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逐渐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依托。 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住建部出台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执法范围包括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等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不可否认,目前国内多数城市在城市运行、交通管理、人居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方式粗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发展。其主要根源之一在于缺乏顶层设计和专门的政策法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出台,应该是城市管理改革的序幕,期待逐渐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依托。 现实中,的确存在部分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以至于社会舆论把城管队伍和“临时工”“暴力执法”等负面形象画上了等号。而且,城管在处置违章建筑、制止乱摆乱放,纠正违规经营等执法过程中,屡屡遭遇执法对象的强烈对抗和围观群众的指责,甚至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可以说,城管队伍的负面形象被过分放大,甚至被污名化。这其实是一种反常的现象,必须尽快得以改观。要知道,城管往往在公共场所执法,且执法对象多为弱势群体,围观者极易对弱者产生同情,却对其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视而不见。一些执法对象也会充分利用围观者的同情心理,人为地激化矛盾以逃避处罚。在这种背景下,城管队伍的作用很难得到客观评价,作出的贡献未得到认可却背负着骂名。 事实上,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管队伍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直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城管队伍存在并有效运行的必要性以及其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愈发凸显出以立法规范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性。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正式出台,相当于城管工作将有法可依。尤其是,对协管人员的配置使用及法律后果的承担予以明确,对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将逐渐理顺城市管理队伍,有利于为城管工作正名,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而促进城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让人们生活居住的城市更加美好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