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蔺存宝律师就举证责任的法律问题接受了小强热线的采访。 南海盐步的三间二手单位,每套4万多的税费,不过中介公司称有关系可以帮忙省税,交3万就可以了。 这么划算!江先生马上委托中介公司帮忙交税,每套3万元,一共缴纳9万元。 谁知房产证和税费单一到手,他们就欲哭无泪。记者见到发票上写得很清楚,105方的单位交了1万3千左右的税费,81方的单位交了8700元左右的税费,还有一套105方的单位由于过户没完成税费单还没出来,预计1万5左右,这样一算三套楼的税费加起来还不够4万元,剩下的费用双方协商多次,中介方称双方已经口头协议,此款项是承包费用不予退还。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后决定通过法院协商。 律师认为:晋源房地产所说的口头协议举证困难,很难成立! 本所主任蔺存宝律师认为:主张那一方要有举证的责任,举证责任不仅来源于自己的陈述,如果中介公司代替当事人去交有关税费,那么税费这部分由买卖双方来承担,多收取的费用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说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剩余的费用应该退还给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