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严肃查处了多起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有效规范了新闻采编秩序。11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新安晚报》等6家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 一、《新安晚报》及其微博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 2015年7月11日,安徽《新安晚报》新浪微博发布虚假报道《安徽小伙车祸后倒地无人理打120自救》。报道称,一名青年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碰撞后摔在路上,几十名路人围观却无人拨打120,青年拨打120自救。经查,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事发现场有他人打电话报警并帮助青年。《新安晚报》新浪微博未经核实转发网络信息,致使虚假新闻进一步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6年5月5日,《新安晚报》刊发失实报道《我的右肾去哪儿了》。报道称,一男子在某地做胸腔手术,出院第二天发现右肾“失踪”,涉事医院和当地卫生部门迟迟未有调查结果。经查,该报道表述不准确,解释医学术语“右肾缺如”为右肾“失踪”,对“右肾缺如”原因追究不彻底,展现医患关系各方观点不对等,引发社会误读为“切肾”“盗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6年7月,新安晚报社分别对涉及上述两起报道的当事编辑、记者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调离原岗位、停职、罚款、诫勉谈话等处理。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新安晚报社作出通报批评并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安徽小伙车祸后倒地无人理 打120自救》的当事编辑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华西都市报》微博发布虚假报道的查处情况 2016年2月7日,四川《华西都市报》新浪微博发布虚假报道《女孩跟男友回农村过年,见到第一顿饭后想分手了》。报道称,一上海女孩跟江西男友回农村,见到第一顿饭后决定和男友分手并立即回上海。经查,该报道内容虚假,《华西都市报》新浪微博根据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编发报道,扩大了虚假新闻的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华西都市报社对当事编辑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罚款等处理。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华西都市报》作出通报批评、在2015年度报刊年检中予以缓验2个月的处理,并对其主管主办单位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日报》刊发虚假报道的查处情况 2016年2月19日,广东《广州日报》刊发虚假报道《回乡不能上桌吃 城里媳妇掀桌子》,其中引用某微信信息“霸气媳妇回农村:光干活不让上桌掀翻了自己做的一桌子菜”。经查,《广州日报》未经核实引用虚假的微信信息,致使报纸刊发虚假报道,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广州日报社对当事记者、编辑及相关责任人作出扣罚奖金等处理。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广州日报社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南湖晚报》刊发虚假报道的查处情况 2016年3月30日,浙江《南湖晚报》刊发虚假报道《最美的秘密,八年的牵挂》。报道称,一保安八年来资助四川一从未谋面的贫困女孩。经查,贫困女孩实为保安的非婚生女,该报记者未能全面深入采访核实,报社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虚假报道刊发。对此,南湖晚报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成《南湖晚报》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嘉兴日报社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新闻审核把关,提升采编业务能力水平。 五、《华夏时报》刊发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 2016年5月23日,《华夏时报》刊发失实报道《负债4万亿 铁总亏损扩大》。报道称,中国承建的委内瑞拉铁路目前处于烂尾中。经查,报道中所提“烂尾”的委内瑞拉铁路并非由铁总牵头组织实施,目前国家铁路多个“走出去”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该报记者在未向报道对象采访核实的情况下编发稿件,报社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华夏时报社对当事记者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留社察看、警告、扣罚奖金等处理,并进一步完善采编制度建设。 六、《法治周末》刊发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 2016年6月7日,《法治周末》刊发失实报道《中国药品审批“大塞车”》。报道引用某药品研发企业负责人“以目前的审评速度……光拿批准文号我们等过16年”等质疑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表述。经查,该报记者未经采访,引用某药品研发企业负责人往年的陈述来评价当前的药品审批,与我国当前药品审评审批情况严重不符,报社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法治周末报社对当事记者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记过、警告、罚款等处理,并停办相关栏目,禁止一切没有采访调查,只通过编辑整理往年新闻资料作报道的做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指出,这些虚假失实报道发布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职业形象。 该负责人要求,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把采访关、组稿关、审核关、发稿关,严格规范新闻采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管理,全面落实“三审”制度,强化编辑责任制度,不得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和网络信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采访不深入、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导致刊播虚假新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新闻采编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要继续保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新闻违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