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 航 监狱中层领导是整个监狱事业的“大梁”,其地位与作用显而易见。年前某监狱发文,要在在职民警中选拔20名正科实职岗位的人选(正副科长、正副主任、正副监区长等职位),基本条件是: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曾在副科实职岗位干过2年以上、连续近三年公务员考核称职、年龄无限制等。基本程序大致是:笔试占40%;面试占40%;群众评议占20%。本次参加笔试的民警117人,排名前40名的可参加第二轮面试。这一活动估计在2017元旦之后,等群众评议与综合测评结束才会有结果。我对监狱的这次基层选秀,自然想到了“德才兼备”的标准问题;上面的三个程序能体现出这一标准的基本内涵与要求吗? 先从考试内容看,主要是党章、习大大的讲话、监狱法律法规等内容,题型主要是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简述与案例分析。这些基础知识只要事先通过一两周的学习备考,一般来说很容易拿下90分,因为都是一些最基础性的东西;而考察基层警察组织的一些管理能力与人文素养的知识题目,却没有情景性与灵活性的相应考题;通过这样的考试渠道,只能说明那些用心备考的人能够挤入前40名,而那些没有认真学习、或可能具有真本事,或年前工作很忙的一些人,因没有时间复习就自然会被淘汰出局;由此,考试结果并不能真正代表那些有管理能力、有政治素养、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够胜出。 再从面试形式看,主要是监狱长、副监狱长等领导组成的评委,他们在主席台上会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题目、或采取随机抓阄的方式抽取题目让考生来回答,这样的方式可以综合考察应试者的临场心理素质、问题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然后根据评委们事先设计好的相应分值,来综合评判考生的最后得分,估计有点像过去CCTV3举办的青年歌手大奖赛,“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做法;可见,面试中提出的问题本身与其考察意图,能否将“德、才”等因素与监狱警务管理的特定岗位紧密关联,这将直接决定人事部门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的评价。但它无法真实、客观地评价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其道德价值观,因为言语上的演讲与善辩是难以甄别骨子里的忠诚与伪善的。 最后再看群众评议,凡通过面试的20-40名考生,他们将面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或少数基层民警组成的所谓“群众团体”,对每个竞争者,这些“群众”会逐个进行打分,这一互动环节大都取决于每个被试者平时的人际关系与群众印象;在传统文化的国度里,大凡平时为人正直且有一定知名度、或巧于应付人际关系的人自然会有竞争优势,而那些远离监狱机关、默默无闻的人自然会在人际资源上处于劣势,这种考察方式当然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使那些性格上有些缺陷,平时敢于较真、或不会迎来送往的老实人或是能人吃亏。 尽管如此,我们还得承认该监狱人事选拔制度的发展性与民主性,只是在科学性上应另当别论了;毕竟它与过去凭少数权力者的主观印象,惟凭党委会来决定一个人的职务晋升与人生沉浮的做法,要进步了许多。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衡量一个基层领导能否胜任本职岗位的通用标准----“德、能、勤、绩、廉”如何细化呢?尤其是面临特殊岗位,如何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标准,并利用一些合理的考察方式将这些因素在一个被试者的身上客观准确地体现出来呢? 《资治通鉴》里曾有两则典故对当今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标准,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则是《魏文侯问相于李克》(第一卷第19-20页),另一则是《智伯之亡》(第一卷第6-15页)。 魏文侯在选宰相时问老丞相李克,衡量一个人能否当宰相的标准是什么?李克说,“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意思是说,看人,平时要看他所亲近的人?富贵时看他所交往的人?显赫时要看他所推荐的人?穷困时要看他所不做的事?贫贱时要看他所不取的东西?仅此五条,就足以判明人的高下了。新时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上述的五条标准对于衡量一个人的德行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领导干部应亲民爱民,而不过于亲近权贵或富商或江湖中人。对基层监狱警察而言,就是要看他平时是否接近囚犯或深入掌握狱情,是否参与值班/夜班的次数比别人多?是否对囚犯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是否针对一些危险犯落实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控防措施等;而不是看他平时参加了多少场次的会议,或看他在报告里罗列的一些数字工程,也不是看他平时与某某领导的关系很好,甚至是他有后台等。时下许多人附炎趋势而远离百姓,这样的人被提拔上来后,怎么可能心中装有群众疾苦?他们只能谋求少数人的利益,甚至是以“深化改革、发展创新”的名义来坑害老百姓更多的利益;因此,看他平时接近什么人,应是一条重要的识人标准。 二要看领导者是否接济弱势群体,换言之就是心里要有“民生”。他们是否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规划,精准推进扶贫工程?是否经常深入老、少、边、穷地区安抚那里的老百姓?是否将专项扶贫资金及时安排到位?对于监狱的警察组织而言,要看他是否对本单位老病残罪犯、特殊困难罪犯做到了心中有数?是否按监狱法律政策,对上述这些弱势群体有效开展了物资救济与政策优抚?是否按国家刑罚要求及时、公正办理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在劳动任务、生活供给、卫生医疗等方面,落实了“宽严相济、因体施劳”的刑事政策?应该说,这是选拔监狱基层领导干部的又一重要标准。 三是举荐人才时应任人唯贤而不任人惟亲。当一个人位高权重之时,当他掌握有本单位、本部门的一些人、财、物等管理实权时,要看他是否为了本单位、本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国家的根本利益来推荐与任用各路相应的人才?要看他是否团结班子成员,同舟共济而不排斥异己、打压人才?而不是出于一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私心,在一些关键岗位、“实惠”部门安插自己的亲信、亲戚、战友、同学、老乡等。在监狱基层,要看他提拔的人是否为人正直而秉公执法,是否存在照顾关系犯、拉帮结伙、搞小圈子、假公济私等嫌疑?是否在任用监督岗罪犯时,凭个人好恶、凭打招呼、批条子等关系来破坏狱政管理的制度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