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作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中国搜索郑州11月10日讯 日前,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作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宏景简历 王宏景,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籍贯河南省鲁山县磙子营乡,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5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郑州大学中文系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9年07月至1992年02月在平顶山市技术监督局工作; 1992年02月至1992年11月在平顶山市技术监督局任机关工会副主席; 1992年11月至1993年09月在平顶山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任副局长; 1993年09月至1994年07月在平顶山市技术监督局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1994年07月至1995年12月在平顶山市委办公室综合科任正科级秘书; 1995年12月至1998年09月在平顶山市委办公室经济科任科长; 1998年09月至2000年02月在平顶山市政府研究室任副主任; 2000年02月至2006年02月任宝丰县委副书记;(1998年9月-2000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学习); 2006年03月至2009年04月任宝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04月至2009年05月任宝丰县委书记、县长; 2009年05月至2011年08月任宝丰县委书记; 2011年08月至2011年12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宝丰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2014年03月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年03月至2016年02月任平顶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01月至2016年3月2日任河南焦作市委常委、副市长;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平顶山市第八、九届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