽。否则,一锄是挖不出大贪官陈资全天景般腐败的。苏荣比陈资全更老道,蒋洁敏比陈资全玩的更大,毛小兵比陈资全更霸道牛逼,下埸怎么样?非中纪委重拳不倒。中国有法律存在,有中纪委存在,青海的陈资全之辈晓是无论什么样"靠山",凭侥幸是过不了王岐山这一关的,拼死举报贪官陈资全,料你终究难逃法网。青海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长、党组书记陈资全陈资全这样的青海省政协副主席--"副部级"官员,当初,在青海大学附院任党委书记,为了买官,从药品采购回扣中大肆贪污,积攒跑官送礼资金,巧立名目,竟然连2000元"吃饭钱"都要千方百计从医院药品回扣款中"报销"冲帐,从药品回扣款中“暂借”不还捞取现金,动用一切手段贪污积累“长袖善舞”,不惜血本投入跑大官买大官。 柏拉图说:美德只有一种,而恶行是无数的。 当官发财是陈资全一生唯一的生活方式,“用我的手段换银子”,是他耒到这个世界上的赢利模式和唯一的生存法则,是他的一级本质决定。升官发财,贪财升官:这是陈资全一辈子只做的两件事。 陈资全迎着举报边腐边升。他是一个贪腐买官大贪官,在青海的“成功”似乎越耒越像传奇,但这恰恰是現实中令人深思的:青海官场个别人的黑白合流从容贪腐、逍遥享受腐败的长期腐败方式及手段的可怕。 陈资全贪污腐败的痕迹能消失吗? 陈资全践行了一个"大贪特送,以钱买官"贪污买官方程式:步步实现着"大贪特贪买大官"的腐败经济效应,在任职中级级贪,层层爬,显然,他成功了,阳光之下,众目睽睽,他能够四平八稳地名利大丰收。 70亿元人民币的药品采购控制权,从中巧夺天工的贪污受贿几乎让陈资全可以收买整个世界。地方纪检部门力不从心,寡不敌众,难以抗衡陈资全。 陈资全创造了青海官场迎着举报"连升三级"的边腐边升辉煌史。 边腐边升的"三级跳"让陈资全“一霸手”掌握了总量人民币70亿长达10年的全青海省药品采购控制权,他向社会炫耀展示着"不贪则已,贪就巨敛":有钱可以鬼推磨,收买四面八方,他向全社会展示着从容贪腐、逍遥享受腐败成果的极端贪婪价值观。 陈资全以控制整个青海省70亿药品采购中的品种数量分配、攫取、输送、变换、挪用、特批等手段,从中大肆贪污受贿,巧取豪夺。 陈资全以控制青海省近70亿药品采购量中的"利益输送"收买整个世界。陈资全以青海药品采购近70亿如此巨大的容量中,以幕后贪污受贿结交青海官场各个层面,招兵买马组织腐败团伙,陈资全深谙官场“圈子文化”,大撒金钱,广交权贵,他们结成利益集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而也成就了陈资全在青海官场四面层层保护,八方簇拥下成就"久经反腐始终不倒"的青海"腐神"之尊,成功入座青海"省部级"官员序列,尔后,冠冕堂皇,道貌岸然,再假装正经就脱胎换骨成为"正人君子"。 陈资全尤为青海官场贪污腐败参天大树,大贪官身后无数小贪官成林,他们纵横交错,他们在陈资全周围层层依偎,级级交配,他们中间包括被收买的地方纪检、检察个别人形成的"保护伞"“破窗”下,疯狂吞噬国家和人民利益。 拔陈资全这么个肥头硕耳青海的"大萝卜",带出来的臭泥肯定更多 陈资全在青海官场,向上跑大官买大官,向下拉小官卖小官的黑幕以及"保护伞"也一定将会被揭开: 陈资全贪污腐败必定连着青海地方官场更深腐败"群"、利益"伙"、贪官"窝",以及陈资全家族为首的青海医疗系统人事、药品、器械等领域的腐败团伙窝案。 在青海,那些富甲一方的"药商药贩"们,那一个不是直接向陈资全行贿,方可药品"中标"千百万,从中月赚千百万?坑害国家百姓。他们见钱眼开,可恰恰没屁眼,他们不是现代貔貅,只有被撑死。 青海的反腐“破窗”静悄悄 看历史: 2002年3月、2006年4月、2012年2月,历时10年间,青海反贪部门屡屡数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班子贪污药品回扣腐败问题,均被暗中操作,压案不查,欺上瞒下,暗渡陈仓。 这10年间,陈资全迎着举报,边腐边升,从青海大学附院党委书记,到青海医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再任青海省卫生厅长、至升省政协副主席,官运亨通,势不可挡。 陈资全跑官买官,花钱收买地方各部门扫除障碍,擦拭痕迹,背后操作,利用时任西宁市副检察长、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凡是对青海大学附院领导班子被举报的腐败问题,每每压案不查、改变案情暗渡陈仓、以法律权杀人灭口,替陈资全提供"保护伞",瞒天过海,消匿罪证,保驾护航。 由这些人执掌反贪,该地官场不腐败都难。 西宁市副检察长、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对陈资全为首的医院领导班子贪污窝案,根本视若罔闻,对举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班子贪污窝案,视若罔闻,压案10年不查。