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据悉,该案系重庆一中院首例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时7天。 按照该院《试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合议庭简化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环节,查明二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过程中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并令其当庭签字具结。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合议庭经评议决定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整个庭审共用时30余分钟。 自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及辖区法院深刻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