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要分析了如何识别和界定“僵尸企业”。鉴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制订出台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建立相对统一的识别和界定标准,以有利于各省市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结构性改革。 注释: ①《如何更好地清理“僵尸企业”?》,新华日报,2016年1月22日 ②《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处置“僵尸企业”的建议》,法制与社会,2016年6月(上) ③《浅议人民法院如何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中国法治,2016年6月8日 ④《浅议“僵尸企业”的清退》,法制与社会,2016年3月(下) ⑤《国有企业改革:端正方向,摒弃“僵尸”》,天府新论,2016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