西宁市检察长、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 这是实情,事实胜于雄辩。 当然要讲证据事实,当然更要讲党纪依法律,所以,只有在中纪委干与下,今天必须公开化摆上桌面来。 曹建明强调,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既确保自身司法公正,又加大监督力度,严惩刑事执行领域的司法腐败,努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紧紧抓住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这条主线,坚持严格、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不滥用,也不失职,努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要坚持敢于监督,坚守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坚持规范监督,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抓紧修改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制度,明确工作标准程序,加强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坚持善于监督,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适应职责任务的变化,坚持强化常态化监督与开展专项检察相结合,坚持同级院派驻检察、巡回检察与上级院巡视检察相结合,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要依法监督,及时纠正监管执法中的违法问题,又要支持监管部门做好教育改造罪犯等工作,健全与监管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曹建明在今年两会说:少数检察人员特权思想严重 甚至以权谋私。曹建明指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广大检察人员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检察人员要守住法律底线、守住道德底线,不被糖衣炮弹打败,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廉洁的职业操守,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有恪守清廉的高度自觉,真正把不公不廉作为最大的耻辱,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受金钱所惑、不为权力所累,耐得住寂寞、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真正稳得住神、守得住身,始终保持检察人员的浩然正气。 习近平指出,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监督机关失公信;那么只能相信外界力量、网络巨大的輿论力量和更高层级的结构干预关注下,让真相大白天下。 地方种种利益高度重合的势力若不能够被彻底摧毁,法律监督必失公充。 陈资全,恰是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原任党委书记,贪污腐败,跑官起步,劣迹斑斑。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本身就是一个贪污腐败集团。 1997年春节陈资全送礼买官提取药品回扣款人民币现金40万元 时任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的陈资全早就瞅准了跑官目标后,对能够提升他的"领导"下大赌注——从“药品采购办公室”的医院药品采购让利回扣款中一次提走人民币现金40万元。投入春节的送礼买官。 90年代敢贪40万人民币现金额度,己足够体现出"不择手段狂敛,不惜血本投放"的狂胆。 老谋深算为人狡诈是陈资全一贯作风,他送现金要防人眼目。 陈资全将河北个体药贩兰正宏的进口黑色马自达轿车“调来”归自己春节“跑官”使用。夜深人静,人鬼不知,避人耳目,四处奔走,非常隐蔽。 (兰正宏兄弟后因诈骗数亿人民币而被捕) 陈资全机关算尽。陈资全从医院药品采购办公室一次提走人民币40万现金,"一对一",没留下任何字据。 