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对9起涉及扶贫资金贪腐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从曝光的9起案件看,涉案党员干部有的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贪污挪用,有的违规乱收费。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影响贫困地区扶贫攻坚战的顺利推进。 在此,笔者有三个问题要问:一是都有哪些地区的扶贫资金容易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唐僧肉”?二是都有哪些党员干部在盯着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三是如何才能让某些党员干部面对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不想动,也不敢动? 从地域上看,这9个典型案件发生在9个不同省份,虽然大部分都发生在西南西北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而经济比较发达的山东省也有一例,不仅经济落后地区有,经济发达地区同样不能幸免。曾在网上看到评论,认为经济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更容易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唐僧肉”。而由上述案例可见,无论地区贫富,只要监管不到位,扶贫资金一样容易成为某些基层党员干部的“唐僧肉”。 而从涉案人员的职务看,主要为村委书记和村委主任,但如果没有县一级的审批官员和具体经办的乡镇干部配合,他们的侵占行为实难以得逞。如山西省芮城县住建系统窝案,被查处的干部有县建设局村镇股原股长李朝波和县建设局驻风陵渡镇原助理员刘宽民、驻南卫乡原助理员刘青彬、驻学张乡原助理员杨朋和驻永乐镇原助理员董增民。2014年,青海省共和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组织实施龙羊峡镇查那村700亩核桃经济林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未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和签订项目合同,原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仓周加把项目直接交给兰州某公司实施。该公司实际栽植核桃苗木面积仅为291.5亩,县扶贫开发局组织验收时“走过场”,即将112万元扶贫资金拨付给该公司。次年,核桃苗木大面积枯死案发。从上述两个案例看,把扶贫资金当“唐僧肉”的,的确不仅有基层的村两委干部,还有手握审批项目或发放资金权力的县乡一级相关干部。 在此,笔者不禁要问,在中央严厉反腐的当下,为何还有这么多的基层党员干部胆敢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有专家曾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出在监管上,如项目审批时监督没有严格跟进,项目完成后审计没有严格执行,问题出现后没有严格依法查处。尤其涉及村一级的党员干部,他们虽是干部,却又不是体制内的干部,因此查处起来就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让他们面对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时变得有恃无恐。 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用好用实扶贫资金,将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决不可成为某些基层党员干部“见者有份”的“唐僧肉”?那么,如何才能让“基层小官们”不想动、也不敢动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呢?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必须坚持。 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重点人员和重点领域的查处力度,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两级政府的相关干部进行严格监督,对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扶贫项目的审批落地进行严格监管;三是纪律要挺在前面,对“小官贪腐”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以形成对“基层小官们”的真正震慑。 前不久,笔者曾和南方沿海地区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的老村民主任有过一次真诚对话。他说,不仅村里的扶贫项目,村里拉电网、建学校、开公路等重要民生项目其全都参与。他表示,以前村一级的财务没人管,光凭白条或收据就可以把账做全,更不会有审计一说,根本不会出问题。这几年全然不同了,村里也要凭正式发票才能报账,年终还要通过严格的财务审计才能过关。他说:“现在还有谁敢动“村委的钱”?因为纪委一查准得坐牢!” 而今“村委的钱”谁也不敢动了,是因为当地“纪委一查准得坐牢”,这就是震慑的力量和作用。由此可见,只有严格监督和严厉查处,有“纪委一查准得坐牢”的震慑力在,才能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不敢把扶贫资金当“唐僧肉”,就算他们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也不想动,不敢动! 唯如此,才能将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好用实,确保扶贫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