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盖如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盖如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盖如垠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