他口头封官许愿,以事成之后,他当省卫生厅长:"你就是省卫生厅全省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但这位经手的主任太了解陈资全的狡诈为人,生怕被陈害了性命杀人灭口,防了一手;用两部微型录音机同步,将陈资全"封官许愿",从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室”提走40万现金以及经常的贪污的全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 大贪官陈资全贪污腐败送礼跑官买官 1993年以一个小小的医院总务科长玩起, 1997年4月升为青海省医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1998年3月任青海医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1999年3月任青海省卫生厅长兼党组书记,掌握全青海省每年药品集中采购6亿元的大权后仅用了十年;暴敛狂贪后如愿以偿; 2008年便爬上“省部级”官座之上——青海省政协副主席。 陈资全的姘头梁婷(医院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90年代就曾得意放言:“我们陈斤长的目标——最多十年,当卫生部副部长,至少在青海也干个副省级!”。 事实证明此话当真,这绝非仅只狂言,他敢说,证明他有这个实力,陈资全有"靠山",有充裕扎实的买官经济实力及路径。 中纪委今年重拳反腐,从蒋洁敏、苏荣被查,到青海省常委毛小兵落马,这一个个在青海只手遮天的"封疆大史"大贪官背后,庇荫必连地方更深腐败"群"、利益"伙"、贪官"窝"。陈资全嗅到了风声,今年"两会"期间,花巨资投放,在人民、新华、网易、搜狐、凯迪、新浪、凤凰、中华等各大网站上删除对自己的举报。 “破窗”历史不可改变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女书记宋怡,因涉嫌贪污医院药品回扣款近百万元: 被西宁城西区检察院押至反贪局依法传唤。遭到青海省地方反贪最高领导局长李保国公开出来直接干预,电话命令城西区检察长赵一平"立即放人":毋须理由。城西区检察长赵一平 赵一平说;医院水太深,个个背景大,根本动不得。 深查女书记宋饴的贪污腐败问题,一定能够牵扯出陈资全的跑官历史。 看看历史"遗迹",便知这一伙贪官的腐败痕迹,证明了他们为什么要收买法律,操作法律,让法律反其道而行之,收买地方检察机关个别人对他们起到绝佳之保护作用,从而达到掩盖尘封的贪污腐败历史,永远逍遥法外,试图以权力和资本欺世盗名,永久性享受贪污腐败成果。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女书记宋怡涉嫌贪污医院药品回扣款近百万元:被西宁城西区检察院依法传唤。这一位女书记官职不大,级别不高,但这女人脾气大,后台硬“靠山”高。 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公开出来直接干预; 亲自打电话下令给城西区检察长赵一平: “放宋怡”!从此压案不查。 宋书记大闹反贪局,扬长而去。 此案后,不久,赵一平官升市副检察长。 这不是巧合。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宋怡 宋怡涉嫌贪污医院药品回扣款近百万元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达嘎 事实证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女书记宋怡是青海医疗系统集团腐败的标志性人物。她以女人之心计,以色换权,巴结官贵,从一个小小医院团委书记摇身一变,一跃成为院长书记"左膀右臂:医院党委副书记兼人事科长,双职重权在手,万人之上,淫权霸道,贪污腐败,成就梦想。 女书记宋怡的后台是谁,这是一种今天反腐形势下必然所问: 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为什么公开出来直接干预压案放人?! 让全社会评判反贪局长李保国的丧失职责和操守 反贪局长李保国不顾社会舆论,甚至于连形式上的伪装都不要,与操守背道而驰,以权饰恶、居中制衡干出这种事,养虎为患,干的正义吗? 存在这样的官场阴暗,青海官场当然更有恃甚于“天高皇帝远”! 非中纪委下力,在青海官场,是一锄挖不出陈资全天景般的腐败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女书记宋怡 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女书记宋怡是青海医疗系统集团腐败的标志性人物。 在青海这种官场黑市铺盖的地方里,某些官员却依然干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事,让这样一些贪婪女人尤为被宠幸、被保护、被升官。 因为反贪局长李保国"保护伞"下的女书记身后就是陈资全,从女书记贪污腐败深查 ,"拔出萝卜带出泥"必牵出陈资全在青海大学附院任党委书记期间疯狂贪污腐败跑官买官的尘封的历史。 