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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14
摘要:借款人和投资人都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多为信用借款,借款额小,对借款人的审核、信用评估也多通过网络进行。这种模式比较接近原生态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强调投资人风险自负,平台承担的风险小,只通过风险保证金对投

  借款人和投资人都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多为信用借款,借款额小,对借款人的审核、信用评估也多通过网络进行。这种模式比较接近原生态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强调投资人风险自负,平台承担的风险小,只通过风险保证金对投资人一定限度的保障,国内采用这种模式较少,如拍拍贷。

  2、债权转让模式

  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一个专业的放款人,为了提高放贷速度,专业放款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再把债权转让给投资人,使用回笼的资金重新放贷。此种模式多见于线下,但也有部分放款人通过网络寻找投资人。该模式常以理财产品作为包装,打包销售债权的行为也常被认为有构建资金池之嫌。典型的债权转让平台,如宜信、冠群驰骋。

  3、担保/抵押模式

  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对每一笔借款进行担保,或者由借款人自行提供一定资产进行抵押。该模式下投资人的风险较低,而且由于引入了担保机构或办理抵押使贷款速度降低,因而借款利息会有所下降,并且一些优质的担保机构可能会凭借强势地位影响P2P借贷平台的定价权。如:陆金所(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4、O2O模式

  P2P借贷平台主要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投资人的开发,借款人由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开发。该模式是由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寻找借款人,再进行审核后推荐给P2P平台,再次审核后,将借款信息发布到网上,接受投资人的投标,由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这类模式容易割裂完整的风险控制流程,如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可能专注于开发借款人数量,而忽视了其资格审核;而P2P平台可能专注于吸引投资人而降低了审核标准。此种模式平台仍承担较大的风险,如:互利网。

  5、P2B模式

  该模式中的B是指Business,企业,即一种由个人向企业发放贷款的模式。其特点是贷款金额高,一般来说,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一般都有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企业反担保。这类模式需要平台具备强大的审查能力、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否则担保公司也可能无法偿还借款。如:积木盒子。

  6、混合模式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