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期间,作弊的话题总是引起热议。近日,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提供答案罪案,3被告人因为向考生提供答案被判刑。不过,他们这次作弊的不是高考,而是驾照考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12日,应某在丽水市车管所附近宾馆为考生张某提供无线作弊器,并计划由被告人丁某通过无线作弊器向张某提供答案,后张某在携带无线作弊器参加丽水市车管所考试中心理论考试时被考场人员当场查获。 2016年11月11日,考生范某通过“黄牛”徐某介绍,应某和丁某以类似的方法顺利为考生范某通过了理论考试,三人从范某处获取报酬8000元。 2016年12月9日,徐某找了考生夏某,然后再次以同样的手法为夏某提供答案。夏某携带作弊器进入考场后,因被告人丁某通过无线作弊器不能看见试题,无法为夏某提供答案。夏某的异样动作很快便引起了考官的注意,后考官在夏某身上当场缴获微型摄像头、接收器、耳机及衬衫假领等设备。 2016年12月13日,徐某主动到当地公安局船寮派出所投案;同年12月14日,被告人应某、丁某被民警抓捕归案。 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应某、丁某、徐某合伙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向他人非法提供试题答案,其行为均已构成了非法提供答案罪,且属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