整个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烂掉人人腐败,仅90年代医院药品采购己高达1亿元人民币,占就全青海省用药总量的六分之一! 陈资全从中疯狂贪污用于发财买官,短短3年连升,从医院书记升医学院长兼书记,仅隔一年又升省卫生厅长兼书记,他一手掌管全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10年:近70亿人民币总量,为所欲为,他们被网络公开实名举报。 陈资全们不惜花巨资重金在人民、新华、网易、新浪、天涯、搜狐、凯迪、中华、百度等各大网站疯狂删帖。 他们"利益输送"中的方方面面的大官小官赤膊上阵,为了"利益链"不择手段、操控司法、杀人灭口,生怕被顺藤摸瓜揪出一串,他们当然各尽职守,分工守关,企图永久遮掩自己过去的贪污罪行。梳理一下十八大以来落马贪官们的简历,不难发现,他们都曾是镇守一方的实权派"一霸手";他们之所以会落马,并非因为现在出了问题,而是缘于之前镇守一方时作下的历史欠账。 城西检察长赵一平所说;“医院水太深,个个背景大”“根本动不得”。 这是一个整个班子集体烂掉的大窝案:  但是,  他们被实名举报,被不断举报10年中;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们:  个个红光满面,道貌岸然。  个个精神抖擞,贪污腐败。  个个升官发财,趾高气扬。  他们在当地四处撒钱,形成"关系网"、"利益链"。  他们只手遮天,  他们边腐边升,  他们官至"大员",  他们被宠幸、被保护、被升官,全部消遥法外,  他们10年中无一人被查处。?青海官场,谁保护着陈资全这样的青海贪官?他们在青海试图以权力资本收买一切,长期以来以权力和资本欺世盗名,他们以贪污的金钱展现大肆收买法律的贪官逻辑,在青海得心应手。他们向整个社会输出显示着腐败贪官享受成果的极端负面价值观。 因为在当今中国,已经没有不腐败的部门了,一些看似“清水衙门”的机构,官员贪起来也是毫不手软,而且涉案金额往往是“天量”级。 很明显,在一个社会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的国家,哪个部门能独善其身? 凡权力大的部门也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破窗”部门 而纪委、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等反贪机构的官员,手中掌握着被查官员的生杀大权,“收”则让他们去地狱;“放”则让他们继续呆在天堂,无疑是权力巨大。 陈资全狂贪巨敛在青海劣迹昭著,却数十年不被发现? 迎着举报跑官,边腐边升,且难以撼动、被网络实名举报后,地方纪委、检察机关视而不见,暗中作梗,压案不查,陈资全有恃无顾,一面花巨资四处删帖,另一面买通机关,操纵司法,对举报人、知情人反复抓人判刑,毁灭证据,杀人灭口! 以陈资全为首的地方医疗腐败腐败势力发展己成为“集团化”、“家族化”、“网络化”从而对抗中央反腐;他们深藏于体制中,缩进官权职务保护下的坚硬外壳,在青海地方贪:得心应手,霸:一手遮天。 青海"天高皇帝远",青海,往往成为陈资全这样的"本土大贪官"拔扈逍遥的“藏身之地”:陈资全掌握70亿药品采购权,敢作敢为,敢贪敢成青海贪官"巨无霸",陈资全贪污腐败养肥青海官场多少人,层层保护下,贪得无厌,陈资全认为只要在青海,他有信心永远不会被查处。 以点与面的关系看青海地方反贪中那些个"两面派"的立场,他们的腐败几乎涉及各个领域,没人知道这其中真正蕴藏了多少财富以及涉及的人数,许多权力更在其中。 也正因为如此,青海一些专司反腐的官员,腐败起来更是疯狂。最高检制定了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提出对违反规定过问人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如实记录人的责任追究,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打击报复人的责任追究,依据党纪和检察纪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青海地方诸如反贪局长李保国保贪污腐败女书记这样的若大"保护伞"下,青海反腐静悄悄:大贪官陈资全安然无恙。 他们选择性压案办案,选择性"见风使舵"应付中央反腐败。 他们让陈资全在青海成就贪污腐败一世辉煌的"腐神",立于不败之地,向全社会展示他们能够以权力和资本在青海地方一手遮天,欺世盗名,对抗中央,公开显示他们趾高气扬地永久性享受贪污腐败辉煌成果。犹太大胡子的博客http://ljmyvmt.blog.i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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