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次日要举办结婚典礼,李某请来儿时好友相助,应好友提议,买来麻古和冰毒助兴,不料却因触犯刑法当晚就被刑拘。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6月13日,李某因次日结婚,请来好友晏某某、陈某某、黄某、王某、刘某某等人送喜,并在邵阳市大祥区二纺机华贵宾馆开了212房供大家休息。当晚9时许,在晏某某的提议和联系下,李某提供了人民币200元买来三粒麻古和一小包冰毒。本从未沾染过毒品的李某也未能抵制住毒品的诱惑,与晏某某、陈某某等人在华贵宾馆住房内一起吸食了麻古。当晚,公安民警在该酒店例行检查时抓获了李某及吸毒人员晏某某、陈某某、黄某、王某、刘某某。经尿检:李某和吸毒人员晏某某、陈某某、黄某、王某、刘某某的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李某当晚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酒店开房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李某认罪、悔罪、公安出具的李某未有吸毒史的情况说明、系初犯等量刑情节及李某常住地司法局出具的对李某建议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