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女子跌倒,12岁小女孩主动过去扶起,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女子反过来诬陷小女孩,吓唬她不赔钱不能离开,最后幸好有热心群众站出来作证,帮忙解围,女子才没有得逞。近日,这一幕真实地在广东廉江市建设大道上演。(11月8日《京华时报》) 骑单车的大妈忽然摔倒,与之相向而行、同样骑着单车的小女孩当即下车搀扶,这本该是一段佳话。然而,这次小女孩却俨然中招了:大妈指其“将她撞倒”,并扬言“不赔钱不准走”,以致让一时愣住了的小女孩,除了吓得浑身发抖,脸色发青,似乎不知所措。 事实上,在大妈摔倒的一瞬间,与小女孩的间距足有2米,除非小女孩身怀内功,否则绝无致其倒地的可能。可见,这是一次蓄意而为的“碰瓷”,而内心单纯如“一张白纸”的小女孩,却不幸成为了被讹的对象。而这样的场景近些年时不时都在“上演”,给人以似曾相识之感。 即便是明显的碰瓷,若一旦被讹上,自证清白也难:要么有证人证言,要么以监控为凭。而问题在于,并非任一起碰瓷现场,都有路人亲见,就如本次事发的干道,车来车往,却少有人流。就算偶有人瞧见,也并非都能仗义执言。近些年相关人员在事发现场举牌寻证人的新闻不少,似证实此言不虚。 至于监控,当然值得期待,但并不能每次都保证“立此存照”:不说眼下远远说不上监控全覆盖,就算有电子眼的路段,也难免有死角。而对这名小女孩来说,若既缺证人证言,又恰无监控佐证,则唯一的结果,很可能就是碰瓷大妈如愿以偿,而小女孩只得赔钱走人了。 而这样的结局无疑让人心酸:一个年仅12岁、还只能称之为“性本善”的小女孩,有着极强的可塑性。倘若此次她扶大妈收获的是赞誉,则不失为爱的雨露;反之,哪怕仅仅一次被讹的经历,都足以颠复她对世界的认知。而一个过早见识人心险恶的小女孩,又如何寄希望她长大后去传承爱心善举? 好在小女孩孤独无助之时,有爱的人们“出手”了:就如新闻所报道的那样,正是71岁的莫老伯、李先生等一干路人,以亲眼所见,为善良、更为“爱心”作证,戳穿了碰瓷大妈的谎言,这才让小女孩的“天空”不致坍塌。仅就这一点而言,怎么评价这些爱心群众的善举都不为过。 这样的场景对小女孩而言无异一堂人生课:虽然碰瓷大妈的讹诈让她过早品尝了人心险恶,但更多人的爱足以抚慰她“受伤”的心灵。也就是说,当她事后回味这一切,不只有“酸”,更有“甜”。而这种渗入内心的“甜”,对于她的人生弥足珍贵,可谓多多益善。 诚然,即便没有上述群众的仗义执言,路段的监控事后或许也能还小女孩以清白。但这种结局一则有侥幸之感,让人不敢奢望其每一次都能被复制;二则相对于爱心人们的善举,仅靠监控得来的清白缺乏“温度”,并不能起到“疗伤”的作用。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小女孩,只怕今后再遇他人需要帮扶时,恐也难有当年的豪气了。 对付碰瓷之人、讹诈之人,当然需要电子眼的监控,但更离不开热心群众的“监控”。有路的地方就有人,有人的地方必有热心群众,因而这种“监控”既无处不在、不会有死角,更颇具“温度”、能让无数因被讹而“受伤”的心灵复苏。倘若这样的热心群众多一些,再多一些,相信碰瓷之人将有所忌惮,而小女孩被讹的场景也会少许多,难道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